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由幾個什麼部分組成
汽車通常由: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電子)設備等四部分組成。
1.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它的作用是:使供入其中的燃料燃燒而發出動力。一般汽車都採用往復活塞式內燃機。它由機體與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燃料供給系、冷卻系、潤滑系、點火系(汽油發動機)和啟動系組成。
2.底盤:由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組成。
1)傳動系:是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並將其傳到驅動車輪。它包括:離合器、變速器、萬向傳動裝置和驅動橋等。
2)行駛系:是使汽車各總稱及部件安裝在適當位置,並對全車起支撐作用,以保證汽車正常行駛。它包括:車架、車橋、懸架、車輪等。
3)轉向系:是使汽車按駕駛員給定的方向行駛。它包括:轉向器、轉向傳動機構,有的汽車還帶有動力轉向裝置。
4)制動系:是供汽車減速或停車,並保證駕駛員離開汽車後仍可靠地駐留原地,它包括:制動器和制動傳動機構。
3.車身:是形成駕駛員和乘客乘坐空間的裝置,也是存放行李及其他物品的工具。
4.電器設備:是汽車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由電源、發動機點火系(汽油機)和啟動系、照明和信號裝 置、空調儀表和報警系統以及輔助電器等組成。
② 汽車的構造是什麼
汽車基本結構包括:發動機、底盤、車身、輪胎。
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由2大機構5大系組成: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冷卻系、燃料供給系、潤滑系、點火系、啟動系組成,但是柴油機比汽油機少一個點火系統。
底盤作用是支撐、安裝汽車發動機及其各部件的總成,形成汽車的整體造型,並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產生運動,保證正常行駛。底盤由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懸掛系和制動系五部分組成。
車身安裝在底盤的車架上,用以駕駛員、旅客乘坐或裝載貨物。乘用車、客車的車身一般是整體結構,貨車車身一般是由駕駛室和貨箱兩部分組成。
輪胎是汽車的重要部件之一,它直接與路面接觸,和汽車懸架共同來緩和汽車行駛時所受到的沖擊,保證汽車有良好的乘坐舒適性和行駛平順性。
(2)汽車主要由什麼組成部分擴展閱讀
20世紀前半期,汽車的基本構造已經全部發明出來後,汽車設計者們開始著手從汽車外部造型上進行改進。
相繼引入了空氣動力學、流體力學、人體工程學以及工業造型設計(工業美學)等概念,力求讓汽車能夠從外形上滿足各種年齡、各種階層,甚至各種文化背景的人的不同需求,使汽車成為真正的科學與藝術相結合的最佳表現形象,最終達到最完善的境界。
③ 汽車組成的四大部分是什麼
一輛汽車的檔弊組成分為四個部分:汽車發動機、汽車底盤、汽車車身、汽車電氣系統。發動機:發動機是動力的源頭也是汽車的"心臟",發動機燃燒燃料產生動力,再通過底盤傳動系驅動汽車行駛,主要由曲柄連桿機構,配氣結構還有"五系"的冷卻系、潤滑系、啟動系、點火系和燃料供給系組成,要注意的是還有一個無點火系的柴油發動機。汽車底盤:單單只有動力還不行,需要一個結構來產生運動,那支撐整輛汽車和接收發動機動力驅動的是底盤,汽車的所有部件都在底盤的基礎上組裝而成,主要由制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傳動系組成。汽車車身:在底盤之上是用於乘坐和載物還有保護安全畢蠢正的汽車車身結構,單單只有動力是不行,需要有人來操作,並且具有保護作用,被各部件掛載,汽車車身一般分為駕駛乘坐部分和載物部分,主要由發動機蓋、車門、行李箱蓋、車頂蓋、支撐柱、翼子板等等組成,隨著技術的越來越進步,越來越多廠商在車身下功夫,各種空氣力學被應用。汽車電氣系統:這系統又分為兩大類,電源發電類和用電設備類手悔。電源發電類由發電機和蓄電池組成,而用電設備類就比較多,由照明裝置、顯示裝置、點火系、調節器、音響等組成。
④ 汽車是由哪四大部分組成
汽車通常是由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4大部分組成。
一、發動機: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燃料供給系、點火系、潤滑系、冷卻系和起動系。
二、底盤: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 傳動系是將發動機動力傳給驅動輪 ,由離合器、變速器、萬向傳動裝置、主減速器等總成組成。 行駛系由車架、轉向橋、驅動橋、懸架、車輪等組成。 轉向系由轉向器和轉向機構組成。 制動系一般由兩套獨立的裝置組成,即行車制動系統和駐車制動系統。
三、車身:用以安置駕駛員、乘客和貨物。
四、電器:由電源、點火系、起動系以及汽車照明系、信號系及儀表等組成。
⑤ 汽車是由哪些部分構成的
汽車通常是由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4大部分組成。
一、發動機: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燃料供給系、點火系、潤滑系、冷卻系和起動系。
二、底盤: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傳動系是將發動機動力傳給驅動輪,由離合器、變速器、萬向傳動裝置、主減速器等總成組成。行駛系由車架、轉向橋、驅動橋、懸架、車輪等組成。轉向系由轉向器和轉向機構組成。制動系一般由兩套獨立的裝置組成,即行車制動系統和駐車制動系統。
三、車身:用以安置駕駛員、乘客和貨物。
四、電器:由電源、點火系、起動系以及汽車照明系、信號系及儀表等組成。
根據我國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汽車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貨車
又稱為載貨汽車、載重汽車、卡車。主要用來運送各種貨物或牽引全掛車。貨車按載重量(1.8噸、6噸、14噸)可分為微型、輕型、中型、重型四種。
2、越野汽車
主要用於非公路上載運人員和貨物或牽引設備,一般為全軸驅動。按驅動型式可分為4×4、6×6、8×8幾種。
3、自卸汽車
指貨箱能自動傾翻的載貨汽車。自卸汽車有向後傾卸的和左右後三個方向均可傾卸的兩種。
4、牽引汽車
專門或主要用來牽引的車輛。可分為全掛牽引車和半掛牽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