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底新車供應緊張,汽車4S店加價賣車成風,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這種行為確實違法。商務部關於《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當中有明確的規定,該規定當中明確指出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甚至額外收取其他的費用,所以年底新車供應緊張,對於4S店加價賣車的這種行為,顯然是一種違法行為。對於消費者去購買汽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是否對車子進行了明碼標價,而且在簽合同以及購買的時候,一定要了解合同當中的價格條款,不要盲目簽署合同,對於有的合同,明顯不利於自己甚至交付周期,以及車輛的產品和其他的相關配置等等約定不清楚的一定要注意。
但是如果在我們買車的過程當中遇到加價的,可以及時的撥打廠家的電話進行投訴,也可以撥打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號碼進行投訴。
2. 購車加價什麼意思
購車加價指的是汽車經銷商與汽車生產商暗中聯合、達成一致,對某種暢銷車型實行庫存,造成缺貨或斷貨的假象,然後,根據消費者「買漲不買跌」的預期消費心理,對汽車進行加價銷售的現象。
加價提車的現象,是消費者與汽車生產商和經銷商之間的心理博弈。被加價的車型大部屬中高端車型,車主均屬高消費群體,生產商和經銷商一般會認為這些消費者往往不會計較幾萬元的加價。結果是少數消費者加價提車,大批消費者蜂擁而上,從而進一步推高了汽車銷售價格。
購車加價的危害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購車加價之所以盛行,首先緣於經銷商利慾熏心,缺少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其次,很多購車者缺少維權意識,相關監管者缺少主動作為,一些制度性違法成本遠不及經銷商違法所得,因而經銷商對罰單並不在乎。《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對加價銷售給予警告或處3萬元以下罰款,而經銷商在一輛車上動輒加價幾十萬元銷售。
購車加價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多種權益,而且損害了多部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公信力,不但擾亂了汽車銷售市場秩序,還影響到汽車消費對經濟的貢獻。
3. 4s店加價提車沒人管嗎
可以向當地所屬工商部門直接舉報。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費用」,責令停業,沒收違法所得。
近日,商務部公布了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行。新《辦法》第十條規定:「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4S店進行加價銷售時,通常在合同中不會表明存在加價銷售,而是以購買其他附屬品的方式來進行簽訂。消費者在簽訂購車合同時,合同應當盡量詳細、規范,對於違反法律規定的加價行為,只要證據確鑿,要及時維權。
315曾報道過
中央電視台2011年3.15晚會於3.15日晚8時在央視一套播出,是央視第21次舉辦3.15晚會,主題為「護航新消費」。中國網路電視台對晚會全程進行視、圖文直播。節目中曝光了4S店銷售的潛規則,將消費者新購車輛的車輛合格證抵押給銀行,最終可能導致消費者購買的新車無法上牌,變成「黑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4S店潛規則
4. 年底新車供應緊張,汽車4S店加價賣車成風,肆意加價是否涉嫌違法
首先,車店的做法肯定是違法的,因為在此前,我們的法律就已經明令禁止購買汽車的時候,只需要根據此前報備的價格購買就可以。如果銷售和汽車店需要讓你加價購買,那麼他們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國的物價法。但是這樣的情況卻一直屢禁不止,之所以會這樣,在我看來最根本的一個原因還是消費者的熱情度比較高,同時車店受到的處罰非常輕微。今天就跟大家來探討一下這樣的情況,以及應該如何處理。
第三,如何看待這樣的現象?首先我認為這樣的現象之所以發生,一方面是因為我們購車人員實在太過於熱情,上趕著把錢送給別人。另一方面則是市場監管部門的缺失,面對這樣的加價行為,不僅沒有進行大力的處罰,甚至漠不關心,所以才導致汽車旗艦店對於自己的違法行為沒有任何的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