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生產許可證好辦嗎
法律分析:1、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程序
2、去當地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3、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4、需要准備相關的材料
5、提交申請書和材料,並會給我們受理通知書
6、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在一定時間內現場審核
7、最後去食品監督管理部門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六條 質檢總局負責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統一管理工作,對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統一產品目錄,統一審查要求,統一證書標志,統一監督管理。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部分列入目錄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審查發證工作。
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產許可證監督檢查工作。
⑵ 去哪個部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林先生的回答不是很全面,我來打個補丁。這要看你是什麼企業了,如果你是房屋建築施工企業,應該向省住建廳安監處申請辦理,如果你是礦山,危險品等非房建企業,應該向省安監局申報辦理,如果你是中央企業,應該直接向國家安監總局申報辦理,如果你是民用爆破企業,應該向國防科工委申請辦理。另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頒發也是不同的,在此不再細說了。
⑶ 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要哪些流程
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
向當地安檢站申報。需申報資料有安全三類人員和十三項。
第二步
考核通過後,上報各地市安檢站,通過審查的會上報建設廳。當地建設廳會組織專家繼續審查,通過的可以打證,沒有通過的需要盡快整改繼續上報。
第三步
安全許可證每三年要進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廢。
⑷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4)湖州工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六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13要求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金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包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
6、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
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8、本企業管理人員的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管理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明細表和復印件)
10、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包括塔機、龍門架、人貨電梯所提供最近一次安拆、裝檢測報告的明細表和復印件)
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危險性較大分部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管理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沒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向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其中,第2至13項統一裝訂成冊。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參考資料:網路-安全生產許可證
⑸ 怎樣辦理生產許可證
一、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五、程序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六、後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5)湖州工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 (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
生產許可證 產品類別: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產品名稱:填寫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生產許可證 聯系電話: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生產許可證 聯 系 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生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金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
參考資料:生產許可證-網路
⑹ 生產許可證怎樣辦理,需要什麼資料
親,如果是食品的話,需要到當地食葯局進行申請,企業工業產品需要到當地質監局進行申請,食品的話,需要如下資料:
1. 本申請人企業名稱已經□預先核准、■登記注冊。附有效期內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3份。
2. 本申請人已組成治理結構。附結構圖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投資人的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復印件3份。
3. 本申請人已獲得必要的生產加工場所。附生產加工場所有關情況、平面圖(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及其有權使用證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周圍環境符合相關規定。附周圍環境平面圖3份。
5.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間布局符合相關規定。附各功能間布局圖復印件3份(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
6.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已擁有必要的生產設備設施。附設備設施清單,關鍵設備標有參數(其中委託檢驗的,附委託檢驗合同)3份。
7. 本申請人生產工藝流程符合相關規定。附示意圖復印件3份。
8. 本申請人已擁有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附一覽表3份。
9. 本申請人已制定必要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單及文本各3份(其中擬執行企業標準的,需提供備案的企業標准)。
10. 本申請人按審查細則要求,提供附件相關材料3份(如有時)。
11. 本申請人擁有的以上資源,符合規定條件,能夠適應申請生產的食品品種,單班生產八小時:日產量可以達到 噸 、月產量可以達到 噸 、年產量可以達到 噸 。
本申請人承諾:願意對申請材料內容真實性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⑺ 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什麼部門辦理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⑻ 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什麼手續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第一條 為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第六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供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在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八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統一的式樣。 第九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二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建築施工企業、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煤礦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四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的監督檢查,發現其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十六條 監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實施監察。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生產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第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進行生產的企業,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生產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決定。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⑼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一、配置主要人員
人員方面主要包括安全三類人員和特種技術工人。
1、三類人員
安全三類人員需要考試,考試合格後領取安全能力考核證書,稱為A證、B證、C證。A類人員一般是指企業法人、經理,B類人員是指項目經理,通常由建造師代替,C類人員是企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這三類人員從報名到領取證書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完成,等考試成績出來還需要核准才能領取證書,一般我們建議從企業著手辦理資質階段就開始安排三類人員報考工作。
2、特種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和三類人員一樣,也需要經過培訓考試然後取得資格證書才能上崗。
以上人員具體需要多少,要參考相應標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人員配置標准都不一樣。如果企業法人和經理是同一人,那麼需要2個安全A證,不是同一人則需要3個安全A證。B證人員數量要根據資質和等級來決定,C證亦如是。
二、制定規章制度
各類規章制度主要是指安全生產操作流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等。這些規章制度各個企業大致相同,但是會根據資質和經營范圍略有差異。
三、社保人數要求
安全許可證辦理證根據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不同類型資質,社保人數要求不同。
四、准備申請材料
新辦安全許可證辦理需要准備的材料共有14項,分為人員材料和規章制度,它是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條件來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方面文件,都要求以企業文件形式制定,並且有文號。
五、提出申請
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和資質一樣,都是採用逐級上報的方式,先由區、縣建設主管部門再到市上,最後由省建設廳備案。具體申報先在浙江政務網上報,再到建設局窗口提交材料。
(9)湖州工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建築行業的施工企業必須要辦理安全許可證才可以進行生產活動。
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⑽ 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哪申請辦理怎麼辦理
如果有特種設備的 話,需要到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局,如果沒有隻要聯系縣級安監局就可以了,具體材料包括安全評價文件,公司安全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和規章制度,各種安全設備設施采購資料和檢驗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