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4s店的欺詐顧客行為怎麼去處理
報警
『貳』 汽車銷售欺詐三倍賠償的問題
這種情況的話,直接可以起訴塞斯店,讓他們進行賠償。
『叄』 汽車4s店銷售人員虛假宣傳,這個該怎麼解決
這算是欺詐,不過空口無憑,很難解決啊。
您先找315和當地電視台維權。
最好想想能找出什麼證據不?有證據就好辦了。
『肆』 汽車銷售商欺騙消費者怎麼投訴
可以撥打315投訴,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投訴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投訴方和被投訴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訴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被投訴方的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二)損害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及與經營者協商的情況。
(三)有關證據。消費者應提供與投訴有關的證據,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與受損害存在因果關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消費者協會一般不留存爭議雙方提供的原始證據(原件、實物等)。(四)明確、具體的訴求。
『伍』 怎麼投訴4s店最有效
向品牌廠家投訴,4s店比較重視信譽,投訴了一般會處理好,如果不行,也可以撥打消費者投訴電話12315,讓工商局介入協調解決。
『陸』 二手車被4S店當新車賣,4S店是否屬於有欺詐行為,如何進行索賠
當然屬於欺詐行為。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為《消法》)第11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所以,根據此規定,消費者的索賠權包括以下內容:
1.超時服務索賠權。《消法》第16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因此超時服務所包含的內容極其廣泛,如班機晚點、班車晚點、預約服務(如安裝閉路電視)延誤等等。超時服務的索賠又分為兩種:一種是事後索賠,一種是事中索賠。
2.延誤使用索賠權。消費者只要不是因為自己的過錯而購買了不合格的商品從而耽誤使用的,就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
3.精神損失索賠權。因為按照現有的慣例和法規,消費者的權利受到侵犯後,能夠得到的賠償僅僅是按照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相關內容計算的經濟損失。而實際生活中,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犯後,除了經濟損失外,還有消費者為投訴、打官司耗費的精力,甚至在交涉過程中還可能遭受到人格尊嚴的傷害,即精神損失。所以,消費者應有精神損失索賠權。
4.贈品質次索賠權。現在銷售者推出的「買一贈一」等活動中所贈送的「免費」商品,其實並不是純粹的贈與,而是「有償贈與」,所以,「免費」並不能「免責」,銷售者有義務保證贈品的質量和服務的質量。如果消費者因使用免費產品或接受免費服務遭受權益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三包產品」超期索賠權。《產品質量法》第32條第2款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用戶、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據此,消費者購買的消費品一旦因其自身缺陷原因而造成損害的,只要購買後未超過產品說明中所標明的安全使用期的,仍然可以向銷售者索賠。
6.商品退貨索賠權。《消法》第49條規定了消費者享有雙倍賠償權,消費者對於銷售者有故意欺詐行為的,不但可以退貨還可以雙倍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