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牌號損壞如何補辦
法律分析:
車牌損壞,可以直接前往車管所申請補領,補領的牌照須與原有的車牌號碼一致。車主一定要親自到所在區縣的車管分所辦理牌照補領手續。辦理車牌補領手續的具體流程如下:1、除了車輛的行駛證和自己的身份證外,已經辦理了機動車登記證的一定要帶上,公車還要帶好組織機構代碼。2、車主先到車管分所填一張補領牌證申請表,公車要加蓋單位公章後交給車管所。車管所將給車主一張警務回執單和一張臨時牌照。臨時牌照貼在車輛前風擋明顯位置,以便民警查驗。使用臨時牌照不影響年檢。3、30個工作日以後,就可以到車管所領取新牌照。新車牌上的號碼與原車牌號相同,行駛證仍可使用。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衍生問題:
補辦號牌的流程是什麼?
1、提前復印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2、進入車管所業務大廳後,先抽取對應窗口的業務排隊號單,注意聆聽大廳內的廣播呼叫;
3、到業務窗口領取並填寫好「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4、工作人員收取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後,列印出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並按車主需要辦理一副機動車臨時號牌;
5、車主憑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在收費窗口繳納105元工本費(其中機動車號牌費100元,臨時號牌費5元);
6、三個工作日後,車主可攜帶機動車號牌收款票據到車管所,領取機動車正式號牌(車主也可到業務大廳繳納郵遞費用,當機動車正式號牌製作好後,車管所工作人員會直接郵遞給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