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購置稅標准2015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15]104號):
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輛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
三、乘用車輛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 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如果你是2015年10月1日及以後購買的車輛,37000元小排量1.5,應該交納車輛購置稅:37000÷(1+17%)×5%=1581.20元。
『貳』 汽車購置稅怎麼算
1、汽車購置稅目前稅率為10%(1.6以上排量的汽車,不包含1.6排量)。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
計稅價格=增值稅的稅前金額,而增值稅稅率17%
具體公式: 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增值稅率17%)*10%。
(2)2015汽車購置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注意事項
一、已經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問題需將該車輛退回車輛生產廠家的,可憑生產廠家的退車證明辦理退稅;退稅時必須交回該車車購稅原始完稅憑證;不能交回該車原始完稅憑證的,不予退稅。
二、已經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問題需由車輛生產廠家為車主更換車輛的,可憑生產廠家的換車證明及所更換的新車發票辦理車購稅變更手續,並交回原車車購稅原始完稅憑證,不能交回原始完稅憑證的,不予辦理車購稅變更手續。
更換新車後,當新車輛的計稅價格等於原車輛的計稅價格的,則只需辦理車購稅變更手續;當新車輛的計稅價格高於或者低於原車輛計稅價格的,則按差額補稅或者退稅後辦理變更手續。
三、已經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被盜搶或者其他原因,車輛的發動機號、底盤號或車輛識別號被塗改、破壞的,憑該車車購稅原始完稅憑證、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的相關證明,辦理車購稅變更手續。
『叄』 汽車稅怎麼算
購置稅=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自用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計稅價格×10%。
裸車價格÷1.17×0.1,為裸車價格的8.55%,汽車購置稅相關資料:
1、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2、也就是說按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開具的價費合計金額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乘以10%即為應繳納的車購稅;
3、納稅人進口自用車輛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4、確定納稅申報時間。納稅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5、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也就是說現在購車已經沒有2017年時的購置稅優惠了。顯然,車價價格影響著購置稅,如果買的車越貴,購置稅增加的越多,在小排量燃油車購置稅優惠結束之後,新能源汽車的購置稅優惠成為亮點,早在2015年上半年就對符合規定的新能源汽車採取免徵購置稅,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現在優惠政策繼續延長三年,到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符合規定的新能源汽車繼續免徵購置稅。
拓展資料:車輛購置稅計算標准如下:
1、對一般的機動車的計算方式為新車價格含稅價除以1.17,增值稅率17%乘以購置稅率;
2、對新能源汽車減免車輛購置稅,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一、汽車購置稅繳納需要以下材料:
1、車主身份證明,內地居民提供身份證,組織機構提供機構代碼證書;
法律依據:《車輛購置稅法》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