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做好危險化學品管理
1.危險化學品及原料的采購,應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一般性質及其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采購。憑許可證件按公安部門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2.使用車間和部門每月月底前將下月所需物質名稱、數量、規格上報生產部,生產部根據庫存情況,報采購部進行采購。
3.物質采購進廠後倉庫人員根據物資進廠清檢單,並要求中心化驗員化驗,經化驗分析合格後方可入庫。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
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辦理相關的運輸手續,運輸單位應指派專人押運,運輸人和押運人必須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以及異常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
2.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危險化學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不得裝運。
3.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人員在裝卸、運輸時應按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拋擲及傾倒。對裝卸及搬運的員工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且要有一定業務知識的固定人員來擔任。
4.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等工具應徹底清掃干凈後,才能繼續裝運其它劇毒化學品,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同時裝運。
5.禁止用翻斗車、電瓶車運輸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汽車和容易產生火花的各種車輛進入生產區域時,排氣管應戴上阻火器。
危險化學品的存放
1.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入庫,不得露天堆放。
2.危險化學品應貯存在指定地點,不得與其它物質混合存放,庫房要求乾燥、無積水、不漏水、防潮物品應加木板墊放,放置整齊。
3.庫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煙、禁止一切火種和帶火頭、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
4.倉庫管理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劇毒化學品物化性質及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5.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及無被盜、無丟失、無違章、無事故、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賬本)。堅持規范化管理,嚴禁混存、混運。
6.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出入庫發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門按要求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7.根據不同的危險化學品,在庫房內要有相應的標識和圖形標志,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器具。
8.庫房人員工作結束後,應該進行安全消防檢查,切斷電源。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1.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和操作人員,必須配有專用防護用品、操作結束後必須更換工作服,否則不得離開作業場所。
2.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危險化學品,並不得在危險化學場所飲食。
3.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以備應急之用。
4.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5.桶裝或罐裝有毒或揮發性毒品時,必須裝蓋擰緊、密封,防止揮發或濺出傷人,並移到良好通風處,若一時無法處理可與安環部聯系協同解決。daanlaizi
6.領料時,禁止地面滾桶,防止摩擦、撞擊。領料途中要考慮環境影響是否對領料構成危險,否則要採取安全措施。
7.在設備發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手動,操作時必須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8.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後必須確保干凈,兩者相遇會引起燃燒的原料,嚴禁前後混用,危險化學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應立即處理回收。
9.危險化學品使用後廢渣、廢氣等,由使用單位負責處理,要嚴格執行環保規定,不得私自亂倒,污染環境。自行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通過安環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1.危險化學品用後的包裝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須嚴格管理,有能力、資質處理則自行消毒處理,並有專人負責處理,沒有處理能力的,則要交與生產或銷售廠家回收處理。
2.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處理。
⑵ 危險化學品泄漏該怎麼處理
您好,
危化品泄漏事故原因
可燃氣體泄漏
可燃氣體外泄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容易造成爆炸事故。可燃性氣體泄漏有以下幾種情況:
設備的動靜密封處泄漏。
設備管道腐蝕泄漏。
水封因斷水,未加水跑氣泄漏。
設備管道閥門缺陷或斷裂造成泄漏。
系統負壓,空氣與可燃性氣體混合
由於系統負壓造成可燃性氣體混合,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系統停車,停車後隨溫度下降造成負壓,由敞口吸入空氣。
系統停水,停水後水封水因泄漏失去作用而導致空氣吸入。
操作失誤,報警連鎖裝置不全或失靈,造成氣體抽送不平衡而至負壓,由敞口或泄漏處吸入空氣。
氣體入口管線被雜物,結晶水或水堵塞,造成抽負,由敞口或泄漏處吸入空氣。
用空氣做試壓、試漏,系統可燃物為清楚干凈,未加盲板,造成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
系統生產時氧含量超標
氧含量超標可能在多個部位出現,但主要集中在造氣崗位。通常由於操作失誤,系統缺陷,違章操作,斷油斷氣或報警連鎖裝置失靈而造成。
氧含量超標可能超出造氣崗位范圍而在脫硫,變換,壓縮等部位發生,應該引起重視。
系統串氣
系統串氣主要有兩種情況:
高壓串低壓,形成超壓爆炸。
空氣與可燃氣體互相串,形成化學爆炸。
前一種情況大多是由於操作失誤及低壓無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失靈造成的,如合成高壓串低壓液氨槽爆炸,合成高壓串低壓再生系統爆炸,等等。
後一種情況大多是由於模板抽堵錯誤,用閥門代替盲板或操作失誤造成,如某設備動火,內為空氣,因系統未用盲板隔離,可燃性氣體由閥門漏入或者失誤打開閥門,使可燃性氣體進入動火設備,與空氣混合造成爆炸。
違章動火
未取得動火作業證,無安全意識,私自動火。
雖然取得動火作業證,但未置換徹底或者取樣方式不對,分析結果錯誤。
動火安全措施考慮不周,安全措施不全面。
動火系統與其他系統未完全隔離。
動火作業證私自更改安全措施或更改動火時間。
不置換動火或未維持正壓動火。
危化品泄漏應急處理措施
疏散與隔離
在生產、儲運過程中一旦發生泄漏,首先要啟用應急產品防止擴散,緊接著要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如果是易燃易爆化學品的大量泄漏,一定要第一時間撥打「119」報警。
切斷火源
切斷火源對化學品泄漏處理特別重要,如果泄漏物是易燃物,則必須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區域內的各種火源。
自我防護
參加泄漏處理的人員應對泄漏的化學品性質和反映特性有充分的了解,要於高處和上風處進行處理,要嚴禁單獨行動,身邊一定要有監護人。
泄漏控制
如果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生泄漏,要在統一指揮下,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切斷與之相連的設備、管線,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等方法來控制化學品的泄漏。
除此之外,要防止泄漏物擴散,殃及周圍的建築物、車輛及人群,萬一控制不住泄漏口,一定要及時處置泄漏物,嚴密監視,防止火災爆炸。
泄漏物的處置
氣體泄漏物應及時合理的通風。
少量液體泄漏物可用可用砂土或其他不燃吸附劑吸附後做處理。
固體泄漏物應採用適當的工具收集,再用水沖洗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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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如何做好日常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實行環境安全工作
「一 把手」負責制和「一票」 否決制,成立企業「一把手」為組長、主 管環保副總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境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體現對環境安全工作的重視力度。二是建立公司――分廠――工 段――班組分級的環境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各個級別的環境安全管理 專職或兼職人員,規定各個級別、崗位的環境安全職責,實現環境安 全工作的層層分解,形成環保管理全員參與的良好局面。 「無 規矩不成方圓」,環境安全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環境安全的有力措施 和手段,是員工踐行環境安全行為的模式。在環境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的建設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要與國家、地方的相關環保法律、 法規相結合,
二是要與企業的生產實際、環境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相結合,從而,實現為員工設置環境安全行為准繩的合理性、可行性、 更多專業、稀缺文檔請訪問——搜索此文檔,訪問上傳用戶主頁! 全面性。
二、強化環境風險源隱患排查治理,提升企業環境安 全抗風險能力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提升自身的環境安全抗風 險能力,首先要對生產裝置進行必要的環境風險評估,明確存在的環 境風險源,制定出合理、可行環境風險源的防範、應急措施,建立環 境風險源管理檔案並要重點突出重大環境風險源的管理。從而,為有 效、有重點地組織開展環境安全排查工作打好基礎。 環境安全 隱患排查工作治理是打造「零風險」環境,實現環境安全「零事故」 目標的重要法寶。環境安全隱患排查要堅持「動態化、常態化、專業 化、精細化、問題責任化」原則,並要堅持做到「三個到位」。
一是 思想認識到位。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明確隱患排查治 理的目的是重在落實責任、重在消除隱患、重在防範事故,重中之重 是消除事故發生的源頭。
二是排查落實到位。不斷細化環境安全排查 標准,針對不同時期、不同的排查對象,制定不同的排查標准,並嚴 格落實對標查隱患。
三是隱患治理到位。實行分類治理,能夠立即整 改的隱患,要確定責任人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進行環境 風險分析,落實環境風險措施。
⑷ 危險化學品泄漏處理方法有哪些
對危險化學品泄露事故應及時、正確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泄露處理包括泄露源控制及泄露物處理兩大部分.
泄露源控制
1停止一切操作,關閉相關閥門;
2管道發生泄漏後,應及時關閉供應閥;
3鐵桶發生泄露後,將泄漏口朝上,將桶內液體轉移到其他
空桶內,並上蓋。
泄露物處理
現場泄露物要及時進行引流、覆蓋、吸收、處理,使泄露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置,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泄露物處置主要有3種方法:
1引流
對於四處蔓延擴散的液體,一時難以收集處理,採用引流的方法,將泄露的液體引流到安全地點。
2覆蓋、吸收
對於泄露量不大的液體,可採用消防沙覆蓋吸收泄露的液體。
3廢棄物處理
在應急救援過後,所產生的液體廢棄物,轉由專業公司處理或經過無害處理後方可廢棄。
及時報警:報告泄露發生的地點和時間;泄露液體的名稱,發生泄露的原因,泄露量以及可能泄露
的總量;已採取的措施,報告人及電話。
請採納
⑸ 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理流程是什麼
一、疏散與隔離
在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生泄漏,首先要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如果是易燃易爆化學品大量泄漏,這時一定要打「119」報警,請求消防專業人員救援,同時要保護、控制好現場。
二、切斷火源
切斷火源對化學品的泄漏處理特別重要,如果泄漏物品是易燃品,必須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區域的各種火源。
三、個人防護
參加泄漏處理人員應對泄漏品的化學性質和反應特徵有充分的了解,要於高處和上風處進行處理,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要用水槍(霧狀水)掩護。要根據泄漏品的性質和毒物接觸形式,選擇適當的防護用品,防止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傷亡、中毒事故。1.呼吸系統防護 為了防止有毒有害物質通過呼吸系統侵入人體,應根據不同場合選擇不同的防護器具。對於泄漏化學品毒性大、濃度較高,且缺氧的情況下,必須採用氧氣呼吸器、空氣呼吸器、送風式長管面具等。 對於泄漏中氧氣濃度不低於18%,毒物濃度在一定范圍內的場合,可以採用防毒面具(毒物濃度在2%以下的採用隔離式防毒面具,濃度在1%以下採用直接式防毒面具,濃度在0.1%以下採取防毒口罩)。在粉塵環境中可採用防塵口罩。2.眼睛防護 為防止眼睛受到傷害,可採用化學安全防護眼鏡、安全防護面罩等。3.身體防護 為了避免皮膚受到損傷,可以採用帶面罩式膠布防毒衣、連衣式膠布防毒衣、橡膠工作服、防毒物滲透工作服、透氣型防毒服等。4.手防護 為了保護手不受損害,可以採用橡膠手套、乳膠手套、耐酸鹼手套、防化學品手套等。
⑹ 危險化學品泄漏該怎麼處理
泄漏源控制 :
如果有可能的話,可通過控制化學品的溢出或泄漏來消除化學品的進一步擴散。這 可通過以下方法:
1、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通過採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 車、打循環、減負荷運行等方法。
2、容器發生泄漏後,應採取措施修補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學品的進一步泄漏,對 整個應急處理是非常關鍵的。能否成功地進行堵漏取決於幾個因素:接近泄漏 點的危險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點處實際的或潛在的壓力、泄漏物質的特性。
泄漏物處置 :
泄漏被控制後,要及時將現場泄漏物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置,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地面上泄漏物處置主要有以下方法:
如果化學品為液體,泄漏到地面上時會四處蔓延擴散,難以收集處理。為此需要築 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為此需要築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對於貯罐區 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對於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或者採用低溫冷卻來降低泄漏物的蒸發。
⑺ 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理流程
法律分析:危險化學品泄漏後應急處理流程包括:1、疏散與隔離.在生產、儲運過程中一旦發生泄漏,首先要啟用應急產品防止擴散,緊接著要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2、切斷火源。切斷火源對化學品泄漏處理特別重要,如果泄漏物是易燃物,則必須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區域內的各種火源。3、自我防護。參加泄漏處理的人員應對泄漏的化學品性質和反映特性有充分的了解,要於高處和上風處進行處理,要嚴禁單獨行動,身邊一定要有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六十三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等,下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原批准。
第六十四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⑻ 危險化學品管理有哪些環節,如何管理好化學品
危化品管理制度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避免混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3.1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4.8.1 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d. 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8.2 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4.8.3 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8.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8.5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4.8.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為防止發料差錯,對劇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
4.8.10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部門主管批准,倉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出庫。
4.8.12 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台帳記錄,每月必須進行盤帳,做到帳、卡、物相付。
5.裝卸運輸
5.1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人員,應持有安全合格證,按運輸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5.3化學危險品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裝過劇毒物品的車輛,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5.4相互碰撞、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而在同一車上混裝運輸。
5.5化學危險品裝運時不得人貨混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5.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防止外來明火,盡可能選擇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行車中要保持車速、車距,嚴禁超速、超車和強行會車。
5.7裝運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輛排氣筒上必須裝有阻火器,並配備滅火器材。車
頭應懸掛「危險品」標記,罐車要掛靜電接地導鏈。
5.8裝運爆炸、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8.1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和腳踏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氯化鉀、
氯化鈉等氧化劑和鐵桶包裝的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時,不得用鐵板車及汽車掛車。
5.8.2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5.8.3高溫季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要有防曬設施。
5.8.4裝運電石等忌水物品時,應要有防雨設施。
5.9公司銷售部對來公司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准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准用證」、並檢查運載工具外觀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發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後方可發貨。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毀。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凡公司報廢的金屬容器、設備、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
6.4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污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⑼ 危險化學廢棄物處理原則有哪些
1、貯存、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進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並經當地縣以上環保局和其它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把企業產生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流向、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
3、各部門、車間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送往企業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部門統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4、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兼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6、運輸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採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7、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識別標志。
8、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包裝應採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消納的包裝物。
9、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它物品轉作它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10、轉移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由企業安全技術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辦理廢棄物轉移聯單,並向危險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環保局報告。
11、安全技術部門負責制訂在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時發生的意外事故的應急措施。
12、因發生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時,安全技術部門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經理和當地縣以上環保局以及其它有關部門報告。
⑽ 處理危險廢物都有那些方法
1、物理處理:物理處理是通過濃縮或相變化改變固體廢物的結構使之成為便於運輸、貯存、利用或處置的形態,包括壓實、破碎、分選、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學處理:化學處理是採用化學方法破壞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從而達到無害化,或將其轉變成為適於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其目的在於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從而減少它的危害性。這是危險廢物最終處置前常用的預處理措施,其處理設備為常規的化工設備。
3、生物處理: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達到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生物處理方法包括好氧處理、厭氧處理和兼性厭氧處理。與化學處理方法相比,生物處理在經濟上一般比較便宜應用普遍但處理過程所需時間長,處理效率不夠穩定。
4、熱處理:熱處理是通過高溫破壞和改變固體廢物組成和結構,同時達到減容、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熱解、濕式氧化以及焙燒、燒結等。
5、固化處理:固化處理是採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對環境的危害,是一種較安全地運輸和處置廢物的處理過程,主要用於有害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固化體的容積遠比原廢物的容積大。
(10)危險化工業品怎麼處理最好擴展閱讀
處理危險廢物的注意事項
1、分類要求:收集、貯存危險廢物,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具體危險廢物分類要求及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的確定可參見《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GB18597-2001)附錄B。
2、貯存場所: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危險廢物,需按照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具體如何設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場所,建議參見《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GB18597-2001)及《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 2025-2012)中的具體要求。
3、設置標志: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實踐中,常見的未按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情況有未設置危險廢物標志、設置的危險廢物標志形狀不符合標准、標志已經不清晰或者破損但未及時更換等。
4、防範措施: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具體實踐中如何採取三防措施防止污染,建議可咨詢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制定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固廢法》第六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如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未按照上述要求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每類行為都將面臨被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處以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罰款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