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電氣系統包括哪些
汽車電氣系統由七大部分組成,它們分別是充電系統、起動系統、點火系統、照明與信號系統、儀表系統、輔助電器系統、電子控制系統。下面簡單介紹各系統的組成及作用。
1、充電系統
組成:由蓄電池、電壓調節器和交流發電機等組成。
作用:主要為汽車起動和行駛時提供系統工作所需的電能。
2、起動系統
組成:由蓄電池、點火開關、起動機及其控制電路等組成。
作用:主要是為了給發動機曲軸提供足夠的起動轉矩,以使發動機曲軸達到必需的起動轉速,使發動機順利完成點火從而正常運行。
3、點火系統
組成:由點火線圈、火花塞、點火線號發生器和分電器總成(無分電器點火系統則為微機控制單元)組成。
作用:利用火花塞點燃缸內的混合氣,推動活塞做功,為發動機提供動力。
4、照明與信號系統
組成:
照明系統包括前照燈、霧燈、示寬燈、牌照燈、行李箱燈、頂燈和其他照明燈等。
信號系統包括轉向信號燈、危險警示燈、制動信號燈、倒車燈、電喇叭等。
作用:
照明系統:幫助駕駛員在夜間行車或惡劣天氣(雨、雪、霧天等)下,能獲取外界路況信息,確保行駛安全。
信號系統: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提醒周圍其他駕駛員或行人獲取行駛車輛信息,及時避讓從而避免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
5、輔助電器系統
組成:由雨刮系統、電動車窗系統、收音機、低溫起動預熱裝置和點煙器等組成。
作用:主要是提升汽車行駛的安全性、舒適性和穩定性。
6、儀表與報警系統
組成:由機油壓力表、冷卻液溫度表、燃油表、車速里程錶和發動機轉速表等組成。
作用:主要為駕駛員提供汽車怠速或行駛狀態下的車輛工況信息,使駕駛員能及時發現車輛問題,避免事故發生。
7、電子控制系統
組成:由發動機控制單元、制動防抱死裝置、電控懸架系統、自動空調和電控自動變速器等組成。
作用:與相應模塊中的感測器和執行器實行交互,並按照汽車最優配置參數進行系統控制,確保模塊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