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7年9月3日,中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標志著中國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第一次擁有了全國統一的國家標准。該標准從2007年8月10日起開始執行。 以用途對土地進行分類。按照上述土地分類標准:工業用地是住宅、商業和綜合類用地以外的第四種性質用地,工業用地上可建的建築包括工業製造廠房、物流倉庫、工業研發樓、工業配套等。 國土資源部出台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明確規定,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工業用地的土地性質跟宅基地的土地性質是不一樣的,建起來的房子很難確權。
② 工業用地如何變性為住宅用地
1、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需要土地部門的領導簽字意見。
2、如果符合城市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但有一個問題就是,按市場價格補交差價就可以了,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3、在實際操作中,不同的地方政府對這一原則的理解程度和政策執行方式都不盡相同,比如規定對這類土地必須進入市場公開交易(招拍掛),又如只要按經認可的市場評估價格補交清出讓金即可進入市場等等。
4、必須招拍掛需要有一定的前提,那就是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工業用地,由於使用權已經被買斷,因此強制性要求招拍掛的做法不妥當,有違物權的基本准則;但如果是劃撥用地,那政府就完全有權利要求進入有形市場公開交易。
5、《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第四點中的部分原文:協議出讓的土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必須先經城市規劃部門同意,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6、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本章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1、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目前很難了。開發區的操作模式就是先以工業用地地價拿下,然後再通過關系更改為住宅或商業用地。
2、工業用地上的住房,必須要轉變土地性質才能上市交易。否則可能存在非法操作,因為土地性質一般很難發生變更。
3、工業用地上的房子拿來當住宅使用,這種做法沒有按實際用途進行操作,可能會有風險。
4、在正常交易之前,這塊土地必須先由工業用地轉變為經營性用地。並且,土地變更必須先在規劃用途上進行確定,然後需要重新進行招拍掛。
5、變更土地性質後的房產,如果已經獲得房產證,還是能夠正常過戶的。
6、只是土地性質需在國土局轉,變更之後土地性質仍保持工業用地性質。
③ 工業用地如何進行房地產開發
目前社會上很多企業用工業性質用地進行房地產開發,並公開進行銷售,這類性質的房地產開發存在著較大的法律風險。
一. 違法改變了土地用途,所建的住宅屬非法建築。
《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第四條明確規定「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八條規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並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未經相關程序變更土地用途建設住宅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在工業用地上建設和銷售的住宅屬於違法建築。
二. 工業用地進行商品房開發對開發商法律風險
(一)交還土地使用權
《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條規定「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七條也有類似規定。
2000年6月聯建公司以競標方式獲得某市國土資源局某宗地,《出讓合同》約定出讓宗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在土地依約轉讓後,聯建公司在開發建設中,未經國土局同意,擅自將工業用地改為商業用地進行房地產開發。國土局發現後要求聯建公司依據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聯建公司對國土局的要求未予理睬。隨後國土局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法院審理認為:聯建公司在《出讓合同》履行過程中,事先未經國土局同意,事後也未經國土局追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是違約行為,判決:解除《出讓合同》,國土局返還聯建公司繳納的出讓金,並支付聯建公司的開發建設支出;聯建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返還土地使用權。
從上述法律規定及部分開發商的教訓,開發商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可能面臨土地被收回的法律風險。
④ 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都需要什麼手續
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的審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必須要經過當地的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同意後,才能向人民政府提交變更使用用途申請書,經人民政府審批批准後,才能正式改變土地用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⑤ 工業用地能轉成商業用地嗎
法律分析:如何把工業用地轉成商業用地一、土地法中明確規定改變用途的條款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二、改變用途的大致程序1、寫個變更用途的申請,然後報送到土地局,逐級上報到主管土地規劃的副市長簽字2、然後拿著批復到規劃部門辦理規劃變更3、和土地局重新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者變更土地合同,然後補交土地出讓金三、現在的情況1、但是現在變更土地用途沒有特別充分的理由,一般是不會批下來的,因為國家現在對於城市規劃管理的非常嚴,如果不合規定變性了,到時候規劃審查的時候所以簽字的人都得受牽連,所以他們一般不會冒這個風險2、所以很可能的結局就是,如果要變性就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⑥ 工業用地如何轉商業用地
1.工業用地用途變更計委立項文件;2.申請人工業用地用途資格一定是土地權人或者使用權人;3.工業用地規劃部門同意改變工業用地用途的規劃用地許可證;4.辦理工業用地用途變更的人需要提交工業用地用途變更的材料目錄;5.申請工業用地用途是有時限的,土地用途批准變更之日起要在30日內申請辦理;6.要准備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還要整理委託辦理委託書和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⑦ 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手續怎麼辦,需要補土地出讓金嗎閑置工業用地距離村莊太近,並且城鎮規劃定為住宅用
摘要 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需要經過城市規劃部門審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改變用地性質,價格與此地塊價格有關,沒有明確的標准,各個地市也不同。
⑧ 工業用地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變為商業用地,怎麼弄
一、工業用地向商業用地轉變的相關要求和標准:
工業用地向商業用地轉變必須符合城市規劃,並按照土地出讓的相關規定,由工業用地使用人與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聯系,由土地收購儲備機關根據收購計劃安排收儲。
二、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的基本步驟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向國土部門申請交回土地,並由原土地使用者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確定補償價格,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補償。
2、國土部門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原地塊調整後新的用途及規劃條件,在綜合考慮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讓金標准、土地成本、市場教育參考價格和近期相鄰宗地交易價格的基礎上,經規劃、國土、財政、監察部門集體會審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並由土地交易機構依法組織招拍掛出讓。
3、經招拍掛出讓後產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與土地交易機構簽訂成交確認書,並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讓合同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8)工業用地如何轉換為商品房建設擴展閱讀:
土地用途的轉變需要一定的條件,擅自進行土地用途的轉變屬於違法行為:
1、對於已經審批建設用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比如審批建設用地為工業用地,用作商業用地或居住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 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
2、對未經批准擅自改變土地性質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和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屬非法佔地違法行為,對於這類違法行為,一般採用責令拆除和並處罰款(農村村民個人建房除外不罰只拆),構成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⑨ 如何將「工業用地」改為「商業用地」
工業用地不能改為商業用地,因為兩者是兩種類型不同性質的用地,是提前規劃好的,無法進行轉換。
工業用地的性質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發展,壯大並富有生氣,但也會帶來一系列問題。
用地的形狀和規模工業用地要求的形狀與規模,不僅因生產類別不同而不同,且與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採用的運輸方式、工藝流程和建築層數有關。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9)工業用地如何轉換為商品房建設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的表現形式:
1、當把技術、經濟上有直接依賴關系的工業組成聯合企業時,如鋼鐵、石油化工、紡織、木材加工等聯合企業,則需要很大用地。
可見影響工業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規劃中必須根據城市發展戰略對不同類型的工業用地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為未來的城市支柱產業留有足夠的空間和彈性。但同時也要注意工業發展應節約用地,充分利用和發揮城市土地市場和規劃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業用地的浪費現象。
2、地形要求工業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業生產工藝、運輸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適應。利用重力運輸的水泥廠、選礦廠應設於山坡地,對安全距離要求很高的廠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帶,有鐵路運輸時則應滿足線路鋪設要求。
3、水源要求安排工業項目時注意工業與農業用水的協調平衡。由於冷卻、工藝、原料、鍋爐、沖洗以及空調的需要,如火力發電、造紙、紡織、化纖等,用水量很大的工業類型用地,應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並注意與水源高差的問題。
水源條件對工業用地的選址往往起決定作用。有些工業對水質有特殊的要求,如食品工業對水的味道和氣味、造紙廠對水的透明度和顏色、紡織工業對水溫、絲織工業對水的鐵質等的要求,規劃布局時必須予以充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