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損險在什麼情況下全額賠付
法律分析:車損責任是有一定額度的,實際車損費用如果低於車損責任額度,可能能全賠。如果高於車損最高額度,就無法全賠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㈡ 交通事故全責方車損怎麼賠
交通事故全責方車損的賠償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負全責的,保險公司按合同規定賠付;
2、汽車發生事故車輛嚴重損傷,全責方先用交強險的保額來賠償維修費用,當維修費用超出交強險保額時,會啟動用第三者保險的保額來賠償;
3、如果維修費用超出所購買的保額後,需由全責方承擔;
4、車險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什麼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是全責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
3、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撞刮擦;
5、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
6、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
7、沖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8、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