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工業企業,都有哪些分類特性
工業企業是指依法成立的,從事工業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法律上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企業是現代社會最常見最基本的經濟組織。企業是一個歷史范疇概念,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現代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的產物。在以自然經濟為主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是不會產生現代企業組織的。只有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由於生產力的迅猛發展、商品經濟的廣泛發展,社會基本經濟單位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適應發展了的生產力的要求,在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基礎上,出現了大量的現代化的資本主義企業。它為資本家提供了不斷榨取無產階級剩餘價值、不斷攫取高額利潤的最有利、最有效的結構條件和生產場合。因此,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也得到不斷地更新和發展,由早期的單一獨資企業,到合夥企業,到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出現了以公司為主的多種企業形式並存的經濟格局。
社會主義社會是以社會化大生產、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有計劃商品經濟社會,所以企業這種經濟組織形式也必然大量存在著並不斷地發展著。
在我國,工業企業應具有的主要特徵和基本屬性是:
(一)工業企業是一種經濟組織。
這一特徵表現了它的經濟性和組織性。經濟性是指它是經濟領域內的一種組織;是國民經濟體系中的基層組織和經濟細胞;它從事的是生產經營性的經濟活動;追求的是經濟效益。組織性是指它是依法定程序組成的統一體;是經濟上的統一體;技術上的統一體;對外關繫上的統一體。
必須明確認識它是一種經濟組織。它不是政治組織,軍事組織,文化組織,也不是什麼行政組織。這一點是進行工業企業立法,確立工業企業地位和任務的基本點。但也正是在這一問題上,我們有過嚴重的偏差和失誤。在過去,我們事實上是把工業企業當作行政組織對待的,而且是作為行政附庸組織對待的。工業企業只是行政的附屬物,沒有自己獨立的地位和利益。
(二)工業企業是從事工業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
這一特徵表現了它的產品的商品性和工業性。商品性是指現代工業企業都是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它們所生產的產品(或所提供的勞務)都是以商品形式出現的,都需要投入市場,將個別勞動轉化為社會必要勞動,取得社會承認,方能實現自己的使用價值和價值。因此,現代工業企業都是一定的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工業性是指它所生產經營的產品或勞務都具有工業性質,是工業品或工業勞務。工業企業的這些特徵、屬性也為工業企業設立的宗旨和基本任務確立了基礎。
(三)工業企業是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組織。
這一特徵表明了它在經濟上的自主性和盈利性。獨立性是指工業企業在經濟上是獨立的。有自己可支配的財產,有自己獨立的利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這些也正是我們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問題和基本目標。這一特性使它與事業單位和內部組織等區別開來。
盈利性是指工業企業在自己的生產經營經濟活動中,應不斷地創造價值、獲取利潤、增加積累。工業企業從其成立的宗旨和本質看,不僅要在使用價值上滿足社會需要,而且要實現價值的增殖,要創造利潤。社會主義工業企業也是要講究經濟效益的。
(四)工業企業是能夠享受經濟權利、承擔經濟義務的法人。
這一特徵表明了它在法律上的獨立性和法人性。法律上的獨立性是指它是法律上的主體,能夠獨立地享受經濟權利、承擔經濟義務。法人性是指它依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
工業企業的分類:
(一)按工業企業的經濟性質分
此中又有多種分法。如按生產過程可分為:原料工業企業、加工工業企業、裝配工業企業,又如按行業和產品可分為:重工企業、輕工企業。
(二)按工業企業的組織結構形式及其復雜程度分
1、單一企業。(單廠企業)即一個工廠就是一個企業。它由統一的管理機構和在生產技術工藝上有密切聯系的若干車間、工段、班組所組成,全廠統一經營、統一核算盈虧、統一對外聯系。
2、聯合企業。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性質相同或生產、勞動、技術、工藝過程密切相聯的工廠企業所組成的經濟聯合體。
(三)按工業企業的生產規模分
可分為大型工業企業;中型工業企業;小型工業企業。
以什麼標准區分大中小型,各國規定不一。我國主要採用生產規模(生產能力)標准,同時兼用投資額標准。根據勞動力、勞動手段、勞動對象和產品在企業中的集中程度,將工業企業劃分為:特大型;大型(大型一檔,大型二檔);中型(中型一檔,中型二檔);小型。
(四)按企業的生產資料所有制分
在我國,可分為: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三者實不同,前兩種如中方為國營企業,應屬國家資本主義性質;後者為資本主義私營企業)。
㈡ 工業和信息局主要干什麼
其前身是經貿委,簡稱工信局。直接隸屬於政府,是政府的一個部門。
經信局是經濟和信息化局的簡稱,主要負責地方經濟貿易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就是機構改革前的經貿局、經貿委,加上信息化管理職能。
具體來說: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經濟和信息化規范性文件;負責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全縣工業企業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減輕工業企業負擔;負責三峽庫區淹沒工礦企業破產、搬遷、關閉工作和結構調整工作;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經濟發展、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企業布局調整。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工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汽車、摩托車、裝備、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行業管理;負責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基地、中小企業的特色產業集群建設;負責(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維權投訴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協調減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協調和促進鄉鎮工業經濟發展。
(三)負責擬訂工業調控目標並貫徹落實;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承擔全縣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統計分析、預測監測的責任;提出調控目標、措施和建議;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產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四)擬訂工業、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范和標准;負責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安全技術的引進、開發和創新工作;負責指導推進經濟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牽頭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促進「三網融合」體系建設和制度創新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五)擬訂行業管理規劃和起草行業規范性文件;負責冶金、建材、化工行業管理,承擔建材基礎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的行業審核及驗收工作,承擔生化、制葯、化肥生產資格的申報。
(六)負責全縣電力、天然氣等行業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負責全縣電力、自來水、天然氣等的統一調控;負責落實市「三電」辦電力調度指令;負責協調全縣電力、天然氣、廣播、電訊線纜管網設施保護工作;織織協調「三電」工作,指導鹽業行業管理。
(七)組織起草全縣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和推進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負責全縣資源綜合利用,節約能源、減少工業排放、清潔生產工作;負責上報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成果,協調政策落實工作。
(八)研究和規劃竟爭性行業投資布局,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負責全縣工業技術改造、信息化項目核准和備案登記;負責工業和信息投資工作;協調全縣工業經濟運行中的財政、金融、監測、分析資金運行態勢,實施資金的綜合平衡;參與全縣財政、金融政策的研究制定。
(九)擬訂全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推動全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組織工業領域重點新產品開發,用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和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和實施。
(十)指導全縣規模以上(除煤礦企業以外)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分析和發布國內外經濟信息,向政府提供國民經濟、工業經濟、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信息產業的運行特點、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
(十二)負責工業企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三)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
(十四)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 工業和信息局是幹些什麼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參與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系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和省專項計劃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
(五)研究擬定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工作。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試點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范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以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准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求承擔相關工作。負責鹽業、煙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系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地方發展總部經濟。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營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劃編制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范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置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宿遷」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准,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九)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准等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工作,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十一)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工業單位是干什麼的擴展閱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原信息產業部、國防科工委的基礎上,於2008年3月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議設立的。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方案規定:「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㈣ 有誰知道:省級工業園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是公務員單位還是事業單位
是事業單位。
省級園區一般是指省經信委重點關注、重點扶持的園區。由工業園區管委會管理。一般的工業園區管委會都是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政府管理工業園區的企業,是直屬事業單位,多數是事業編制,但是管委會的幾個頭頭一般都是行政編制的,屬於公務員,其它的工作人員仍然是事業編制。
(4)工業單位是干什麼的擴展閱讀:
工業園區管委會的職責:
1、制定工業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報請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及我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工業園區有關管理辦法。
3、按照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對工業園區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
4、統一規劃、管理工業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5、監督和治理工業園區的環境污染,依法實行環境保護。
6、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工業園區的財產、稅收、人事勞動等事物。
7、協調工業園區的內外投資、外資利用、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出口業務。
㈤ 信陽市工業城是做什麼的單位
信陽工業城是市政府的派出機構,是為了發展工業,實現工業強市戰略劃定的一片工業集聚區,屬於經濟技術開發區性質。
信陽工業城主要著力打造特色產業園。以航天特種車輛、航天高端緊固件項目為依託,重點打造航天產業園;以茶產業片區為依託,重點打造信陽毛尖、「信陽紅」茶產業園;以華儀開關、信電電器、萬泰電器為依託,重點打造電器產業園;以萬華板業為依託,重點打造生態板業裝備研發、製造產業園;以京珠物流長廊為依託,重點打造現代物流園;以東區小企業集群為依託,重點打造小企業孵化產業園;以泛藍電子、東信藍光、天揚液晶、博仕達通信等高科技電子項目為依託重點打造中部具有戰略地位、河南最大的電子產業基地。
㈥ 縣規模工業辦 是什麼單位 具體做些什麼涉及那些方面
1、 認真貫徹和執行《鄉鎮企業法》實行依法行政管理。
2、 行使對企業的正常勞動安全監察並負責對新辦企業安全衛生的監察與審批。行使對企業的安全衛生監察職能。
3、 負責對企業履行《勞動法》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4、 負責鎮區內環境保護工作。
5、 負責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外經外貿綱性指標,並協調各收費部門完成各項綱性指標。
6、 負責開展對外招商工作及鎮辦企業、村辦企業資金、物資、管理工作,大型固定資產的購置變賣,各種承包合同、租賃協議,聯營或投入、上項目的各種文本審批、把關。
7、 負責鎮工業統計工作。
8、 對所屬企業的產品,申辦名牌產品。
㈦ 工業和信息化局是什麼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