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臨時車牌過期怎麼辦
方法一:繼續申請臨時牌照,在上海地區,每新購一輛車最多可以申請三張臨時牌照,每張最長可以有一個月。方法二:使用正式牌照,但如果臨牌已經過期,也不能帶著臨牌去辦理正式牌照。方法三:如果臨時車牌過期了,且來不及辦理新的臨時車牌或正式牌照,可以將車停在車庫不開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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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車牌就是紙質的機動車號牌,是准予機動車臨時在道路上行駛時的機動車號牌。一般情況下指新買的車輛在沒有正式辦理車牌前由車管所發放的車輛行駛證明。
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如果正式牌照還沒到手,只能再去辦一張,每輛車最多能辦理3張臨時牌照,即為最長期限不超過45天。
注意事項
如果過期後還開沒有牌照的車子上路,會面臨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決定。車子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可能會拒接理賠,不在有效期內或者假冒的臨牌更無可能順利理賠。
② 臨時牌照過期了怎麼辦
臨時車牌過期解決方式:
1.連續辦理臨時牌照
2.辦理正式牌照: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對臨時號牌的使用時間、機動車質押辦理等方面做了規定: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分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節假日。其中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若機動車屬於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准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另可在工作所在地辦理正式牌照,也可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准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三)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五)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因號牌製作的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核發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對具有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三次。
③ 臨時牌照過期怎麼辦
疫情期間車輛臨時牌過期的,考慮到人員聚集的風險,交管部門通過「交管12123」平台,新增了申請新車臨時牌、申請轉出車臨時牌和直轄市申請臨牌郵寄地址等功能,大家只需在網上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