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扣分是扣駕駛證還是行駛證
一、扣分是扣駕駛證還是行駛證
1、扣分一般是扣駕駛證。因為扣分罰款的處理,需要行駛證代表的只是被駕駛員用來違章的車輛,交警是通過車輛來鎖定違章的駕駛員,最終處罰的是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所以去交警隊進行違章行為責任認定判罰以後,違章行為最終是記錄在違章人的駕駛證上的。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七條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輕型牽引掛車、中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增加輕型牽引掛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准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
(二)申請增加中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准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二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申請增加重型牽引掛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准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二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四)申請增加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准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駕駛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重型牽引掛車准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正在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已在校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准駕車型資格,並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可以申請增加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准駕車型。
二、機動車違法扣分標准
機動車違法扣分標准如下: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貳』 什麼情況扣車什麼情況扣駕駛證
法律分析:一、扣車:1、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罰款處罰的;2、公路客運車輛超過額定乘員的;3、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4、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5、具有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二、扣駕駛證:1、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12分的;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3、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4、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5、駕駛拼裝或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