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夜間大貨車噪音擾民如何處理
夜間大貨車噪音擾民處理如下:
1、聯系所住居民區的負責人,向其反映情況,在居住地進行隔音措施;
2、向當地有關負責部門進行舉報和反饋,當地有關負責部門應該及時採取降噪或者隔音措施;
3、向公安機關說明情況,有違反現象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解決;
4、聯系政府熱線,反映相關情況,有關政府部門應當加強監督和管理。
居民區的噪音標准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這個標准相當於兩個人在房間里說話,互相能夠聽清楚的一個音量,而超過這個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擾民了。
18時至次日8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不得進行可能產生雜訊的室內裝修活動。在其餘時間內進行室內裝修作業的,應當採取雜訊控制措施,避免對周圍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各類揚聲器、音響器材時,應當控制音量,不得產生擾民雜訊」的規定。 如果居民在小區內感覺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擾,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並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第三十九條 穿越城市居民區、文教區的鐵路,因鐵路機車運行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當地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鐵路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減輕環境雜訊污染的規劃。鐵路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劃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減輕環境雜訊污染。
Ⅱ 小區汽車喇叭擾民怎麼辦
法律分析:小區汽車喇叭擾民的話,可以報警。噪音擾民歸公安機關管轄,可以立即報警處理。雜訊很大違反了法律規定的《雜訊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會被罰款與拘留。對於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一)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Ⅲ 半夜汽車擾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存在擾民行為的,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未經當地公安機關批准,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雜訊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五條 排放環境雜訊的單位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拒絕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環境雜訊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機構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環境雜訊監督管理權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Ⅳ 半夜汽車擾民怎麼處理
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響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裝修活動的。或在晚間休息時段進行突擊裝修影響他人生活的,對於此類噪音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其次如果是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等產生的噪音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由環保部門投訴對其實施監管。如果是零售亂擺的小販發出的噪音,有的還使用高分貝的喇叭進行宣傳銷售,可以向城管部門投訴,由城管部門對其實施監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未經當地公安機關批准,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雜訊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