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汽車下鄉政策什麼時候開始
法律分析:汽車下鄉是在2009年由國務院提出的一項惠農政策,既可以實現惠農強農目標的需要,也是拉動消費帶動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
法律依據:《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四、政策措施 (一)減征乘用車購置稅。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對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減按5%徵收車輛購置稅。
❷ 汽車下鄉政策什麼時候開始
法律分析:2021汽車下鄉工作將陸續開展。
法律依據:《關於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促進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釋放汽車消費潛力。 優化汽車限購措施,各有關城市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以及城市交通擁堵程度、污染治理目標、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對現行非營運小客車指標搖號、拍賣等制度進行優化完善,推動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順應消費升級需求,進一步增加號牌指標投放,優先滿足無車家庭需要。開展新一輪汽車下鄉和以舊換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農村居民購買3.5噸及以下貨車、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對居民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汽車並購買新車,給予補貼。(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