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慶開縣工業園區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1、用地補助。入園項目執行每畝9萬元的土地基準價格。凡投資強度每畝達到15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每畝9萬元給予補助,投資強度每畝未達到150萬元的,按同比例降低土地補助資金,投資強度每畝低於130萬元的,不給予土地補助。平橋高新技術產業園項目執行每畝20萬元的土地基準價格,凡投資強度達到3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每畝9萬元給予補助,投資強度每畝低於250萬元以下的,不給予土地補助。企業在全部繳納土地綜合價金後,方能取得土地使用權。
項目由園區提供「七通一平」,即供水、供電、供氣、電視、電話、網際網路、道路和場地平整。
2、廠房及設備設施補助。根據項目資本金給予12%的廠房及設備設施補助。
3、物流補助。按照項目繳納的稅收總額給予補助。企業竣工投產後,第一個財務年度繳納稅收總額在5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25%給予物流補助;繳納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30%給予物流補貼;繳納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40%給予物流補貼。第二個財務年度按照20%給予物流補貼。第三個財務年度,按照15%給予物流補貼。
4、用工補助。政府主流媒體無償為企業發布招工信息。政府確定的勞務中介機構免費為企業招工。企業自主招工給予一定職業介紹補助。按項目培訓招用人數享受培訓補助費用,培訓期為1—3個月,每人每月補助300元。招用移民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與勞動合同相應期限的崗位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元,其期限不超過3年。招用移民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實際招用移民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助,其期限不超過3年。
5、所得稅優惠。入園企業按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所招用的開縣移民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三峽移民就業工作的通知》(渝府〔2006〕214號)規定,在招用後3年內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限額給予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地方所得部分先征後返的優惠,其期限不超過3年。
6、進口設備稅收減免。對轉移落戶庫區的工業企業,凡屬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的范圍內,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7、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扶持。入園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財務核算制度健全、實行查賬征稅的轉移落戶庫區的企業,其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技術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推銷。
8、新產品稅收優惠。入園企業凡列入國家級、市級新產品項目計劃的新產品,經鑒定投產後,從鑒定年的1月1日起,國家級新產品三年內、市級新產品兩年內按新產品新增增值稅縣內留成部分的60%獎勵給企業。
9、最低收費。凡國家及市級明確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收費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標准收取。
國家和市級明令禁止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已取締的收費項目,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縣級部門自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締。
10、減免收費。新入園項目、改擴建項目及園區自建項目,縣級有關部門有權減免的,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入園項目、改擴建項目及園區自建項目除可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外,還可享受城市建設配套費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
11、品牌獎勵。鼓勵入園企業實施品牌戰略,提高產品附加值。
獲得中國名牌產品、重慶市名牌產品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獎勵;復評再次獲得的,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獎勵。
獲得中國馳名商標、重慶市著名商標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復評再次獲得的,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
獲得國家標准化良好行為4A級稱號的,給予1萬元獎勵。
獲得「採用國際和國外先進標准」證書的給予1萬元獎勵。
獲得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HACCP管理體系認證的,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
同一產品同年度獲得同一性質不同等級稱號,以最高等級標准獎勵,不重復計獎。
12、金融支持。對入園企業,縣中小企業貸款管理辦公室、金融辦優先推薦貸款,擔保機構優先提供擔保服務,協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資金問題。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關貼息政策。
13、財政支持。鼓勵入園企業自主創新。對符合國家產業鼓勵類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和技術創新項目,優先享受財政貼息、政府資助和低息貸款等優惠政策。
2. 重慶雙橋工業園區的招商引資
入園投資項目享受《雙橋區人民政府鼓勵投資辦法》(雙橋府發〔2007〕1號)等入駐園區企業的優惠政策和優質服務。
(一)稅收扶持:企業所得稅執行企業所得稅15%的優惠稅率;從投產之日起,五年內給予區、鎮(街)級實得部分100%的財政支持。 (二)規費
1、凡為工業性質的廠房、辦公樓等設施的城市建設配套費全額返還。
2、其他行政規費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
(三)土地政策
1、投資者開發建設用地,其土地出讓金,原則上按市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收取,可以分期付款。
2、在我區內興辦工業企業購買土地均實行優惠價出讓。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實行掛牌保護,各部門不得因檢查而影響、干擾企業正常營運。
(五)子女入學:乙方業主子女可在雙橋區范圍內選擇中小學校入讀,免繳擇校費。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
關於擴大開放鼓勵外來投資的優惠政策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鼓勵外來投資,扶持本土企業做大做強,加快構築成渝間經濟開放高地,建設成渝經濟區區域中心城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特製定本政策。
一、適用范圍
1.本政策適用范圍為區外各類投資主體在我區投資新(興)辦的企業。凡是法律、法規、規章未明令禁止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領域,均允許投資經營。
二、鼓勵投資的重點領域
投資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產業布局、投資強度、產出強度、容積率和土地利用須符合我區規定。鼓勵和引導重點投資以下領域:
2.純電動、混合動力、燃料電池、氫動力等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驅動電機、控制系統、汽車電子等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輪胎橡膠、高端裝備製造、現代五金、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通用航空配套等主導工業。
3.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產業、光伏等戰略新興產業。
4.其他新辦的文化及特色主題旅遊、生態農業、現代服務業等。
三、優惠政策
5.投資項目用地以公開「招、拍、掛」方式供給。土地出讓底價根據項目投入產出等情況綜合確定,原則上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大足工業用地基準價格。
6.投資項目合同約定建設期間,規劃綜合費、城市建設配套費、人防異地建設費、集中綠化費等全額徵收後,生產性用房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支持。其中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1億元以上的,工業類項目生產性用房上述規費全額給予企業財政支持。
7.水、電、氣、閉路、通訊等安裝到項目用地紅線邊緣,涉及的各類經營性和服務性收費按低限收取。
8.新辦企業實現合同約定、年納稅額300萬元以上的;新辦外商投資(合資)企業;新增進出口實績的生產性外貿企業,進出口總額增長率超過稅收增長率的稅收增量部分,給予以下比例扶持:
企業所得稅:投資新辦西部地區鼓勵類工業企業,在2020年前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徵收;自企業注冊登記次年起,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區級分成部分按前二年全額,第三、四、五年50%給予企業財政支持。
流轉環節稅(增值稅或營業稅):自納稅之日起,企業繳納的流轉環節稅區級分成部分第一年全額,第二、三年按50%給予企業財政支持。
土地使用稅:自納稅之日起三年時間,生產性用房所繳納的土地使用稅,給予企業30%的財政支持。
收購、兼並企業:投產納稅當年稅收增量在300萬元以上的,增量部分享受上述企業所得稅、流轉環節稅的財政支持。
9.現有生產性企業(資源開采性企業除外)技改,投產納稅當年稅收增量在300萬元以上的,給予增量部分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分成部分50%的財政支持。
10.電子信息類企業:租用園區標准廠房進行過渡性生產的,兩年內租金每月按不高於6元/平方米的標准,超出部分由區財政定額補貼給企業。
鼓勵企業在園區建設標准廠房及輔助用房,不改變工業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建成兩年內初次出售所產生的營業稅、初次租賃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區級分成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
11.外商投資企業:按實到注冊資本金的6‰給予財政支持。
12.外貿企業:新辦生產型外貿企業,除享受國家、市、區外經貿相關鼓勵政策外,在合同約定的優惠期滿後,凡自營出口創匯產值達到總產值50%以上的企業,按當年實際繳納所得稅區級分成部分的50%給予財政支持;根據企業進出口總額,對企業技改研發或物流費用給予財政支持
13.總部經濟企業:在我區登記注冊為具有獨立法人和納稅主體資格的總部企業或主營業務在區外的商貿、服務性企業,自納稅年度起的區級分成部分按相應比例給予企業財政支持。
14.農、林、牧、漁業開發及觀光特色農業的投資項目,取得區級以上龍頭企業稱號的,由區政府按規定優先給予一定的基礎設施建設補助,並自企業注冊登記次年起5年內給予企業所得稅區級分成部分全額的財政支持。
15.外來投資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貸款達到相關政策要求的,由區財政給予一定的貼息支持。
16.外來生產性企業年納稅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次年享受獎勵大足石刻景區門票20張,按每增加300萬元稅收增加20張門票遞增。
四、獎勵政策
鼓勵中介機構、個人引進項目和資金,在簽訂正式協議時予以明確,項目投產達效後給予其相應的獎勵(具有招商職能職責的單位或個人除外)。
17.引進世界500強、國內500強、中國行業10強企業,在大足注冊獨立核算的法人機構、建成投產後,分別給予引進單位或個人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
18.引進符合我區產業發展規劃主導產業鏈條中的企業,按項目投產後兩年入庫稅金總額,其中工業類項目、商貿流通類項目2%,旅遊、農業、基礎設施類項目3%,給予引進單位或個人一次性獎勵。
19.引進資金(政策性資金、政府性融資除外)經區政府統籌安排使用的,按照「誰受益,誰獎勵」原則,根據其資金額度、利率和使用年限一次性按到位資金額的0.3—1%給予獎勵。
五、投資服務
20.建立重特大項目區級領導聯系制度和掛牌保護制度。
21.實行手續代辦、限時服務制度。項目涉及的立項、注冊、辦證、辦照等手續,在企業提供真實、完備的資料後,由經開區、工業園區、區招商局等確定專人負責代辦,實行有關行政審批職能部門並聯審批、限時辦結。
22.外來投資重點企業由區政府發放「投資者身份證明」,賦予其相應工作、生活便利條件,可獲得政治待遇和社會榮譽的優先提名;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發揮重要推動作用的,由區政府授予「榮譽市民」稱號。
外來企業業主和員工及家屬在戶籍、子女入學、就業、參軍等方面享受區內居民同等待遇。
六、其它規定
23.國內外知名品牌、上市公司、高新技術等企業或附加值高、財稅貢獻大、帶動性強的項目,實行「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相關特殊優惠由區政府常務會和經開區主任辦公會審定。
24.本政策未納入的國家、重慶市有關西部開發、鼓勵外商投資等優惠政策,對進入我區的投資者均適用。凡國家、重慶市新發布的招商引資政策優於本政策時,按新政策執行。
25.區內法人、自然人、返鄉創業者投資新辦企業或擴大再生產,其投資額及入庫稅收等達到本文相應條款要求的,按照本政策執行;資源性、房地產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26.本政策的兌現由區招商局、經開區投資促進局承辦,區財政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區稅務部門及經開區相關部門等參與審核,報區政府審批後按照現行財稅管理體制分別實施。
享受優惠獎勵辦法的企業於次年3月初備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4月底前兌現。
27.本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原雙橋區、大足縣出台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系列文件不再執行;原來簽訂合同並已啟動建設的項目,按合同約定執行。
28.本優惠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區招商局負責解釋。
3. 國家對工業園區及招商引資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企業准入政策 第一條 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外,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和項目均可入駐園區。 第二條 入駐園區的企業和項目投資、產出強度必須達到135萬元/畝、270萬元/畝。 二、土地使用政策 第三條 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或年實現稅金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建設用地按綜合地價每畝6萬元出讓,或實行租賃方式租用園區土地。 第四條 基礎設施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統一規劃和建設,達到「七通一平」(即公路、電力、給水、排水、電話、電視、網路等通暢通達和場地平整)後提供給入駐企業。 第五條 園區自建標准廠房按優惠價出租、出售。 第六條 投資者依法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為50年。 三、稅費優惠政策 第七條 企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政策收取的城市建設配套費,50%安排給企業用於配套設施建設。 第八條 企業在開辦、建設和生產經營中所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含第七條城市建設配套費),屬縣內收取上繳市級的,按最低限收取;屬本級政府和部門收費許可權內的,只收取工本費,其餘一律免收或先收取後再安排給企業。 第九條 企業自項目建成投產繳納企業所得稅年度起,在享受國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前3年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縣級財政分成實得部分全額安排給企業發展再生產,第4至5年減半安排。 第十條 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和建成投產後,除所得稅按第九條執行外,其他每年應繳納的稅收縣留成實得部分,縣財政在5年內按30%安排給企業發展再生產;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按50%安排。 第十一條 首次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或項目貸款,其生產設施固定資產貸款由縣財政全額貼息3年。 四、服務保障政策 第十二條 園區企業入駐手續辦理實行「代辦制」。對入駐園區企業,自協議簽訂後,企業申辦各種證照手續,在企業提供必要的報件下,可委託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全程代辦。 第十三條 園區企業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一票制」。 第十四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外部環境問題,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鄉鎮及部門及時協調解決。 第十五條 縣政府保護企業合法經營,努力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到園區企業檢查工作,必須經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同意。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方式向園區企業攤派、拉贊助。 五、激勵招商政策 第十六條 縣級各部門向園區引進項目或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5年,每年按其引進項目或企業上交稅收縣級財政分成實得部分兌現優惠政策後余額部分的10%,安排專項工作經費。 第十七條 各鄉鎮向園區引進的項目或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上交稅收,縣級財政分成實得部分兌現優惠政策後的余額,5年內全部計入引進鄉鎮。 第十八條 個人或縣外機構向園區引進投資額度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或企業,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按投產當年實現稅金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限額100萬元。 第十九條 縣級各部門為園區建設和發展爭取的項目資金,按實際到位資金的5%安排工作經費,最高限額100萬元。 六、政策兌現程序 第二十條 企業及有關單位、個人向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提出政策兌現申請,經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會同有關部門初審,報縣政府審批後兌現。 七、其它 第二十一條 凡累計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或當年向本級國庫實現入庫稅金100萬元以上的外來投資者,縣政府為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頒發「外來投資者綠卡」。 第二十二條 對固定資產投資10000萬元以上或年上繳稅金1000萬元以上的特別重大項目,實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議」。 第二十三條 本文未涉及的優惠政策,凡國家、市、縣有明文規定的,可同時享受。 第二十四條 自執行本政策之日起,國家和市、縣出台新優惠政策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政策由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4. 我有車間廠房如何招商引資
先觀察你的車間廠房周圍的做什麼的多,你適合讓什麼樣的人來搞,假如你附近都是搞傢具加工的 你的車間一可以滿足 那麼你可以對外出租也發布有多少平米廠房可出租可協同辦廠盡可 把消息散布出去 讓有意向的人來找你洽談
5. 新興工業園區如何開展招商引資
《產業園區招商實戰攻略》
本書總結了產業園區招商的實戰力著,應用豐富的園區招商實戰案例、技巧、策略、制度、表格流程詳細解讀園區招商團隊打造。廠房銷售招商實戰技巧、工作流程於團隊管理等。
6. 招商引資用地政策
法律分析:1.對於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50萬元以上,或年產值5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10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
2.對於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達到25萬元以上,或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7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已經給予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本政策。
3.新引進年產值超過5000萬元的生產性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3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100%獎勵企業,後2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50%獎勵企業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經費(不含土地增值稅等市級8小稅種和因上市等原因突擊補交的稅款)。
4.支持開發區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或與上下游產業鏈配套項目租賃我區內工業廠房,在實現本區財政平衡的前提下,經管委會認定,最高可給予期限不超過3年、面積不超過30000平方米、單價不超過20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補貼。原則上最高補貼標准不超過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
5.對直接引進企業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單位和個人,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中介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
6.當年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以上的項目申請銀行貸款等金融支持,自貸款批准之日,開發區給予企業兩年貼息支持,貼息額按同期央行基準利率計算。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200萬元;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7. 國家級工業園區招商策劃方案
不管哪一級政府,招商引資是發展經濟的主要任務。
近年來各級政府發展經濟,全員招商,一把手負責制,把招商引資作為一把手工程。一場轟轟烈烈的招商引資運動正在展開。不難看出,為了讓企業落地,政府部門在工業用地,廠房租賃、出售、稅收返還、人才獎勵等方面多管齊下,多措並舉……出台了諸多傾斜政策。但是,最終招商引資的進度和效果還是不盡人意。為什麼不盡人意?為什麼滿足不了當初的設計需求??……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基礎過於薄弱,區位優勢不足,招商引資硬體欠缺。二是招商人員積極性不高,流於形式,有的借駐外招商機會公費旅遊,不思進取,自甘落後。三是缺項目「營銷能力」。當前,我們的招商項目推介形式單一,儲備的客商資源很少,沒有強大的資源後盾,又缺乏必需的宣傳推介平台,全賴「參會」推介,等客商上門,被動招商。
四是缺項目「售後服務」。項目簽約後,缺乏必要的硬體設施保障和優質的軟體服務,也就是園區運營的管理與服務。可以說硬體先天不足,基礎設施落後,都是制約項目推介和落實的關鍵因素。特別是有著聚焦效應、起著風向標作用的工業園區因地方財力匱乏,令企業望而卻步,直接影響簽約項目履約率。還有就是一部分人的地方本位意識作祟,對引進外資、外企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開放意識薄弱,往往因為「紅眼病」或特權意識嚴重,對招商項目設置障礙;有的部門服務不規范,辦事效率低下;有的單位和部門,因為小團體或個人利益「吃、拿、卡、要」,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權威,造成「以商傳商、商勸商退」的不良影響。
青島 綠天使集團集孵化器、專業招商、資金扶持等諸多功能於一身。立足青島,放眼全國。珠三角、長三角、黃三角、京津冀、中西部區域擁有諸多招商分隊、掌握著不同行業的企業資源、為各級政府工業園區提供招商引資一站式全流程服務,為合作區域精準匹配優質企業,助力合作單位實現區域優質項目挖掘、項目考察、項目洽談直至項目落戶投產,並為落地企業提供產業培育、公司注冊、環評報告支持與協助和轉型升級服務,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實現政府、園區精準招商,項目快速落地,企業創新發展多方共贏。
目前,綠天使與部分地方政府合作,部分產業園分布如下:
綠天使利津創智綠谷產業園
綠天使萊西高新技術產業園
綠天使城陽智能製造產業園
綠天使日照高新技術產業園
綠天使濰坊高新技術產業園
綠海匯高密智能家居產業園
綠海匯高密環保產業園
綠天使安丘環保產業園
綠天使濱州智能製造產業園
綠天使濟寧節能環保產業園
綠天使梁山智能製造產業園
綠海匯濟寧智能製造產業園
綠天使臨沂智能製造產業園
以上園區部分正常運營,部分還在建設中。了解詳情可網路中國綠天使集團。也可網路:政府委託綠天使招商引資。這是官網的子頁面,直接看到政府委託綠天使招商引資的詳細細則。
當您進入官網對於頁面的介紹,如果文字介紹不太詳盡。可以直接電話溝通。那樣的話更直接。
綠天使集團利用自身的人才優勢,緊扣時代脈搏,快速發展壯大……正以星火燎原之勢開疆拓土、快速膨脹。這一點您在綠天使官網可見一斑。那麼,百聞不如一見,如果有意向,歡迎您到青島山東綠天使集團總部考察。歡迎您到正在運營的園區實地參觀考察。
8. 園區招商引資應該如何規劃
第一步、明確園區招商目標
產業園區的招商目標就是要讓企業知道園區,找到有需求的企業並吸引他們來投資建廠。明確了這一目標,就為下一招商工作的展開指明方向。
第二步、園區的定位策略
產業園區定位要科學,明確的招商定位方便招商人員在尋找合作企業時更具針對性,提高項目落成率
第三步、園區銷售價格策略
1.折扣策略:在土地出讓方面,土地可以在對外報價稍高點,根據企業土地需求量來適當調整價格範圍,在大需求量上給予一定的價格優惠,這會在心理上讓企業滿足大企業的自豪感或其真實的利益保證。在土地承租,或者說今後的建成廠房的租售上面也採取同樣的價格策略。
2.價格上漲策略:在一期土地銷售成績漸顯的時候,產業園區的相對比較成熟,土地的價格這個時候就能選擇做一上浮的規劃。以彌補部分折扣所損失的利益。
第四步、園區合作方式策略
1.土地出讓:對有土地需求的企業,以土地的形式出讓給他們。
2.廠房租售:規模稍微小點的企業,或者說不需要土地,只對廠房需求,園區可以建好廠房以後再提供給他們。而且在在建廠房的過程中也可以根據企業需求,可以讓企業自己按需要設計園區建設,還可以園區自己設計建設。
第五步、園區廣告宣傳策略
第六步、跟蹤服務策略
互企通產業園運營商認為產業園區招商要做的就是必須把自身產業配套做好,走好產業園區招商策略六步棋,找到目標客戶,並把信息傳遞給他們,讓他們知道、認可、並記住產業園區。在他們產生需求的時候如果能第一個想到,那就成功了。
9. 如何確定產業園區招商引資工作思路
產業園區招商是一項艱巨而長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產業園區都希望企業立刻入駐園區,但這是不可能的。目前,整個全球范圍內都存在著一定的產業機構優化。產業轉移如同一針興奮劑,幾乎讓所有的政府和產業園區激動無比。他們紛紛行動起來,開始在各種媒體上投放招商廣告,招商人員開始到處奔走,舉行一場一場的招商推介會,但收效甚微。
企業的搬遷或擴大並非兒戲,如果企業不願意搬走,無論採取什麼攻勢也是徒勞,即便是企業想走,那也需要很長時間的准備、思考、選擇。所以這就註定產業園區招商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必須要制定長期的產業園區招商策略。
谷川聯行提示您產業園區招商六步走,專業精準定位客戶,制定長期園區招商策略。
(1)明確產業園區招商的目標
(2)明確產業園區區的定位策略
(3)明確產業園區銷售的價格策略
(4)明確合作方式
(5)明確產業園區廣告宣傳策略
(6)完善跟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