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廠房5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望專業解答
廠房的產權沒有期限,只有土地有使用期限。工業用地的期限為五十年。到期後,繳納土地使用費,廠房繼續使用。
2. 工業用地到50年使用年限後還可以用嗎,工業用地50年到期後怎麼辦
工業用地到50年以後。如果當地的規劃沒改變。一般都可以續期。
3. 國有工業用地50年到期怎麼辦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一般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後,當事人需要重新與對方簽署土地使用權合同並續費。 如今,土地已經基本飽和,能夠成為工業用地的土地在逐年變得越來越少了,所以我們不僅要節約土地資源,同時還要循環發展土地資源並高效利用它,這樣才能有效控制土地資源稀缺的局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 廠房到期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廠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5. 工業用地到期怎麼辦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後的處理方式有:1、若國家要收回該土地並有其他用途時,只能讓國家收回,因為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2、若國家沒有收回土地的打算,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門申請續期,續期成功後就可以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6. 工業廠房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五十年;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處理有以下幾種: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百六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權屬證書。
7. 工業廠房到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廠房的產權沒有期限,只有土地有使用期限。工業用地的期限為五十年。到期後,繳納土地使用費,廠房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