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騎摩托車被汽車撞了理賠流程
法律分析:在我國,汽車與摩托車相撞的賠償損失規則按照過錯責任來劃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機動車和摩托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和摩托車車主雙方都有錯,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原因在於,摩托車也屬於機動車范疇,所以要根據事發時雙方的過錯來確定事故責任,先由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後再據此計算相關的民事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