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審車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二、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
4、委託書(蓋鮮章);
5、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6、車輛。
審車前准備
1、車輛無違章。
首先要確保需要年審的車輛沒有未處理的交通違章!如果有違章,必須先進行處理,才有進行年審的資格。而有的地方處理車輛違章需要一個過程。所以說,在年審之前,應該提前進行處理違章。
2、交強險保單。
車輛想要正常上路,一年一次的交強險和車船稅是必須繳納的,至於其他保險如三者險、車損險等,可看個人情況而定。而且進行車輛年審的時候,必須需要交強險保單。所以說,保單最好隨車放置。
❷ 小汽車年審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小車年檢需要的資料:1、行駛證原件;2、交強險副本;3、身份證復印件。如單位車輛年審,所需的資料是:1、行駛證原件;2、交強險副本;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車輛年審之前一定要處理完違章,如果沒有將車輛違章處理完畢,是不可以參加車輛年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4、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於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