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查自己的居住證號碼
摘要 您好,居住證的查詢方法有幾種:
『貳』 居住證號碼怎麼查
法律分析:一、網上查自己的居住證: 登錄「居住證綜合信息網」、及「居住證/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進行查詢。
二、去轄區派出所的戶籍室查詢。 不同地區查詢網站不同,具體查詢方式需要咨詢當地民政部門。 查詢居住證信息的具體步驟如下:(以北京市為例)
1、登錄北京市民信息服務網。
2、找到「居住證查詢」的選項。
3、輸入身份信息,點擊查詢即可。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庫,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等信息系統以及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採集、登記工作,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共享,為推進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轉移接續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叄』 居住證號網上怎麼查
不同城市的查詢網址不同,您可以搜索所在城市的市民服務網站、居住證管理服務網站,一般都具有查詢居住證號的功能。
以北京市為例:
1、進入北京市居住證服務平台官網
2、右側用戶中心登陸系統後便可查詢居住證號
參考鏈接:
北京市居住證服務平台
『肆』 居住證編號在哪裡看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01
『伍』 居住證編號在哪裡看
【法律分析】:網上查詢居住證辦理進度,需要打開所在地的辦理平台。一般說來,各地公安機關的網上居住證辦理平台,都提供查詢功能。
以深圳市為例,查詢方法如下:
1、打開深圳市公安局,網上居住證辦理平台;
2、點擊「辦證進度查詢」;
3、該界面提供兩種查詢方式,第一種是「按姓名證件號碼查詢」,在「姓名」欄里輸入姓名,在「身份證號」欄里輸入身份證號碼,點擊「查詢即可」;
4、也可點擊「按受理號查詢」,受理號是居住證辦理流水號。輸入居住證辦理流水號,點擊「查詢」,即可得知居住證辦理進度。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陸』 怎麼查自己的居住證號碼
居住證號碼就是身份證號碼。
居住證上另外還有一個編號。
『柒』 居住證編號怎麼查詢
居住證編號可以在居住證服務平台官網查詢。
居住證編號就是居住證(暫住證)原件上面的相關編號,居住證(暫住證)上面一般存在2個編號,一個為身份證編號,一個為居住證編號,是用來識別居住證的。 居住證號碼就是身份證碼。居住證上除了姓名性別民族外,還有戶籍地址和辦理日期及身份證號碼的信息。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採用CPU晶元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證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
1、金融服務,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公交服務,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電子政務,通過自助申報平台,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小額消費,通過載入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電信充值服務,可綁定移動、網通、電信號碼,並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
6、公共服務,持證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以及飛機航班票務;
7、門禁應用,通過載入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居住人口。居住期滿,自動阻斷持證人在小區的出入;
8、企業一證通,企業或單位可以根據實際,利用居住證對員工進行考勤登記、出入識別以及內部消費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捌』 居住證號碼怎麼查詢
法律分析:1.登陸服務網站;2.找到居住證件查詢框,選擇居住證件查詢;3.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點擊查詢。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