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車關稅何時取消
法律分析:2018年取消進口車關稅。關稅調整歷史:1985年以前,整車進口關稅為120%~150%,在整車進口關稅的基礎上,還加征80%進口調節稅。1986年,將關稅和進口調節稅合並徵收,並將汽車排量作為關稅徵收標准。當時,轎車排量3.0L以上的進口關稅稅率為220%,排量3.0L以下車型稅率為18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