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騰退企業在騰退中廠房租金付不付
付。
企業廠房騰退是要對企業的保證金、水費、電費、暖氣費等進行審核,多退少補。
廠房使用權人沒有合法理由佔有使用廠房所有權人的房屋,廠房所有權人有權利要求使用權人搬離。企業提前30天向盤公司提交書面退出申請。公司對提交申請企業進行廠房租賃合同審核,符合合同約定且不欠租金的,正常辦理退出手續。如不符合約定不予辦理(管委會批准除外)。
❷ 政府騰退企業的企業員工如何處理
1、可以繼續到拆遷後的企業工作;2、可以與企業協商安置到其他單位(政府要求拆遷的,往往有此考慮);3、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
1、如果按照勞動法,補償你的錢為你的一年收入,按照法律規定,每工作一年給予一個月的補償,最多補償12年。2、拆除建築不代表單位沒有了,政府或者開發商也要給予補償的,所以不知道此舉你單位是什麼意思。3、國有企業如果是破產清算,這個有單獨的規定可以查你所在地,國資委的規定。4、不知道現在有沒有了,原來國有企業改制什麼的,員工身份置換等有單獨的補償規定的。
❸ 企業宿舍拆遷怎麼補償
法律分析:企業宿舍拆遷可以按照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被徵收的企業宿舍進行貨幣補償;還可以異地或原地再建的企業宿舍和被拆除的企業宿舍進行產權交換;或者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❹ 廠房騰退補償標准
廠房拆除補償標准涉及到兩種情況,一個是自有土地自建的廠房,另外是一種租賃的土地和廠房,這兩種情況的補償是不盡相同的,主要區別在於土地本身使用權的補償,如果是租賃的土地土地本身使用權的補償就無法取得。
另外一個區別的地方是如果是自建的廠房,就能拿到廠房本身的價值補償和相應的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配套用房的補償。
如果是租用的廠房,廠房本身價值補償也是拿不到的。在企業的生產經營當中,如果對主體廠房進行新建、添附,形成了構築物、附屬物和添附物,這部分的補償也應當計算在內。
這兩種情況共有的拆遷補償有以下幾種:
1、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即因為拆遷給企業造成了停產停業損失,具體而言表現為預期利益損失、違約的損失及財務成本。
2、不可移動設備補償,即拆遷會導致該設備廢棄,故應結合其成新和重置價的補償。
3、可移動設備搬遷、調試費用及功能損失補償,可搬遷設備因拆遷而引起的損失費又可分為實物損失費和功能損失費。
4、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損失補償,在拆遷過程中,對一些原材料、半成品將無法處理造成的損失的補償。
5、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因拆遷而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應當根據具體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結合勞動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拓展資料:一個區別的地方是如果是自建的廠房,就能拿到廠房本身的價值補償和相應的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配套用房的補償。
如果是租用的廠房,廠房本身價值補償也是拿不到的。在企業的生產經營當中,如果對主體廠房進行新建、添附,形成了構築物、附屬物和添附物,這部分的補償也應當計算在內。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❺ 企業關停政策性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因國家徵收企業被關停的,企業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的規定獲得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