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車牌掉了一個怎麼補辦
機動車號牌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直接去車管所申請,而無須去公安局報案。
補領的牌照須與您原有的車牌號碼一致。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車主一定要親自到所在區縣的車管分所辦理牌照補領手續。辦理車牌補領手續的具體流程如下:
1、除了車輛的行駛證和自己的身份證外,已經辦理了機動車登記證的一定要帶上,公車還要帶好組織機構代碼。
2、車主先到車管分所填一張補領牌證申請表,公車要加蓋單位公章後交給車管所。車管所將給您一張警務回執單和一張臨時牌照。臨時牌照貼在車輛前風擋明顯位置,以便民警查驗。使用臨時牌照不影響年檢。如果您的車只丟失了一個牌照,您還要在辦理申請補領牌照手續時把舊牌照交回。
3、30個工作日以後,您就可以到車管所領取新牌照。新車牌上的號碼與您的原車牌號相同,您的行駛證仍可使用。
補辦車牌照需要的手續:
(1)填寫《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行駛證遺失的,交一張符合要求的車輛照片;
(3) 帶好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單位是組織機構代碼證和IC卡、私人是居民身份證、外地居民需要暫住證或居住證)及其復印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汽車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