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審車時需要帶什麼東西
審車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機動車行駛證;
2、交強險保險憑證;
3、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嫌滾,一般和交強險一起買的,在交強險保單里能找到這項,找不到的詢問一下保險公司,有些地區會分開交;
4、車主身份證。如他人代辦的,代辦人需攜帶自己的身份證。
一、檢車的流程具體如下:
1、准備好車檢要帶的材料,行駛證、車主及代辦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2、到達檢測場後進行車輛外觀檢測;
3、繳納檢測費用、錄入信息;
4、上線檢測;
5、總檢審核;
6、審核通過後,領取年檢合格的車標。
二、車輛年檢的周期根據車型的不同而定:
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測1次,超過6年每年檢測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測1次;
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測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測1次;
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測1次。
總之,審車一般需要攜帶以下的材料,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機動車行駛證,交強險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車主身份證。如果是委託別人代辦的,那麼代辦人需要帶好本人的身份證。
法律依據:搏清《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二條申請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基者前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但法律規定不屬於徵收范圍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查驗機動車,採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稅務、保險等信息實現與有關部門或者機構聯網核查的,申請人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車輛管理所核對相關電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