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局和信息局是一樣的嗎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參與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系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和省專項計劃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
(五)研究擬定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工作。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試點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范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以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准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求承擔相關工作。負責鹽業、煙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系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地方發展總部經濟。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營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劃編制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范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置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宿遷」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准,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九)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准等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工作,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十一)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工業和信息化局有什麼不同擴展閱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原信息產業部、國防科工委的基礎上,於2008年3月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議設立的。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方案規定:「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⑵ 工業和信息局是幹些什麼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參與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系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和省專項計劃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
(五)研究擬定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工作。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試點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范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以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准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求承擔相關工作。負責鹽業、煙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系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地方發展總部經濟。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營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劃編制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范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置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宿遷」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准,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九)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准等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工作,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十一)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工業和信息化局有什麼不同擴展閱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原信息產業部、國防科工委的基礎上,於2008年3月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議設立的。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方案規定:「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⑶ 工信局和工信部是一樣了嗎
是一樣的。
工信局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⑷ 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干什麼的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網路強國建設相關工作,推動實施寬頻發展;負責互聯網行業管理;協調電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組織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加強信息通信業准入管理,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電信和互聯網相關行業自律和相關行業組織發展。
負責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平台的建設和使用管理;負責信息通信領域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擬定電信網、互聯網及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加強電信網、互聯網及工業控制系統網路安全審查;擬訂電信網、互聯網數據安全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網路安全防護、應急管理和處置。
工信局是2010年中國機構改革後改名為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工信局,以前叫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設經濟運行科等機構。
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系等工作。
⑸ 工信局全稱叫什麼是幹啥的啊
1、全稱是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原來的工業促進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中小企業局(有的地方叫鄉鎮企業局)合並來的。
2、主要工作就是工業生產和信息化兩塊,工業生產是從宏觀上管理工業行業,促進全市工業行業發展,信息化是通信、軟體、電子等行業的宏現管理,推進全市信息化產業發展。也承擔了不少行政審批。
(5)工業和信息化局有什麼不同擴展閱讀:
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能介紹: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新型工業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改善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環境,推進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鏈的構建,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2、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積極培育和發展特色產業和產業集群;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負擔監督工作。
3、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參與編制工業經濟年度調控指導計劃、提出相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平衡主要生產要素,解決日常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⑹ 工信局是做什麼的
工信局是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績效管理、效能、綜治、安全保衛和信訪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等重要性文件起草工作。
按規定負責編制機關預決算草案,監督、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檢查。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等有關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市工業高質量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工業高質量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制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和建議。負責工業經濟運行中的多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開展重要運行要素的保障協調。組織推進工業領域現代物流發展工作。
⑺ 「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和「工業和信息化局」有什麼區別
這兩個局性質有所不同,前者僅限於政務上為勞動大眾服務性質;後者的范圍更加廣泛,既有組織實施性質,也有服務性質。
⑻ 工信部和工信局區別
工信部包含的范圍更廣。
工信局針對的是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工信部屬於國務院直屬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⑼ 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干什麼的
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有關工業和信息化以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府規章草案,推進數字經濟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軍民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提出調整建議。
(三)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質量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四)指導各縣區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重大項目技術改造投資工作。
(五)指導並監督全市工業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節能降耗和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廣應用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新興產業、信息服務業、軟體服務業發展。指導引進工業企業技術裝備化創新。
(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工業用電保障供應。
(七)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數字經濟發展和信息化建設的方針政策,統籌推進全市數字經濟發展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數字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數字經濟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重大數字經濟工程,規劃全市數字經濟發展。指導協調信息化生產和傳統行業的信息化改造,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負責現代物流業的行業培育和管理。
(八)擬訂對外開放有關投資促進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資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以市政府名義參加的國內外各類經濟協作活動的組織工作。
(九)負責全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建立監督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負責出資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出資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指導推進出資企業改革和重組,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負責國有資產經營財務監督、風險控制,完善出資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十)負責本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監測工作。根據審批許可權實施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
⑽ 地方的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是做什麼的是事業單位嗎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1、地方的工業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為:
(一)提出地方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地方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地方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用電監測,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負責本地區葯品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發揮工業相關行業協會紐帶作用,加強對行業、企業發展態勢的把握。
(四)負責提出地方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工業轉型升級(技術改造)投資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市財政性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安排的意見。
(五)負責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促進工作進行指導和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六)貫徹國家政策和標准,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貫徹執行國家、省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推進地方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爆行業生產流通的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組織開展工業、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負責二輕集體工業聯社資產的經營和管理。
(十三)負責流通領域鹽業行業管理和食鹽專營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2、地方工業和信息化局不是事業單位,是政府行政管理機構(公務員編制)。
(10)工業和信息化局有什麼不同擴展閱讀:
地市級的工業和信息化局一般設置有以下機構(科室):
1、 辦公室
2、政策法規處
3、規劃處
4、科技處
5、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6、運行監測協調處
7、 中小企業處
8、安全生產管理處
9、原材料工業處
10、裝備與電子工業處
11、消費品工業處
12、兩化融合處 04-04
13、對外經濟合作處 04-04
14、軍民融合綜合協調處 05-09
15、軍民融合產業推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