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質監局的說汽車吊不屬於特種設備了,不用檢驗了是不是真的
汽車起重機現在不屬於特種設備管理范圍了,就不用取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了,本單位自主管理。
❷ 汽車吊不屬於特種設備了,還需要辦理操作證嗎如果需要辦理操作證應該去哪個部門辦理
汽車吊不屬於特種設備,因此不需要辦理操作證,本單位自主管理。辦理操作證應該到市安監局。
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流程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起重機械類的管轄部門即質監部局或指定的培訓中心一類的學校報名或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安監局窗口報名,填寫《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申請表》;
2、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
3、經考核合格後,持考核合格證明到政務中心市安監局窗口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
4、對不合格者,書面通知單位或本人。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這八大類設備。
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症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意事項
1、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並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汽車吊屬於什麼單位管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
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這八大類設備。為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國家對各類特種設備,從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三個環節都有嚴格規定,實行的是全過程的監督。
特種作業操作證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5、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6、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7、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