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酒精和工業酒精和醫用酒精有區別嗎有什麼區別
1、主要成分不同:醫用酒精的主要成分是乙醇。工業酒精甲醇含量高,由於生產廠家的不同,比例也不盡相同。一般都在90%以上。乙醇液體密度是0.789g/cm,乙醇氣體密度為1.59kg/m。
(1)乙炔工業酒精屬於什麼倉庫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個人使用的少量酒精,應該使用不易破碎的容器密封存放在遠離熱源和電源、兒童不宜觸碰的地方。同時家中需要配置滅火器具以防萬一。
2、如果是大量的酒精,必須存送到危險品倉庫保存。
3、酒精適合存放於小開口鋼桶或鋁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加普通木箱。
4、酒精必須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庫溫不宜超過37℃,保持容器密封,該庫房或者生產存儲罐區應設計好各種防火防爆措施。
⑵ 消防上,生產乙炔,麵粉,甲醇,西葯的廠房屬於哪一類廠房
這個按照規定的廠房防火等級屬於甲類的,按照規定,乙炔、麵粉、甲醇和西葯生產的化工車間都是屬於甲類的,具體見下圖
⑶ 消防法裡面有沒有規定工業酒精和油墨的存放和使用
存放工業酒精屬於甲類倉庫的,油墨是乙類的這個按照甲乙類倉庫的要求。
⑷ 舊房改造換屋頂是否屬於建築工程范圍之內存放乙炔瓶的庫房倉庫嗎
不屬於。
拆除屋頂的房子絕對不可以存放乙炔瓶,屬於嚴重過失。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第四十五條—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氣瓶宜存儲在室外帶遮陽、雨篷的場所。存儲在室內時,建築物應符合有關標准要求。氣瓶存儲室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
⑸ 求:甲乙丙丁戊類廠房(倉庫)的劃分標准。
頭等倉整理的倉庫火災危險性類別簡記與舉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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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氧氣瓶和乙炔瓶存放倉庫的要求
氧氣瓶存放倉庫的要求:
1、氧氣瓶與明火距離應該不小於10米、不得靠近熱源、不得受日光暴曬。
2、宜存放在乾燥陰涼處,氣瓶不得撞擊。 氧氣瓶嘴、吸入器、壓力表、及介面螺紋嚴禁沾有(染)油脂。
3、氧氣瓶在運輸和裝卸時,要關緊瓶閥,擰緊帽蓋,輕移輕放,不得碰撞滑滾,拋甩墜落。
乙炔瓶存放倉庫的要求:
1、乙炔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距離不小於10m。
2、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放射性射線源場所。
3、嚴禁敲擊、碰撞,瓶體引弧或放置在絕緣體上。
4、嚴禁暴曬,嚴禁用40攝氏度以上熱源加熱瓶體。
(6)乙炔工業酒精屬於什麼倉庫擴展閱讀:
通常乙炔瓶內的多孔性填料是採用質輕而多孔的活性炭、木屑、浮石以及硅藻土等合制而成的。將乙炔瓶逐支檢查,並清潔氣瓶上的污物和異物。檢查瓶體是否有燒損、變形,塗層燒毀(漆皮鼓泡除外),瓶閥或易熔合金塞上易熔合金熔化及乙炔回火跡象。
貯存和運輸溶解乙炔的壓力容器。乙炔是一種易燃易爆氣體,受熱或受壓易發生聚合、爆炸性分解等化學反應,所以在瓶內將乙炔溶解於丙酮中,同時又將丙酮吸附於活性炭或硅酸鈣等多孔性填料上,從而使乙炔穩定而安全地貯存和運輸。
⑺ 氧氣乙炔庫存存放有什麼標准啊
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塗標記。
乙炔保管與存放
(1)乙炔瓶的使用現場,存放不得超過5瓶;貯存量超過5瓶但少於20瓶,應在現場或車間內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牆隔成單獨的貯存間,應有一面靠外牆。
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貯存量不超過40瓶的乙炔瓶庫,可與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生產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牆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牆,並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貯存間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於15米(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
(3)貯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通暢,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貯存時,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並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貯存。
(6)貯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7)乙炔瓶庫的設計和建造,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乙炔站設計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
(7)乙炔工業酒精屬於什麼倉庫擴展閱讀:
乙炔為易燃易爆物質,因此乙炔氣瓶從本質上防爆應注意:
1、乙炔氣瓶應根據有關規定補足丙酮,同時不能過量;
2、根據丙酮量確定乙炔充裝量,嚴格控制充裝速度,嚴禁過量充裝;
3、使用經檢驗合格的乙炔氣瓶。
使用過程中應注意:
1、乙炔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距離不小於10m;
2、直立使用;
3、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放射性射線源場所;
4、嚴禁敲擊、碰撞,瓶體引弧或放置在絕緣體上;
5、嚴禁暴曬,嚴禁用40攝氏度以上熱源加熱瓶體;
6、乙炔瓶和氧氣瓶放置在同一小車上,用非可燃材料隔離;
7、配置專用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開閉乙炔氣瓶;
8、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現泄露,及時處理;
9、留有0.05MPa的余壓。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安全距離為5米,且都不可曝曬。
乙炔泄漏處理方法: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將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適當噴頭燒掉。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①乙炔瓶爆炸原因
除與氧氣瓶基本相同外,還有:氣瓶內許多填料下沉,形成凈空氣;由於乙炔瓶橫卧放置,或大量使用時丙酮隨之流出;乙炔瓶閥漏氣等。
②乙炔氣瓶防爆技術措施
A、使用乙炔時,必須配用合格的乙炔專用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B、瓶體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C、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時只能直立,不能橫躺卧放。
D、開啟乙炔瓶的瓶閥時,不要超過1.5圈,一般情況下只開啟3/4圈。
E、乙炔從瓶內輸出的壓力不得超過0.15MPa。瓶內乙炔氣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於表13-2規定的剩餘壓力。
氧氣瓶是儲存和運輸氧氣用的高壓容器,一般用合金結構鋼熱沖、壓制而成,圓柱形。應用於醫院、急救站、療養院。
氣瓶肩部標有工作壓力、試驗壓力、容積、重量、等信息的鋼印,表面漆成天藍色,用黑色寫明「氧氣」字樣。
⑻ 工業用氧氣瓶、乙炔瓶倉庫選址有什麼要求
氧氣、乙炔倉庫選址,要選空曠區域,要遠離居民區、遠離其它易燃易爆場所(比如化工廠、加油站等)、而且道路通暢(萬一發生危險,為了消防車能順利到達。)。而且倉庫附近沒有燃氣管道、高壓線塔或高壓電纜,假如倉庫規模大的話,還要在倉庫附近安裝避雷設備。
這是我個人想到的,僅供參考。也許還有沒想到的地方,請其他高手賜教。
⑼ 75%酒精屬於什麼經營范圍
屬於衛生消毒類和醫療器械等經營范圍。75%濃度的酒精是屬於醫用酒精,酒精包括了工業酒精和醫用酒精。因此75%濃度的酒精是屬於醫療器械經營范圍。要取得醫療器械經營的資質以及相關的證書許可,才能夠進行醫用酒精的銷售,否則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可能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例如罰款拘留,沒收違法所得,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築物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經營場所符合工商部門關於經營場所的有關規定要求。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營單位租賃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與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所有者共同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流程
1、在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提前在網上進行注冊登記申請,並在網上填寫申請表,然後在線列印。
2、申辦單位需要向市安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所提交的材料需要一式三份,用A4紙列印並按順序裝訂成冊,附電子版一份。
三、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准備材料:
1、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不同的表格,申請辦理的提交《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需要重新辦理的提交重新辦理申請表,如果是需要換證的提交換證申請表;
2、申辦單位需要提交由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的復印件;
3、需要對經營場所和儲存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測,並提供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4、需要准備好申辦單位是經營、儲存場所和設施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的復印件。
5、需要具備安全評價報告,並且要求是由省級以上的安全評價機構所出具的。
6、對申辦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要求是必須取得相應的准也培訓合格證書,並提交復印件。
7、另外,企業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I必須是完善健全的,需要給行政部門出示此內容。
8、此外,由於很容易發生意外危險,所以還要求申辦單位提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需要提交經營場所和設施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以及儲存場所依法設立的有效證明,還有相關場所的防雷設施檢測報告的合格證和復印件也需要提供。
10、還需要注意的是,要提交安評委託書和安評合同書復印件。
11、申辦單位需要提交經營和儲存場所的真實照片。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從事下列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
⑽ 工業酒精需要執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五雙」要求嗎
不需要,酒精不是劇毒品,也不是易制毒品,沒有五雙要求。
如果單位願意這么做,嚴格管理,做自我要求,也好,畢竟酒精也是易燃液體。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已廢止
代替的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其中 第二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如果酒精的貯存量大於500噸,則構成重大危險源,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否則,沒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