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跨地區換車牌需要什麼手續
跨地區換車牌需要的手續:
1、車主先要辦理車輛變更遷出業務,需要帶上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原件、駕駛證、行駛證等。
2、到核發地領取變更表,填寫好後,把變更表和材料一起交給工作人員。
3、條件都符合要求的,到檢驗崗對車輛進行統一性認定和安全性能的檢測。
4、經檢驗合格後,交回原來車牌,領取檔案和臨時牌。
5、然後到轉入地的車管所辦理車管轉入業務,要帶上符合轉入條件的機動車檔案袋、身份證原件,以及相應憑證。
6、車主還型宏需向車管所申領審批表,等到審核後,更換車輛的購置稅稅單。
7、提交所有的資料,審核通過後就可以憑待辦單,到受理窗口確認車牌號,並且領取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
8、最後就可以領取新的機動車號牌了。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者譽記規定》 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首租段畢。
B. 車輛異地換牌需要什麼手續
一、車輛異地換牌需要什麼手續
1、車輛異地換牌需要以下手續:
1、《機動車轉移登記申請表》;
2、現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形式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形式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證。
二、車輛異地換牌照流程是什麼
車輛異地換牌照的流程如下:
1、機動車所有人住所遷出機動車管理處轄區的,機動車管理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原車牌、行駛證,核發臨時車牌號,臨時車輛牌照有效期為30天,然後把機動車擋案交給機動車所有人;
2、向住所地車輛管理處申請機動車轉入。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機動車擋案,並交驗機動車;
3、車輛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查驗有關證件、證件和機動車擋案,在機動車登記證上簽署過戶信息,核發車牌號、行駛證和檢查合格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