㈠ 發票記賬聯抵扣聯丟失怎麼辦
發票記賬聯抵扣聯丟失,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㈡ 需要作廢的普通工業發票記賬聯丟失了,怎麼辦這不馬上到年底了,我該怎麼辦啊
其他聯次的發票聯是否能追回,如果能追回,寫說明找專管員將發票作廢。
如果對方不配合,跟對方要發票復印件並加蓋財務章,在加蓋自己的財務章,附上說明,做賬。此種方法只能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存在風險。
㈢ 增值稅專票的記賬聯丟失怎麼辦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對既不符合作廢條件,同時購買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出現開票有誤的情況,開票方只能是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己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並按規定重新開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規定了以下兩種情況:
(一)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
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二)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
㈣ 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丟失了怎麼辦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的,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2、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第三十三條 用票單位和個人有權申請稅務機關對發票的真偽進行鑒別。收到申請的稅務機關應當受理並負責鑒別發票的真偽;鑒別有困難的,可以提請發票監制稅務機關協助鑒別。
在偽造、變造現場以及買賣地、存放地查獲的發票,由當地稅務機關鑒別。
㈤ 普通發票記賬聯丟失怎麼處理
丟失普通發票記賬聯,要取得發票聯復印件,由提供發票聯復印件單位出具相關證明,並由提供人簽章。證明相關要點:與原件核對無誤,加蓋原件保存單位公章或個人簽章。
也可直接在開票系統里用A4紙再列印一張發票記賬。
希望幫助到你。
㈥ 財務把發票的記賬聯弄丟了怎麼辦
如果是你單位開出的發票,而把財務入收入帳的記帳聯遺失的話,沒關系的,將存根聯或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入帳憑證就行的,上面註明:記帳聯因故遺失,只要是按規定納稅的,就沒有什麼問題的。
㈦ 增值稅發票記賬聯丟了,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 (一)丟失發票; (二)損(撕)毀發票; (三)丟失或擅自銷毀發票存根聯以及發票登記簿; (四)未按規定繳銷發票; (五)印製發票的企業和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企業丟失發票或發票監制章及發票防偽專用品等。 (六)未按規定建立發票保管制度; (七)其他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 因此,丟失已開具的發票第三聯,即:記賬聯;如果第一聯存根聯,第二聯發票聯沒有丟失的話,其情節是不嚴重的,且《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沒有規定丟失已開具的發票記賬聯列舉為「未按規定保管發票行為」,稅務機關一般不會給予行政處罰的。 您可以復印存根聯記賬。
㈧ 開票單位增值稅普通發票記賬聯丟了怎麼辦
到防偽稅控系統用空白紙把丟失的發票重新列印,蓋上發票專用章在備注寫個說明就可以了。或者讓客戶把發票聯復印一下給你都是可以記賬的。
㈨ 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丟了怎麼辦
納稅人丟失專用發票後,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
各地稅務機關對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規定進行處罰的同時,代收取「掛失登報費」,並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統一傳(寄)中國稅務報社刊登「遺失聲明」。傳(寄)中國稅務報社的「遺失聲明」,必須經縣(市)國家稅務局審核蓋章、簽注意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規定:
簡化丟失專用發票的處理流程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1、2,以下統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9)工業發票記賬聯丟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納稅人必須嚴格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保管使用專用發票,對違反規定發生被盜、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並可視具體情況,對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在一定期限內(最長不超過半年)停止領購專用發票。對納稅人申報遺失的專用發票,如發現非法代開、虛開問題的,該納稅人應承擔偷稅、騙稅的連帶責任。
為便於各地稅務機關、納稅人對照查找被盜、丟失的專用發票,減輕各地稅務機關相互之間傳(寄)專用發票遺失通報的工作量,對發生被盜、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必須要求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