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摩托車追尾汽車責任怎麼劃分
駕駛摩托車追尾了汽車的,對於事故責任的劃分,其實還是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雖然此時是摩托車追尾的汽車,但責任不一定就全部在摩托車一方,但至少摩托車一方需要承擔70%左右的責任。而實際的責任,還需要由交警根據現場的勘察、檢驗結果作出劃分。
一、摩托車追尾汽車責任怎麼劃分
汽車被摩托車追尾,一般都是摩托車70%的責任。
追尾責任情況分析:
1、在前車正常駕駛情況下,後車因為車速過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沖上來造成追尾事故的。由後車負全責。
2、在道路行駛時,前車突然倒車導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車負全責。因為錯過了轉彎路口,而強行在道路上倒車行駛,往往會導致後車反應不及而發生追尾碰撞。如果後車車速過快,極容易造成車毀人亡的結局。
3、在當前車行駛在斜坡上突然死火,未能及時拉手剎或踩剎車,而3後車距離較近時就容易造成溜車追尾。也有可能是新手在斜坡上堵車,因為斜坡起步的操作不當而溜車發生碰撞。
4、在正常行駛的道路上停車,導致追尾事故的由前車負全責。
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停車,是非常容易導致追尾事故的,尤其是在車速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為車子故障而被迫停在路上,也請在車子後面放置三角警示牌並開啟雙閃燈。
二、汽車追尾如何處理
(一)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二)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三)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
(四)發生事故後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五)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時,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在發生追尾事故之後,其實當事人也不宜在事故現場過多停留,適當的給予了現場一定保護之後,就應該轉移到安全的地帶,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追尾事故,更是要盡快轉移到安全地帶,以免發生二次事故,造成更大的損害。至於追尾事故的責任,還是由公安交警大隊作出劃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