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經濟普查是干什麼
國家經濟普查,主要是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含編碼)及其資料庫系統。經濟普查,對研究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開拓就業渠道等具有意義;對健全統計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將發揮重要作用。
截止目前,我國共開展三次經濟普查,時間分別是2003年、2007年和2013年。第三次經濟普查標准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
Ⅱ 全國工業普查一共幾次
稱為「全國工業普查」的一共三次,分別在1950、1986、1995年進行。
2003年11月12日,國務院第28次會議決定將原定於2003年進行的第二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推遲,與原計劃在2005年開展的第四次全國工業普查和2006年開展的第三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合並,同時將建築業納入普查范圍,在2004年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今後全國經濟普查每10年進行兩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
2008年開始的是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
普查的方式一般有兩種:
1、建立專門的普查機構,配備大量的普查人員,對調查單位進行直接的登記,如人口普查等。
2、利用調查單位的原始記錄和核算資料,頒發調查表,由登記單位填報,如物資庫存普查等。
這種方式比第一種簡便,適用於內容比較單一、涉及范圍較小的情況,特別是為了滿足某種緊迫需要而進行的「快速普查」,就可以採用這種方式,它由登記單位將填報的表格越過中間一些環節直接報送到最高一級機構集中匯總。
例如:我國採取第一種方式普查的有:1953年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1995年私營商業及飲食業普查,1964年第二次全國科技售貨員普查,1977年全民所有制單位實際用工人數普查,1978年全國科技人員普查,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等,採取上述第二種方式普查的有:1954年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和木材庫存普查,1954年以後所進行的多次物資庫存普查,1985年第二次全國工業普查等。
Ⅳ 中國第一次普查是什麼普查
第一次是工業普查
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發布《關於全國公營、公私合營及工業生產合作社的工礦企業進行統一的全國普查的訓令》,福建省布置第一次工業普查。
這次工業普查的任務是了解全國工礦企業的基本情況,作為恢復與發展工業生產的依據。普查對象是公營、公私合營及工業生產合作社的工礦企業,不論生產規模大小,不論有無動力設備,都列入普查的對象。在實際執行時,還包括了少數由政府代辦的企業,但不包括面廣量大的私營企業。普查時間為1949年,動態指標是全年的情況,靜態指標是年底的情況,個別指標要求填報一些歷史資料。
普查表式按企業的規模分為甲、乙兩種。乙類表比較簡單。甲類表分8個部分,共15張表,即:第一部分,企業概況;第二部分,動力、生產及運輸設備;第三部分,主要原材料及燃料耗用量;第四部分,地基、廠房建築物及工場間;第五部分,礦山開采情況;第六部分,職工的工作時間及工資;第七部分,主要產品的生產量、出廠價格和單位產品成本;第八部分,修建工程。
綜合表共12張表式。即:《企業目錄》、《水力發電廠堰堤工程》、《水力發電廠設備利用》、《火力發電廠設備利用》、《變輸電及配電設備》、《××礦開采概況》、《礦區礦產儲量》、《動力設備及耗電量》、《生產機械設備》、《產品產量》、《職工人數》和《修建工程一覽表》。
綜合用工業部分簡化分類目錄是參照蘇聯的分類方法制定的。共34個部門,有些部門下還有細分類。普查中,對產品產量、主要產品出廠價,除填報1949年的數字外,還要求填報1930、1936、1943、1948年的數字;主要設備還要填報製造國名、廠名、製造年份、裝置年份和企業的歷史沿革等等。這些資料有些通過查閱歷史資料取得,有些資料查不到,就發動老工人追憶、座談。普查成為一次群眾性的統計調查,從而大大提高領導與群眾對統計工作的認識。
這次工業普查取得較為豐富的統計資料,基本查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福建省的工業基礎。調查資料表明,舊中國留下的全省工業基礎十分薄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多數企業經營管理混亂,通過普查進一步清理資財,查出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很多問題,有利於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
Ⅳ 全國經濟普查的目的是什麼
經濟普查,主要是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蓋國民經濟各個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含編碼)及其資料庫系統。
認真搞好經濟普查,對研究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優化經濟結構,改進宏觀調控,開拓新的就業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對改革統計調查體系,完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健全統計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將發揮重要作用。
(5)全國工業普查時間是干什麼用的擴展閱讀:
1、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和范圍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
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2、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普查標准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為提高普查數據質量和效能,減輕基層和普查對象負擔,此次普查全面採用電子化手段進行數據採集。
從2014年1月1日起,普查工作將進入現場登記階段。屆時,普查人員將佩戴統一的普查員證,使用手持電子採集設備(PDA),對所有普查對象進行入戶登記、單位空間定位和基本信息核實,並拍攝《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三證或其他有關證照。
聯網直報單位(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有資質的建築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和重點服務業法人單位)將按規定登錄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台填報普查表;非聯網直報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將由普查人員通過PDA採集傳輸普查表數據。
Ⅵ 什麼是普查其主要作用是什麼請舉例說明我國曾組織過的普查活動
普查是指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為詳細調查某項重要的國情、國力,專門組織的一次性大規模的全面調查。
作用:其主要用來調查不能夠或不適宜用定期全面的調查報表來收集的資料,來搞清重要的國情、國力。普查是為了某種特定的目的而專門組織的一次性的全面調查。
1994年我國正式確立了國家周期性普查制度,普查項目包括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五項。
2003年國家對普查項目進行調整,將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基本單位普查三項普查合並,同時增加建築業普查,統稱為經濟普查。
該項普查於2004年進行首次普查,以後每5年進行一次,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人口普查、農業普查每10年一次,分別在逢0和逢6的年份實施。
普查的組織方式一般有兩種:
1、建立專門的普查機構,配備大量的普查人員,對調查單位進行直接的登記,如人口普查等。
2、利用調查單位的原始記錄和核算資料,頒發調查表,由登記單位填報,如物資庫存普查等。
這種方式比第一種簡便,適用於內容比較單一、涉及范圍較小的情況,特別是為了滿足某種緊迫需要而進行的「快速普查」,就可以採用這種方式,它由登記單位將填報的表格越過中間一些環節直接報送到最高一級機構集中匯總。
Ⅶ 請問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開始時間具體是什麼時候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時間:
2012年,籌備階段,研究全國經濟普查的總體方案和開展專項試點。
2013年,准備階段,組建各級普查機構,開展宣傳動員,進行普查綜合試點,部署並落實普查方案,選調普查人員並進行培訓,做好登記前的各項准備工作。
2014年,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布階段。
2015年,資料出版、利用普查結果開展課題研究階段。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根據《 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來開展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調查了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
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摸清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資料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
(7)全國工業普查時間是干什麼用的擴展閱讀:
普查內容:
聯網直報單位:單位基本屬性、組織結構情況、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能源和水消費情況、科技情況和信息化情況等,分設7種普查表。
一、非聯網直報單位:
1、法人單位: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實收資本、資產總計、企業營業收入或非企業支出(費用)、稅金、煤炭消費量(限工業法人單位)等,設1張普查表。
2、產業活動單位: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經營性收入或非經營性支出(費用)等,設1張普查表。
二、個體經營戶:基本屬性和從業人員,設2張普查表。包括營業收入、營業支出、付給雇員的報酬、繳納的稅費等,設1張抽樣調查表,設置若干普查綜合表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
Ⅷ 全國性的經濟普查多久做一次
全國性的經濟普查每5年做一次。
經濟普查,是指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所進行的全面性調查。
國務院發布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條例發布第一次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後逢3和逢8年份為經濟普查年。
(8)全國工業普查時間是干什麼用的擴展閱讀:
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普查表分為以下三類:
1、普查通用表。
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普查表、企業普查表、非企業單位普查表;
2、專業普查表。
包括規模以上工業、資質內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開發業企業的普查表;
3、部門普查表。
包括鐵路運輸業普查表、銀行業及相關金融業(不包括典當業)、證券業、保險業財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