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雲龍鎮任家橫拆遷為了造路嗎
是的。
雲龍鎮任家橫村的地址是寧波鄞州區,您可以乘坐以下公交線路658路等。來鄞州區任家橫村途徑的車站有陸家堰等。
雲龍鎮任家橫的村外河,猶如一條長河橫穿村莊,近10座橋將兩岸村落聯結在一起。
2. 寧波市徵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寧波市徵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徵收集體所有土地而拆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安置的,應當遵守《條例》和本細則。第三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設立或指定的實施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工作的機構,應當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並統一實施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工作。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公布本行政區域范圍內設立或指定的實施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工作的機構。第四條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按照縣級人民政府的許可權履行《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有關職責,做好本區域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土地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內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和監督工作。第二章拆遷管理第五條徵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實施方案審批時,拆遷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徵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
(二)規劃紅線圖;
(三)房屋拆遷實施方案;
(四)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或安置用房、安置用地落實證明文件。第六條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應當根據項目資金預算全額落實,並按項目拆遷進度分期足額專戶儲存。安置用房和遷建用地可以按實折價計入。第七條拆遷人向被拆遷人公布的拆遷補償安置具體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拆遷范圍;
(二)補償安置的對象和條件;
(三)不予補償安置的情形;
(四)補償安置的方式和標准;
(五)安置用房和遷建用地的安排;
(六)過渡方式和期限;
(七)搬遷期限;
(八)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載明的其他內容。第八條《條例》第十三條所稱的具有相應拆遷能力的其他組織包括:
(一)具有房屋拆遷資格的拆遷單位;
(二)經縣(市)、區人民政府認可的具有拆遷能力的獨立法人。第九條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在拆遷公告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就補償安置方式、補償標准、可安置面積、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原因經協商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可以向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申請裁決。第十條拆遷人申請裁決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房屋拆遷裁決申請書;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三)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
(四)被拆遷房屋的測繪資料;
(五)被拆遷房屋的評估資料;
(六)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
(七)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
(八)裁決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第十一條被拆遷人申請裁決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房屋拆遷裁決申請書;
(二)被拆遷人的身份證明;
(三)被拆遷房屋的權屬證明;
(四)申請裁決的理由及相關證明材料;
(五)裁決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第十二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裁決申請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書和有關證據、資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對經批準的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實施方案提出異議的;
(二)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不是拆遷當事人的;
(三)拆遷當事人達成補償安置協議後發生合同糾紛,或者拆遷裁決做出後,當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請裁決的;
(四)房屋已經滅失的;
(五)被拆遷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裁決機關認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條對申請不予受理的,裁決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裁決機關決定受理申請的,應當自受理裁決申請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副本之日起7日內向裁決機關提出答辯,並提交有關的證據材料,逾期不答辯的,不影響裁決進行。裁決機關應當自受理裁決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作出裁決。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中止裁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
(一)發現需要查證的事實的;
(二)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
(三)作為自然人的申請人死亡,需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裁決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中止的情況。
中止裁決的因素消除後,恢復裁決。中止時間不計入裁決時限。
3. 2021年鄞州區雲龍鎮各村規劃
法律分析::鄞州雲龍鎮將啟動未來小城市集體開發項目。三年內,全鎮將征遷3639戶。雲龍——環東錢湖連片開發已提上日程。雲龍將圍繞錢湖新城9.6平方公里開發需要,優先保障福泉大道、興凱路項目征遷安置工作;保護拆完戶的利益,將鎮南工業一期地塊用於安置這兩條路的拆遷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准並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並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並組織核查、處理。
4. 雲龍3639戶拆遷涉及哪幾個村
法律分析:今年雲龍鎮將征遷930戶,涉及建面39.6萬平方米;明年征遷1601戶,涉及建面50萬平方米;2023年征遷1108戶,涉及建面積34萬平方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採取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耕地總量減少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開墾與所減少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耕地質量降低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整治。新開墾和整治的耕地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驗收。
個別省、直轄市確因土地後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後,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佔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准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易地開墾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
5. 徐州雲龍區拆遷計劃
法律分析:計劃實施新徵收項目144個、約1417.67萬㎡;前期推進項目27個、約4385萬㎡。(一) 市區房屋徵收計劃2021年市區計劃實施新徵收項目83個 、約965.19萬㎡;市區前期推進27個項目、約439.85萬㎡。1. 鼓樓區:實施新徵收項目18個 、約123.2萬㎡;前期推進項目9個、約170.74萬㎡。2. 雲龍區:實施新徵收項目20個 、約240.66萬㎡;前期推進項目6個、約94萬㎡。3. 泉山區:實施新徵收項目12個、約104萬㎡;前期推進項目2個、約17.11萬㎡。4. 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新徵收項目11個、約238.82萬㎡;前期推進項目3個、約65.8萬㎡。5. 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實施新徵收項目3個、約76.11萬㎡;前期推進項目5個、約90萬㎡。6. 銅山區:實施新徵收項 目11個 、約86.78萬㎡。7. 賈汪區:實施新徵收項 目4個 、約23.42萬㎡;前期推進項目2個、約4.8萬㎡。8. 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施新徵收項目4個、約74.8萬㎡。(二 ) 縣 (市)房屋徵收計劃2021年縣(市)計劃實施新徵收項目61個、約452.48萬㎡。1. 豐縣:實施新徵收項目13個、約112.92萬㎡。2. 沛縣:實施新徵收項目19個、約149.07萬㎡。3. 睢寧縣:實施新徵收項目10個 、約78.50萬㎡。4. 邳州市:實施新徵收項目2個、約6 6萬㎡。5. 新沂市:實施新徵收項目17個、約50.39萬㎡。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6. 寧波維科工業園會拆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31
7. 彭高工業園一二三期分別什麼時候拆
時間未確定。
此次拆遷總共分為三期,目前拆遷的范圍是先拆一期,二三期目前時間未定。徵收范圍:東起319國道,西至福田村,南啟高速掛線,北至邊塘村范圍內的房屋,具體徵收范圍以規劃紅線為准。
8. 2021年長德新區拆遷名單
名單詳情見下方:
、2021年首批拆遷村名單徐州市:2021年徐州市首批拆遷村名單公布,2021年徐州市區計劃實施新徵收項目83個、約965.19萬_;市區前期推進27個項目、約439.85萬_,具體拆遷徵收名單:
(1)、2021徐州鼓樓區首批拆遷村名單:蘇寧東地塊(馬洪路)、金馬通道工程周邊、徐運新河東路周邊、徐豐路快速化改造周邊、天齊路宕口周邊、平山路宕口周邊、中山北路宕口周邊、沈場立交周邊、琵琶路周邊、樂城路周邊、軌道5號線一期周邊、九里山項目(楊山村)、大新莊(集體部分)、民航修造廠周邊、西三環C地塊、瓦房村及周邊、三角線周邊、皮件廠東地塊;
(2)、2021徐州雲龍區首批拆遷村名單:北劉(程庄村)、軌道交通6號線(惠民家園站-新城區客運站區間)、香山路改造周邊、雲龍小學配套道路周邊、塘坊加油站南側地塊、迎賓高架地塊(溝北頭)、軌道交通4號線及5號線一期周邊、茶庵(南劉村)、潘塘中學宿舍、趙武村、郭店村、六堡村、張屯工業園周邊地塊、中醫院新院東地塊(溝棠路)、新生里棚戶區、中天集團宿舍、崔庄、西店子上店子村、東興物資市場等;
(3)、2021徐州泉山區首批拆遷村名單:錦綉中學北側地塊(中意路)、復興路南延二期、軌道交通4號線、5號線一期周邊、奎河干河整治項目兩側(蘇堤路至建國路段)、自力社區工人村、翟山村、十里村、教育學院東側地塊、中心商圈北地塊項目二期、原新一佳北地塊、海鄭里地塊等;
(4)、2021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首批拆遷村名單:206過道南延周邊、金馬通道工程周邊、金港路東延周邊、和平路東延周邊、和平路東延博匯東路至206國道南延周邊、西氣東輸遷建點周邊、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周邊,大王莊村、前王村、前姚村、劉灣村等;
(5)、2021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首批拆遷村名單:柳新鎮黑璋村、南崗片區、蘇山街道丁萬河北、三環西路以西片區拆遷;
(6)、2021徐州銅山區首批拆遷村名單:軌道交通4號線、5號線一期周邊、外環路西南環周邊、黃河路西延周邊、大學路快速化改造周邊、軌道交通6號線一期周邊(黃山路站)、鳳凰山片區改造三期(吳樓)、葛樓村、羅崗村、張集孫灣工業園周邊、武警教導隊西地塊等;
(7)、2021徐州賈汪區首批拆遷村名單:東部繞越高速片區、校東村片區、高新路(唐庄村、青山泉)片區、工人村片區(非住宅)等;
(8)、2021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首批拆遷村名單:畢庄城中村、牛山路中通地塊、滕寨村、勝陽工業園周邊等;
9. 寧波市徵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條例的第三章 補償安置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用途對被拆遷人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給予補償安置。
本條例所稱的住宅用房是指依法取得的用於生活起居的房屋。
本條例所稱的非住宅用房是指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及其附屬設施以外的房屋。
本條例所稱的附屬設施是指住宅用房附屬的經認定合法的畜舍、門斗及建於宅基地以外的廁所等設施。
未經縣級以上規劃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改變房屋用途的,拆遷時按原房屋用途認定。
第二十二條 拆遷范圍內未取得合法的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或者房屋權屬來源證明文件的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使用人必須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自行拆除,不予補償。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拆遷未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按重置價格結合剩餘使用期限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三條 被拆遷房屋的可補償安置面積,按照被拆遷人提供的合法的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權屬來源證明文件記載的建築面積計算。被拆遷人因正當原因確實無法提供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權屬來源證明文件,以及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權屬來源證明文件未記載房屋建築面積的,按照土地、規劃等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認定的建築面積計算可補償安置面積。
第二十四條 拆遷房屋需要價格評估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拆遷補償評估項目向社會公告,並在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的公開監督下從報名的具有法定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中隨機產生一家評估機構。拆遷人應當與評估機構簽訂委託評估協議,評估所需費用由拆遷人承擔。
評估價格應當公示。房地產評估機構應當將被拆遷人的姓名、評估因素、評估依據、評估價格等主要情況在拆遷范圍內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得少於十日。
被拆遷房屋價格評估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和安置過渡用房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設計規范要求和工程質量標准,並按有關規定驗收合格。
10. 雲龍鎮前後陳村寧橫路什麼時候拆遷
這要等待政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