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輛遷出需要什麼手續
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
1、領取《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用鋼筆或碳素筆認真填寫清楚《機動車變更申請表》上所列各個項目,車主是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車主是個人的,需填寫車主姓名;
2、持所需手續到檢驗崗窗口申請變更登記,檢驗車輛;
3、到收款窗口交款;
4、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到受理審核崗窗口確定新的機動車登記編號,領取《機動車發牌通知書》。
5、持《機動車號牌通知書》到牌證管理崗領取號牌,交回原號牌;
6、憑檢驗崗窗口業務人員出具的《業務受理憑證》到照相窗口辦理機動車照相手續,拍攝車輛照片;
7、持《業務受理憑證》、交款收據和車輛標准照片到牌證管理崗窗口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8、領取《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用鋼筆或碳素筆認真填寫清楚《機動車變更申請表》上所列各個項目,車主是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車主是個人的,需填寫車主姓名;
9、持所需手續到檢驗崗窗口申請變更登記,檢驗車輛;
10、到收款窗口交款;
11、持《業務受理憑證》和所需手續到牌證管理崗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和臨時行駛號牌;
【申報材料】
1、《機動車轉移登記申請表》原件;
2、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是個人的,身份證明為身份證;機動車所有人是單位的,身份證明為《組織代碼證書》);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需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或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還應交回機動車號牌;
6、機動車的來歷憑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其中舊機動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出具的調撥證明必須是原件;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國畫解除監管證明書》原件;
8、停車警告標志牌;
【承諾時限】
材料齊備,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辦結。
【收費標准】
按標准收費
Ⅱ 汽車異地遷移怎麼辦手續
1、在轉出地要辦理的手續主要有:
1)、嫌疑車輛調查。主要是核對發動機和車架號是否鑿改、是否與原檔案相符、是否盜搶機動車等。
2)、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邊(出)境領(銷)牌通知書》,轉出及轉入人(單位)的身份證明、與本車輛有關的證件。
3)、回收舊車牌照,發放臨時牌照。
4)、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領取機動車檔案,可以通過郵件方式寄達。
2、在轉入地要辦理的手續主要有:
1)、憑外地車輛管理所封裝的檔案在本市申請號牌和行駛證。要注意的幾個問題有:
①、必須有原車封裝的檔案資料。
②、必須有交易發票。
③、當地車輛入戶的政策(新舊車相同)。比如北京市規定:2006年12月1號起,車輛不帶OBD的不能入戶。所以不帶OBD的車輛切勿遷入北京市。④、計程車或曾經從事出租的車輛。一般情況下更多地區是不予轉入的。
Ⅲ 關於車輛遷移有關流程
外遷流程
1、拓號:領取拓號卡到過戶大廳前拓號,說明此車外遷;
2、作價:拿行駛證、登記證、拓號條、大票或過戶票找人看車作價,說明此車外遷;
3、取辦理號:大廳門口選外遷按車號;
4、交手續:同本市過戶相同另加拓號和一份行駛證復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遷委託書,《機動車轉移申請表》、行駛證、買方證件及復印件2份、登記證、車輛號牌及交牌費,領取回執。
6、提檔:北京地區交牌後3個工作日後上十八里店領取大檔案(不包括當日,其他地方上車管所總店),大檔包括驗車單、申請表、車架號、原車照片、原車主行駛證。
7、車輛經安全檢查合格後,公安車管部門將收繳原號牌及行駛證,並在其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申請表》的變更登記欄內簽注"轉至某省某地公安處(局)車輛管理所",並加蓋發牌機關印章,連同《機動車轉出通知單》裝入檔案,密封後郵寄或交車主本人帶到新的車輛管理所辦落戶手續。
8、發臨牌:車輛管理部門發給車主臨時號牌。
9、遷入地:機動車到達目的地後,車主憑檔案去相關單位辦理轉入手續。
(3)汽車怎麼遷出擴展閱讀
必備材料
車輛拓號、行駛證、登記證、車輛購買原始發票或過戶票、作價單、買賣雙方身份件原件或臨時身份證、過戶合同(公戶:粘貼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復印件(登記證、發票、原車主身份證各1份,行駛證2份、買方身份證3份),買賣雙方委託書及《機動車轉移登記表》。
如賣方公戶需提供資金票、法代、合同賣方處蓋公章。如買方公戶需提供法代、合同買方處蓋章、《機動車轉移登記表》蓋章。
Ⅳ 車輛遷出,手續如何辦理
一、申報材料(株洲市為例):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5、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6、屬於遷出管理轄區的,上交機動車號牌。
二、車輛遷出辦理程序(株洲市為例):
1、查驗崗查驗機動。
2、受理崗審核受理。
3、收費崗收費。
4、制證崗制證、歸檔。
(4)汽車怎麼遷出擴展閱讀:
辦理機動車轉入登記的程序(株洲市為例):
1、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 登記/轉入申請表》。
2、拓印車輛VIN(車架)號,到查驗崗提交手續,並查驗機動車。
3、到登記審核崗選定或確定機動車號牌號 碼,機動車照相。
4、繳納牌證工本費、株洲市路橋年費(主城區)、車船使用稅等稅費。
5、安裝機動車號牌、電子牌 。
6、領取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常見問題及解答
Ⅳ 汽車戶口遷出需要哪些手續
汽車遷出需要的手續:
1、領取《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持所需手續到檢驗崗窗口申請變更登記;
3、到收款窗口交款,領取《機動車發牌通知書》;
4、持《機動車號牌通知書》到牌證管理崗領取號牌,交回原號牌;
5、憑檢驗崗窗口業務人員出具的《業務受理憑證》到照相窗口辦理機動車照相手續,拍攝車輛照片。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Ⅵ 汽車上戶口怎樣遷出和遷入
辦理遷戶口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Ⅶ 車輛轉移遷出和變更遷出有什麼區別
區別:
1.所有權方面
車輛轉移遷出:機動車所有權發生了變化,
車輛的變更遷出:機動車所有權沒有發生變化。
2.車輛的信息方面
車輛轉移遷出:車輛的信息,如外觀等不一定發生了改變
車輛變更遷出:車輛的有關信息,如外觀等發生了改變
3.填寫申請表的不同
車輛轉移遷出:《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
車輛變更遷出:《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四)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其中第九條如下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九條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Ⅷ 汽車戶口可以遷移嗎
汽車戶口可以遷移,汽車的戶口可以由甲地變到乙地,具體費用根據當地養路費來決定。做法是將以下材料遞交到當地車管所即可辦理。
遷移所需辦理的資料:
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
2、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來歷證明;
6、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7、屬於解除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8、屬於使(領)館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給非使館的單位或者個人的,還應當提交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9、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10、屬於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還應當提交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8)汽車怎麼遷出擴展閱讀:
車輛由本市調至外地,需要改變隸屬的車輛管理機關而辦理的登記稱為轉籍。車輛轉籍必須更換號牌和行駛證,且應該分別在兩個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手續,分別包含轉出手續的辦理及轉入手續。
轉移遷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檢查記錄表,原機動車產權登記證,原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原車牌號,車輛照片,交易市場過戶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