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建小區停車位預留電動汽車充電樁
在最新的城市建築規劃標准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考慮被賦予了重要的地位。strong>對於那些擁有超過100個車位的商業停車場(如大型商場、綜合交通樞紐等)以及新建的社會停車場,至少10%的車位被要求預留為純電動汽車充電樁和專用停車位,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在南京市新建的住宅小區建設中,充電樁的安裝條件被視為必備要素,這充分體現了對未來電動汽車普及趨勢的前瞻性規劃。strong>所有停車設施的設計必須預留充電設施安裝的空間,確保電動汽車車主的便利。同時,公交系統也配備了專用的充電設施,公交維修站和首末站的充電樁配備比例不得低於1:1,即每個公交車位都需配備充電樁;而計程車服務中心的充電樁配備比例不得低於1:2,這意味著每個計程車位至少需有兩個充電點。
為了確保這些規定得以嚴格執行,市規劃局市政處的負責人強調,他們在項目審批和綜合驗收階段會嚴格檢查這些新標準的實施情況,確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配套到位。
這些措施旨在提升城市基礎設施的現代化水平,以適應並推動電動汽車的發展,從而實現綠色出行的長遠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