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科技園區有哪些類型
高科技企業的聚集區、科學研究中心、技術園區、建設完整的科技城市。
高科技園區出現的背景不同、開發的形式各異,區內的組成要素、類型、功能側重以及建設條件、布局形態等也隨著不同的政治、經濟、文化、地理環境的差別而呈現出各自的特點。
科技園區的發展背景:
美國最早的研究園區斯坦福研究園區(Stanford Research Park)於1951年創立,到70年代美國的研究園區開始大量成長;英國最早的科學園區於1969年興建(劍橋科學園區),10年後開始第二階段的科學園區建設。
在亞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主要是從80年代早期開始的。日本於1983年頒布了《科技都市法》,集中於高科技製造業的調整;韓國自80年代早期高科技工業便開始急速發展;香港在1977年成立了「香港工業用地組織」,主要負責工業用地的開發,吸收先進的技術以促進工業多元化。
亞洲許多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和地區所進行的工業區科學園區的開發是作為吸引海外投資、促進經濟發展的手段,其最典型的就是新加坡、台灣和韓國。
至今,世界上已有數百上千個高科技園區誕生。如美國到1989年共有研究園區(ReSearch Park)116個;英國到1991年共有科學園區(Science Park)39個;香港到1991年由香港工業用地組織開發的工業區(高技術)(InstrialEstate)共有3個。
② 科技園區主要功能是什麼
科技園區主要功能是展示最新的科技成果、信息的流動,能夠更好地適應國內外消費市場消費結構的變化。
③ 高科技園區的高科技園區的類型
由於高科技園區出現的背景不同、開發的形式各異,區內的組成要素、類型、功能側重以及建設條件、布局形態等也隨著不同的政治、經濟、文化、地理環境的差別而呈現出各自的特點。
在美國,高科技園區分成如下幾種類型:
1) 自然發展的高科技區域(Spontaneously Developed High Tech Regions);
2) 自然發展的高科技地帶(Spontaneously Developed High Tech Zones);
3) 計劃性的高科技區域(Planned HighTech Regions);
4) 計劃性的高科技地帶(Planned HighTech Zones)。
高科技區域為至少包括州規模大小的地理區,而高科技地帶則通常是指小於一平方英里的地區,包括鄰近的高科技企業。自然發展意謂著聚集的地理現象,是企業經由市場競爭過程而自然形成的,計劃性聚集則是由政府或開發者預先提供一些設施,以減少企業進入時所需面對的困難,藉此吸引廠商集中在某地區聚集發展。
在日本,將高科技工業園區分成幾種類型,並有不同的定義:
1) 工業及研究園區(Instrial and Research Park)
工業及研究園區不同於自發產生的工業區及工業園區,這些工業區只提供很少的基礎設施。而工業及研究園區除了提供完整的公共設施以使園內工廠運轉毫無阻礙以外,它還提供了會議廳、運動設施以及其他為員工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服務。這種園區不僅是為吸引工廠、也是為了吸引研究機構而創設的。
2) 研究園區(Research Park)
研究園區被賦予為能適合於研究機構所需創造性氣氛的工業園區。園區內的每個部分都能提供使研究人員保持心靈上的敏銳,以及充分指導生產性的研究及開發活動所需良好的狀況,同時研究園區也是支持研究與開發機構所需功能的基地。
3) 軟體園區(Software Park)
象工業園區一樣,軟體園區是被設計來容納那些開發及銷售軟體的公司的特殊需要。它也同研究園區一樣,提供啟發性的氣氛以及區內廠商所需進行開發活動的軟體開發裝備的支援設施。
4) 自足性工業園區(Self-Contained Instrial Park)
自足性工業園區是一種組合式發展,它不僅提供土地給有關製造、研究、軟體開發等的個體公司,也提供空間給住宅、行政機關、大學,以及其他功能與工業共存的機構。因為自足性工業園區在規模上達到數百公頃,有足夠的空間容納一座小城市,它們也時常擁有一些在大城市裡才有的商業及文化上的功能。
④ 如何創新工業園區體制機制
做好開發區工作的五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優化開發區形態和布局。堅持以產業發展為主,科學規劃功能布局,繼續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首要任務。國家級開發區要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園區,省級開發區要成為區域經濟增長極。
二是加快開發區轉型升級。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加快產業結構優化,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推動實現綠色發展,提升基礎設施水平。
三是全面深化開發區體制改革。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完善開發區管理體制。促進整合優化發展,鼓勵區位相鄰、相近的開發區建立統一的管理、實行統一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將能夠下放的經濟管理許可權下放給開發區。加強促進工作,營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探索多元化的開發區運營模式,支持開發區開發運營專業化發展。
四是完善開發區土地利用機制。對發展較好、用地集約的開發區,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時給予適度傾斜。嚴格開發區土地利用管理,推動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是完善開發區管理制度。加強開發區發展的規劃指導,強化環境、資源、安全監管。完善評價考核制度、審批程序和公告制度,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升級要按照規定的標准和程序進行。
⑤ 科技園是做什麼的
科技園區主要功能是展示最新的科技成果、信息的流動,能夠更好地適應國內外消費市場消費結構的變化。一般是指集聚高新技術企業的產業園區。土地類型較為復雜,眾多區域為工業用地性質(使用權50年),也有部分區域是混合用地性質(其中含有公寓、寫字樓、教育用地等),物業類型上包含了寫字樓、標准研發區間、無污染生產單元等。
而國家大學科技園是經國家科技部、教育部共同批准認定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國家大學科技園作為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組織部分,是區域經濟發展和行業技術進步的主要創新源泉之一。
(5)科技工業園區的機制有什麼擴展閱讀
科技園主要有三大類企業進行發展:
第一類機制較為靈活,發展潛力巨大的是以連鎖化、民營化、總部獨棟為主的商業用地性質的科技園區,代表為恆生科技園、創智天地、聯東U谷、聯創科技園、博濟科技園等,由於順應了企業發展的需要,入園後的企業能夠切實得到政策和稅收優惠。
第二類以大學為主,如清華國家大學科技園、交大科技園、浙大網新科技園、深圳南山科技園等,是高等教育產業化後的產物,以產學研結合為重點突破口,產業鏈上下互動為主,但機制上較為生硬,項目發展渠道較為單一。
第三類以國有投資公司為主,政策較為優厚,土地、物業等也較為便宜,一般而言以政府為投資主體人,建立和配套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研究所等,但政府基本上會抓大放小,對外資企業、世界五百強、納稅大戶、上市公司等較為看重。
⑥ 智慧工業園區是什麼都有哪些內容
通過園區信息化建設及運營維護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務,幫助園區構建核心競爭優勢,為園區產業發展不斷注入活力,為企業創新提供系統性的技術支持和理念引導,活躍園區企業的創新氛圍。北京華銳視專業從事智慧園區製作,歡迎大家來電咨詢。
⑦ 淺談如何理順工業園區管理體制
臨武工業園區自1996年成立至今,已經歷了十六年的風風雨雨, 2006年園區被省政府批准為省級工業園區,大規模、大面積面鋪開。近幾年,隨著沿海產業向內陸的加速轉移的開發建設自此全,園區步入了快速發展的通道,園區在促進對外開放、產業集聚和區域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園區建成區面積為1.23平方公里,規劃開發面積達5平方公里,入駐的規模以上企業24家,其中近兩年在建的達10家,可容納就業人數8000多名。但當前滯後的管理體制已經不適應目前形勢,並嚴重困擾了園區的發展。如何理順工業園區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園區行政服務功能,增強園區發展活力,筆者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努力,並提出以下四個方面建議:(一)明確園區功能定位,強化園區職能職責。借鑒外地產業園區通用管理模式,結合本地實際,園區在建設初期可採取准政府的管委會體制,即管委會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相對獨立,其主要職能是園區的經濟開發、規劃和管理,為入園企業提供服務,還擁有一定的行政審批權,具體包括園區內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報批、投資立項審批、土地開發利用、政策研究、完善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及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等行政管理和企業化運作的職能,而園區的征地拆遷等社會事務主要交付園區所在鄉鎮執行,這樣有利於園區管理機構集中精力加快產業發展;發展到一定規模,側重於招商引資、人才的引進與勞動力的培訓、勞工管理及倉儲運輸等;建設成型後,則由管理轉向服務,進一步完善環境、衛生等配套設施建設,進一步引進高新技術人才和加強科研培訓力度,推動企業創新發展,使園區得到可持續發展。(二)落實行政管理許可權,提高行政服務效率。首要的是加快推進縣級行政審批管理許可權的授權移交工作,按照「部門(政府)委託、園區辦理、部門備案」的運作模式,各職能部門授權園區管委會直接實施有關行政審批及相關收費、行政處罰事項,對於國土、規劃、工商、公安、稅務等確因法律規定不能委託授權的部門,應在園區設立分支(派出)機構或代辦窗口,並明確一名副職領導負責園區項目落戶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業務上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人事考核方面主要由園區管委會負責。第二是在實現委授權的基礎上,支持園區按照「小機構、大服務」原則調整內設機構。結合園區發展需要,設置綜合辦公室、黨群工作部、規劃建設部、招商部、經濟發展部等內設機構,重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科學設計園區辦事服務流程和日常工作制度,順暢各運轉環節,最大限度減少內耗,提高服務質效;為做到人事相當,在核定的總編制計劃內新增部分專項編制,人才可通過公開招考、選調、選聘等方式引進,將大批綜合素質較高、熟悉行政管理程序、精通專業技術的人員充實到工業園工作隊伍中來,按照「一人多崗職能交叉程序簡化」的思路合理配置崗位職責。第三是健全工業園區投資服務體系。致力於將園區建設成政策最優、審批最簡、機制最活、效率最高、環境最優的「特區」目標,積極構建以園區一站式政務服務中心為載體的公共服務平台,做好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項目建設、人才資源招聘、基礎設施配套保障、落實優惠政策等投資服務工作,盡量實現園區事務園內辦結。(三)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實現園區協調運行。一是建立財稅扶持機制。處於開發初期的園區,正值大投入大開發的高峰期,當前園區又無可支配收入,所以對園區實行財稅扶持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待園區產業經濟發展到一定規模,可在園區設立一級財政;同時,授權園區開發公司儲備一定量的土地,整合可抵押資產,從事投融資及資產經營活動,增強園區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能力。二是建立投資項目准入指標評價體系。堅持重大項目集體論證制,組織專家科學篩選,對項目的用地規模、投資強度、發展前景、環保節能、完成期限、稅收回報期限等主要指標進行嚴格審查,提高招商引資成效;項目入駐後,建立重點項目領導聯系制和督察評比制,通過明確項目聯系領導、項目牽頭單位、項目業主三方的職責任務,通過定期不定期的督察評比,實行獎優罰懶,責任追究,狠抓跟蹤落實。三是增強園區對企業的管理職能。不僅要強化園區管理機構對企業的服務管理職能,而且要明確企業的職責義務,以確保園區的協調運行。(四)加強園區隊伍建設,提升園區創新能力。一是改革用人機制。加強對園區幹部及員工的培訓,對外引進高素質的人才,把園區作為培養鍛煉幹部的平台。二是改革分配製度。建立科學的和市場化的考核指標體系,制定並實施園區管委會內部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三是建立健全非公經濟組織人才庫。(作者系湖南臨武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⑧ 我國科技園區開發模式有哪些類型
北科建集團回顧我國科技新區的建設和運營,大致有4種開發類型:每種類型對應的模式不一樣。第一種是「政府模式」。就是政府自己成立公司,用政府財力完成園區的規劃和一級開發,把開發出的小地塊出讓給入駐企業,這是大型產業新區開發的主流模式。第二種是「企業模式」。即大的實業集團根據自己的產業鏈需求,自建生產基地或研發基地,實際參與到產業新區園中園建設。第三種是「政企合作模式」。往往是政府控制園區的產業定位和規劃,委託園區開發企業進行一級開發投入和產業招商及服務。通過入駐企業購置土地,開發企業和政府合作雙方都能得到相應的回報。第四種是「市場化開發模式」。通常由開發商自己從新區購置土地,建立一個子園區,通過園區企業的土地開發、物業出售或出租,以及相應的產業增值服務獲得綜合的項目回報。
上述四種園區開發模式,前三種依然是我國各類產業新區的主流模式,也為我國園區經濟和產業促進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基於土地一級開發的園區開發模式,在現實中存在著土地收益與成本倒掛的問題,尤其是在一線城市更為普遍,使得園區開發企業經營上不堪重負,往往需要地方財政予以補貼支持。其次,由於園區開發企業經營上的壓力,急於土地出讓實現回款,在園區的產業招商過程中無法顧及產業結構和客戶質量,使園區的產業聚集與預期的規劃有較大出入,嚴重的是,在園區運行多年後被迫重新進行園區的改造,造成大量財力和土地資源的浪費。還有,科技園區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應該更加精準,產業的聚集聚變效應還有待提高,孵化器的孵化效果應該更加高效、園區開發的市場化程度有待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的服務和支撐體系還可以進一步完善等。
⑨ 什麼是工業園區
這是網路的答案:
概念
工業園區是劃定一定范圍的土地,並先行予以規劃,以專供工業設施設置、使用的地區。工業園區的設置,通常是為了促進地方的經濟發展而設立。
用途
工業園區的用途相當多元,除了工廠、廠辦等一般工業設施之外,亦可提供高科技產業使用,甚至有研究機構與學術機構進駐。工業園區如經過妥善的開發,通常會發展成為一個產業聚落。
通常進駐工業園區的產業類型,都為早期較發達的產業,例如食品製造業、紡織業、成衣業、毛料製造業、傢具業、造紙業、石化業、運輸業、化學製造業、倉儲業等。1980年代後遂有科學園區的發展。 世界上第一個科學園區,起源於50年代,就是現在的矽谷。科學園區提供良好的創業環境,讓企業及大學可以成立新的創投公司(Startup company)。 科技園區是中國在沿海開放城市設立的以發展知識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工業為主的特定區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重要形式之一。中國在沿海開放城市和地區中,劃出一定的地域范圍,實行經濟特區的某些較為特殊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在工業園區通過興辦中外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和外商獨資經營的生產性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的科學研究機構,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發展新興產業,為中國的現代化建設服務。 [1]
⑩ 我國的科技園區集中在哪裡沿海還是小城鎮
沿海大城市
我國國家科技工業園區協調發展現狀分析
我國53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類型的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除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是1988年成立外,其他都是1991年和1992年分別由國務院批准成立的,楊凌園區成立更晚(1997年)。在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經過10餘年的努力,我國科技工業園區採取「土地開發,招商引資,創造環境,滾動發展」的模式,初步實現了科技產業資源的不斷聚集和原始資本的積累,並在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改造傳統產業、帶動地區經濟和推進經濟與科技體制改革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探索出一條我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道路。10餘年來,我國科技工業園區的高新技術產業迅速發展,正在逐步成為我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要基地。下面我們就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的發展目標與發展態勢、發展能力、發展空間、發展機制(組織)等四個方面的協調發展狀況作一分析。
一、發展態勢
根據可持續協調發展理論以及知識經濟的理論,我國科技工業園區的經濟,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以自然資源佔有使用為基礎的工業經濟,而是像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1996年《科學、技術和產業發展》報告中所講的那種「以知識(智力)資源的佔有、配置、生產和使用(消費)為重要因素」的知識型經濟。目前,國際上對這種新經濟雖有多種定義,沒有統一的評價指標體系,沒有可操作的統一計算方法,但卻有兩條看法大家都是一致的:一是知識的投入量(包括R&D經費投入量、工程師和技術人員的就業比例、專利數量以及用於技術方面的開支等)在各類生產要素中越來越佔有重要地位;二是產出的產品主要是知識和技術含量高的高技術產品。OECD組織曾根據R&D投入的密集度,把計算機、通信、半導體、制葯、航天航空和海洋工程等產品劃為高技術知識型產品。現在,我們也將從投入和產出這兩方面來分析我國科技工業園區的發展態勢。
1.投入方面
從投入方面看,我國的科技工業園區在總體上是屬於技術密集型的園區。所謂技術密集型,20世紀80年代國際上有兩條很重要的慣例:一是規定科學家和工程師占從業人員的40%以上;二是規定研究開發經費(R&D)占銷售額的5%以上。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者為技術密集型企業或高技術企業。我們在此借用這個指標體系來衡量我國科技工業園區的產業技術密集度。由於我國在總體上技術還比較落後,因此從國情出發,我們暫時設定:凡大專以上科技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超過40%,研究開發經費(R&D)占產品銷售收入超過4%者,可視為產業技術密集度高的園區;凡科技人員的比例低於40%而大於20%,R&D投入低於4%而大於2%者,或只滿足兩個條件之一者,可視為產業技術密集度較高的園區;凡科技人員的比例低於20%,R&D投入低於2%者,可視為產業技術密集度一般的園區。若用上述三個指標來衡量我國53個國家級科技園區,完全符合第一種情況的只有10個園區,約占總數的18.86%;基本符合第二種情況的有34個園區,約占總數的64.15%;而符合第三種情況的有9個園區,約占總數的16.98%。由於前兩種情況的園區數量相加已佔總數的83%以上,因而可以認定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在總體上是屬於技術密集型的園區。53個園區的技術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已達到32.54%,R&D投入總體在3%左右,並有13.54%的專職人員直接從事知識生產研究開發活動,這與傳統工業生產有著本質的區別。
2.產出方面
從產出方面看,53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生產的產品主要是技術和技術產品。2000年53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的技術性收入達到401億元,占技工貿總收入的3.34%。技術性收入占總收入比例大於4%以上的已有一部分科技工業園區。近幾年來,在高新技術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方面,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環境保護、光機電一體化、航天航空、地海空、核應用等9類技術產品已佔我國科技工業園區產品總銷售額的多數,而且其中相當一部分已經成為出口創匯產品。
從有關統計數據可以看出,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10年來的產品總銷售額中,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9類高新技術產品已佔總銷售額60.12%的份額;10年來的出口總額中,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也佔有63.28%的份額。由投入和產出兩方面分析可知,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在總體上已屬於知識型範疇的新經濟。
二、發展能力
評估一個科技工業園區是否具有發展新型經濟的能力,關鍵在於看這個園區發展新經濟的基礎和體制機制及其文化。國外一些學者認為,美國矽谷50餘年來長盛不衰,關鍵在於矽谷是一個高技術企業的創業創新「棲息地」,它具有10個鮮明的特徵:一是知識密集;二是流動的高質量勞動力;三是以人才為本的精英體制;四是鼓勵冒險、容忍失敗的氛圍;五是開放的商業環境;六是大學、研究機構與產業界的互動;七是企業、政府與非營利機構間的合作;八是高質量的生活;九是專業化的商業服務機構;十是良好的游戲規則。這10條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就能有效地轉化高科技成果,創造新的財富,並在一浪又一浪的科技進步中不斷創造新企業,從而實現自我更新,實現基於自組織的協調發展。把這10條進一步歸納抽象,可以看出矽谷在50餘年來之所以長盛不衰,一是具有發展新型經濟的堅實基礎,即知識和技術密集(包括企業和區域的知識技術密集);二是具有良好的體制和機制以及文化和社會環境等。由於具備了這兩方面的條件,所以就有了發展新型經濟的能力。在此,我們也從這兩個方面來評價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發展新型經濟的能力。
1.知識和技術高度密集
區域內的知識和技術高度密集是發展新經濟的必要基礎。知識經濟發展能力,主要取決於知識技術資源的佔有和配置。目前,國際上的新經濟正處於初創階段,它所形成的產業主要包括高技術產業在內的科技產業、智能產業、教育文化產業、咨詢產業、管理產業、版權產業、數據產業、思想產業,等等。而在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體現最為明顯的主要是科技產業、智能產業、教育和文化產業。這些產業都是以知識和技術為基礎的知識型產業,它不僅要求企業單位的知識和技術高度密集,而且也要求區域的知識和技術密集度高,特別是要背靠幾所研究型大學或國家級的重點研究院所。矽谷之所以成功,首先是這個地區聚集了以斯坦福大學為代表的8所研究型大學、9所社區大學和33所技工學校,約有33萬名各類專門高技術人才。
從區域的知識和技術密集度來看,目前我國53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北京、上海、南京、武漢、廣州、西安等6個園區,背靠著一批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和國有科研院所,屬於知識與技術高度密集的園區,它們占園區總數的11.32%;天津、沈陽、大連、合肥、長沙、成都、重慶等26個園區,雖有重點大學和國家級科研院所,但數量不如第一類多,屬於知識和技術比較密集的園區,它們占園區總數的49.06%。上述兩類園區加在一起,占我國科技園區總數的60.38%。據此可以認為,我國科技工業園區多數都在智力密集或比較密集的區域。此外,我國還有大約40%左右的科技工業園區,最初設置主要是從地域分布考慮的,當時並未認識到知識產業發展的趨勢,因而現在看來,這類園區發展新經濟的環境還不夠理想,高新技術企業從外界吸收能量的條件受到了制約。
2.技術、制度、文化創新
科技工業園區不斷地進行技術、制度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創新,是轉化科技成果和發展新經濟的重要保證。從經濟學上講,技術創新是把科技成果引入生產過程所導致的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是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的有效結合和協調發展;制度創新是現存經濟制度及其運行機制的變革,是協調經濟發展中的人們的行為、降低交易成本的過程。制度和文化等創新是技術創新的基礎和經濟增長根本原因,而技術創新是經濟增長的表現,它不斷地向制度和文化創新提出新的要求。技術創新、制度及文化等方面的創新,它們之間是相輔相成的,在經濟發展中缺一不可。美國矽谷的成功,不僅是技術創新方面的成功,而且是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文化創新相結合的成功。制度創新的關鍵在於降低交易成本,正是在這個關鍵性的問題上,矽谷地區提供了良好的游戲規則,為創新企業在協調處理與技術、資金、人才、信息、文化、大學以及政府之間等關繫上達到了交易成本的最小化,適應了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律與特點,從而使矽谷地區的高技術企業能夠不斷地創業創新,推動矽谷地區經濟的發展。
從有關資料分析中不難看出,實施制度和文化創新,建立和完善適應高技術產業(新經濟的核心)發展特點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風險投資機制、現代人力資源機制、專業化生產方式、自由創業機制、產學研合作制度等等,從而大大降低了協調成本,這是矽谷地區成功發展高技術產業的關鍵所在。這一點,為我國建設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我國53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類型的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10多年來之所以高速發展,知識和技術密集只是基礎條件,關鍵還是各園區有意無意地實施了技術與制度、文化相結合的創新,活化了所在地區知識與技術的存量,從而轉化為經濟力量。各園區發展的過程,實際上就是知識與技術的活化過程,也是制度與文化的變遷過程。從20世紀80年代末至2000年底,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在制度和文化的變遷方面,從企業來看,大體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1)從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企業制度的選擇上,多數借鑒了民營科技企業的經驗,按「四自」(自籌資金、自願組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原則組建,實行民營與國有民營機制,從而使高新技術企業基本上擺脫了對國家的依賴,成為投資的主體、決策的主體、經營的主體;作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的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較大的市場應變能力,能較好地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2)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科技工業園區50%左右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了產權改革,明晰了產權關系,產權定位到人,並規范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結果,截止到2000年底,約有4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與有限責任公司,原來占科技工業園區多數的集體和國有的科技企業比例降低到20%左右。產權改革,對於擴大高新技術產業的規模,穩定科技人才隊伍和調動企業職工積極性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3)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為適應加入WTO的形勢與要求,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又在企業制度以及園區的體制、政策等方面進行一輪新的改革,其核心還是圍繞高新技術企業如何做大做強,提高轉化與競爭能力。目前,這輪新的制度改革正在進行之中,其改革內容若獲得成功,將會為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奠定堅實的制度平台,把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的協調發展大大向前推進一步。
三、發展空間
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在20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設置時,多數園區的管理部門都注意到園區未來的發展,既考慮園區要依託大學與科研院所,又考慮園區應有較好的發展空間,因而把園區規劃成五個組成部分:一是政策實施區,二是集中新建區,三是科技企業孵化器,四是科技創業園,五是科技商貿區(或稱科技一條街)。政策區一般設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比較密集的建成區,其目的在於使它們能夠享受國家對科技工業園區的優惠政策,有利於推動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科技人員的創業創新,其范圍較大,除個別情況外,一般都沒有大規模的基本建設;集中新建區大多設在城市邊緣,並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比較密集的政策區相鄰,其創辦目的在於為新辦和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相應的服務機構、公益設施等提供足夠的發展空間,建立產業發展環境和形象,提供優良的社區管理和服務;新建區的批准面積遠遠小於政策區,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多數都在10平方公里以內;科技企業孵化器是科技工業園區最具活力的技術創新基地,目的在於培育大批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技實業家人才隊伍,根據環境條件有的設在政策區,有的設在新建區;科技創業園是各類科技企業孵化機構相對集中的區域(如大學科技園、留學人員創業園、軟體園等),設置目的在於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和條件,為科技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創業孵化服務和發展空間,形成濃厚的創業文化和氛圍;科技商貿區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移過程中的一種特殊現象,它作為科技工業園區在推進科技產業進程中的市場載體,既是科技工業園區人才、信息、技術、產品的貿易集散地,也是科技人員「下海」創業的「碼頭」和成千上萬小型科技企業成長的搖籃,因而科技商貿區也具備一定的孵化功能,是我國科技企業家學習和成長的重要基地之一。
從有關統計數據資料可見,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的規劃面積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為676.16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區的面積為194.92平方公里,即每個科技工業園區集中新建區面積平均為3.75平方公里。但在1992年以來的實際建設過程中,多數科技工業園區採用「一區多園」或「園中園」等形式,不斷擴大集中新建區的面積,截止到2000年底,集中新建區的實際面積已達到408.15平方公里,即每個集中新建區的平均面積達到7.70平方公里,較1992年增加了1.05倍。其中,有10個國家級科技園區的集中新建面積超過10平方公里以上。
各省市對集中新建區認真地進行了規劃,其中多數是按新社區的發展要求進行規劃的,他們不僅規劃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區域,而且規劃了居住區、生活服務區、技術創新區、科研文化教育區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等措施,給遷入的科技人員和高新技術企業創造了良好宜人的工作、生活環境。近10年來,為建設好這些新建區,各科技工業園區採用土地開發和滾動發展的辦法,累計投入基本建設資金約3000億元以上。僅2000年的投入就達到441.98億元,其中投入10億元以上的科技工業園區有11個。
四、發展機制(組織)
我國科技工業園區的第一個企業孵化器是1987年在武漢東湖成立的,即「武漢東湖創業服務中心」。20 世紀90年代初期,大批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正式組建,企業孵化成為科技工業園區的主要功能,各類企業孵化器得到了迅速發展,企業孵化器不斷完善,日漸成為知識型企業的培育基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橋梁。目前,我國具有企業孵化功能的組織機構主要有以下三類:
1.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是各個科技工業園區都有的。截止到2000年底,全國有創業服務中心131家,擁有孵化場地面積272.1萬平方米,在孵企業數7693家,當年在孵企業的總收入178.8億元,孵化基金總額7.4億元,在孵企業人數達到12.87萬人,累計畢業的企業數達到2770家。這些在孵和已畢業的企業,都是由科技人員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中絕大多數又是「自籌資金、自願組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民營科技企業,他們經過孵化,大大降低了創業創新的風險。據有關專家推算,在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等地,沒有經過孵化的民營科技企業,存活五年以上的只有20%左右;而經過孵化器培育的民營科技企業能存活五年以上的達到80%左右。
2.大學科技園
大學科技園是依託大學的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研究開發條件以及科技工業園區的軟硬環境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園中園,是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基地和高等學校科技企業的孵化發展基地。截至2000年底,全國的大學科技園已發展到30多家。2001年5月,科技部、教育部決定首批認定清華、北大等22個大學科技園為「國家大學科技園」。2002年5月,科技部、教育部決定同意北京理工大學等21個大學科技園啟動建設「國家大學科技園」。目前,東北大學科技園、北京大學科技園、清華大學科技園、哈爾濱工業大學科技園和上海大學科技園等已經呈現出了良好的發展態勢。例如,北京大學科技園和清華大學科技園,自成立以來,依託大學的人才、科技、地理位置等綜合資源優勢,用良好的管理技術及逐漸積累的資金,促進了學校科技成果的轉化,已經孵化或正在孵化的高新技術企業超過100家。
3.留學人員創業園
留學人員創業園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為吸引留學人員歸國創業創新而專門設置的企業孵化器。截至2000年底,留學人員創業園已發展到33個,孵化場地面積達到67.4萬平方米,在孵的企業數為960家,當年在孵企業總收入達28.2億元,在孵企業人數為15035人,孵化基金總額達1.9億元。留學人員創業園主要分布在經濟較為發達的省、市、自治區,目前各園孵化企業數目不等,少則20家,多則近百家。
除上述三類孵化組織機構外,20世紀90年代在各省、市、自治區政府支持下逐步發展起來的「民營科技園」也有部分孵化功能,主要為民營科技企業提供一定的軟硬體環境和服務,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的快速成長。我國第一個民營科技園於1992年8月在昆明誕生,此後部分省市積極興辦民營科技園。截至2000年底,我國的民營科技園已發展到40餘家,主要分布在東部和南部沿海省市,其中以河北、山東、廣東最多,北京、江蘇、黑龍江次之。預計今後在中、西部地區將有更多的發展。
從以上關於園區發展態勢、發展能力、發展空間、發展機制(組織)等四個方面的分析可見,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的經濟,在總體上已屬於可持續協調發展的新型經濟,多數具有良好的發展潛力,有較好的發展空間(即新建區)和吸取外界能量(知識和技術等)的孵化器網路,因而我國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的主流健康,在總體上可以認為是可持續協調發展的。當然,如果再深入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它們也存在著一系列影響我國科技工業園區持久的穩步、健康發展的非協調因素。對此,我們還需專門進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