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載客汽車車與載貨汽車類型分類有哪些
區別A類,b類,c類車型。
1:大型載客汽車是指:車長大於6m或者乘坐人數大於等20人(含駕駛員)。
中型載客汽車是指:車長小於6m,乘坐人數大於9人且小於20人。
小型載客汽車是指:車長小於6m,乘坐人數小於等於9人。
微型載客汽車是指:車長小於等於3.5m,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小於等於1升。
2:重型載貨汽車是指:車長大於等於6m,總質量大於等於12000kg。
中型載貨汽車是指:車長大於等於6m,總質量大於等於4500kg且小於12000kg。
輕型載貨汽車是指:車長小於6m,總質量小於4500kg。
微型載貨汽車是指:車長小於等3.5m,總質量小於等於1800kg。
乘坐大巴車的注意事項:
(1)發現駕駛人員無駕駛證、機動車不具備載客准運資格或有明顯質量問題的,不乘坐該車,同時,要特別注意汽車的車況和載客量,車超員時也千萬不要乘坐。遇到這類情況,寧可錯過旅途也不要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撥打110舉報。
(2)在等候乘坐公共汽車時,要在站台和指定地點等候車輛,不要站在車道上候車。
(3)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擁擠時也容易給扒手可乘之機。
2. 什麼是載客汽車
載客車是指能載客的汽車,分為小型客車、城市客車、長途客車、旅遊客車、鉸接客車、無軌客車、越野客車、專用客車。
中型客車是指車輛公告中乘坐人數大於9人且小於20人的載客汽車,車牌的顏色為黃顏色。
小型客車是指車輛公告中乘坐人數小於或者等於9人的載客汽車,微型客車是指發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於或者等於1升的載客汽車。車牌的顏色為藍顏色車牌的載客汽車就是小型載客汽車。
新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起,汽車和半掛車出廠時生產廠家隨車配發實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和實車拍攝的機動車外部彩色相片。
符合相關標准要求的,交管部門在辦理注冊登記時,將不再要求車主拓印車輛識別代號和照相,直接採用廠家提供的相關資料。
3. 汽車的種類有哪些
汽車的種類
(一)按用途分
1、載客車:專門用作人員乘坐的汽車,按其座位多少又可分為轎車和客車、旅遊車等種類。
(1)轎車:除司機外乘坐2-8人的小型客車。轎車按發動機的工作容積(排量,L-升)大小分為:微型(1L以下)、輕型(1-1.6L)、中型(1.6-2.5L)和大型(2.5L以上)轎車。另外還可以分為普通轎車、高級轎車、旅行轎車和活頂轎車。
(2)客車:除司機外乘坐9人以上的載客車為客車。客車有單層、雙層型式,並可按總質量、總長度分為不同類型(如表3-1-17),另外,還可按使用目的分為旅行客車、城市客車、長途客車、游覽客車和旅遊車等。其中旅遊車是專門用於旅遊的客車,是60 年代後發展起來的現代化交通工具。有的長途旅遊車為住宿式,具有住宿和生活條件。鉸接式客車。
客 車 類 型 表3-1-17
類型 小型 中型 大型 鉸接式 雙層
總質量 t 18 >15
總長 m 14 9-12
2、貨車:主要供運載貨物用的汽車稱為貨車,又稱載貨汽車。
(1)普通貨車:按其載重量分為輕型(小於3.5t)、中型(大於4-8t)和重型(大於8t)貨車。
(2)特種車:為普通貨車的變型,具有特殊貨箱,並考慮到貨物裝載和運輸上的專門需求。如有保溫箱貨車、罐式貨車等。
(3)自卸車:貨箱能自動舉升並傾卸散裝貨物、固體貨物,如煤、砂石、礦料等。
(4)牽引車:專門用來牽引掛車、半掛車和長貨掛車的主體,一般車上不搭乘旅客,沒有裝載貨物的車廂(少數具有短貨箱)的汽車稱為牽引車。又稱載貨列車,一般可分為全掛牽引車和半掛牽引車,半掛車的載荷由自身和牽引車共同承受,全掛車的載荷全部由自身承受。
3、特種用途的汽車
包括建築工程用汽車、市政公共事業用汽車、農用汽車、競賽汽車等。
(二)按汽車對道路的適應性分:
普通汽車和越野車。
(三)按汽車動力裝置型式分:
活塞式內燃機汽車、電動汽車、燃氣輪汽車。
4. 貨運汽車有哪些類型
(一)按用途分
1、載客車:專門用作人員乘坐的汽車,按其座位多少又可分為轎車和客車、旅遊車等種類。
(1)轎車:除司機外乘坐2-8人的小型客車。轎車按發動機的工作容積(排量,L-升)大小分為:微型(1L以下)、輕型(1-1.6L)、中型(1.6-2.5L)和大型(2.5L以上)轎車。另外還可以分為普通轎車、高級轎車、旅行轎車和活頂轎車。
(2)客車:除司機外乘坐9人以上的載客車為客車。客車有單層、雙層型式,並可按總質量、總長度分為不同類型(如表3-1-17),另外,還可按使用目的分為旅行客車、城市客車、長途客車、游覽客車和旅遊車等。其中旅遊車是專門用於旅遊的客車,是60 年代後發展起來的現代化交通工具。有的長途旅遊車為住宿式,具有住宿和生活條件。鉸接式客車。
客 車 類 型 表3-1-17
類型 小型 中型 大型 鉸接式 雙層
總質量 t <4 4-11 11-16 >18 >15
總長 m <6 6-9 9-12 >14 9-12
2、貨車:主要供運載貨物用的汽車稱為貨車,又稱載貨汽車。
(1)普通貨車:按其載重量分為輕型(小於3.5t)、中型(大於4-8t)和重型(大於8t)貨車。
(2)特種車:為普通貨車的變型,具有特殊貨箱,並考慮到貨物裝載和運輸上的專門需求。如有保溫箱貨車、罐式貨車等。
(3)自卸車:貨箱能自動舉升並傾卸散裝貨物、固體貨物,如煤、砂石、礦料等。
(4)牽引車:專門用來牽引掛車、半掛車和長貨掛車的主體,一般車上不搭乘旅客,沒有裝載貨物的車廂(少數具有短貨箱)的汽車稱為牽引車。又稱載貨列車,一般可分為全掛牽引車和半掛牽引車,半掛車的載荷由自身和牽引車共同承受,全掛車的載荷全部由自身承受。
3、特種用途的汽車
包括建築工程用汽車、市政公共事業用汽車、農用汽車、競賽汽車等。
(二)按汽車對道路的適應性分:
普通汽車和越野車。
(三)按汽車動力裝置型式分:
活塞式內燃機汽車、電動汽車、燃氣輪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