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香港車牌號是什麼樣子
1、一般的民用車輛
登記號碼多為兩個英文字母配以一組1至4位數字(1-9999),譬如HK-9999。不過香港當局會根據情況抽取一些字頭,像「FU」及「FV」牌,供需穿梭中港兩地的大陸車輛使用。
還有一些供特別車輛使用的,如「AM」是供政府車輛使用,「LC」是供立法會車輛使用。2000年前,「RC」及「UC」分別供區域市政局(Regional Council)及市政局(Urban Council)使用。
2、政府專用/特種車輛
香港政府專用車輛的車牌是無字母及數字的,也沒有任何登記號碼,而以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表示。在殖民地時期,香港總督專用車輛是以英國聖愛德華王冠徽號。有些特種車輛,如「A」字開頭的是消防處救護車及救護電自行車;流動傷者治療車及鄉村救護車使用「F」字頭車牌。
(1)香港的汽車牌是什麼樣的擴展閱讀
雙字母車牌——
「AM」[a]: 普通政府車輛(包括警察車輛、郵政車輛及香港電台屬下的車輛等等)。
「CJ」:(Chief Justice)主權移交前的香港首席大法官,主權移交後的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專用車輛,車牌中沒有數字。有數字者則為普通民用車牌。
「CS」:(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港英時期的布政司,主權移交後的政務司司長專用車輛(英治時期布政司英名為 Chief Secretary;主權移交後政務司司長則為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車牌中沒有數字。有數字者則為普通民用車牌。
「FS」:(Financial Secretary)1995年後的財政司,特區時期的財政司司長專用車輛,車牌中沒有數字。有數字者則為普通民用車牌。
⑵ 香港車牌號是什麼樣子香港車牌字母代表什麼
民用車輛
民用車輛的登記號碼多為兩個英文字母配以一組1至4位數字(1-9999)。早年1至20號車牌本身是政府高官及議員持有,從21號開始才是公眾持有。
最早發行的登記號碼沒有字母,由1發行至9999,然後是「HK」字頭(HK1-HK9999),接著是「XX」字頭(XX1-XX9999)。「XX」字頭的出現,是當年簽發車牌的警司發現「HK」字頭已用完,便順手打兩個交叉(「XX」),本來表示隨便用兩個字母,但負責發出車牌的卻以為是使用「XX」字頭。及後「XX」字頭用盡後,當局便決定由「AA」字頭按英文字母順序發出車牌。
由於發行時把4字頭的四位數字(4000至4999,但首個車牌是4101)登記號碼預留給巴士和的士使用;5字頭的四位數字(5000至5999)登記號碼則預留給貨車使用,因此一些車牌被抽起。後來預留巴士、的士和貨車車牌的制度取消,改與其他車輛一起發牌。而早年8字頭的四位數字(8000至8999)登記號碼預留給政府車輛,其後才改用「AM」字頭。
發行完「AZ」牌後,便開始發行「BB」牌,當時沒有發行「BA」與「BF」牌,是因為「BA」有可能與「AB」混淆,也有說是代表「British Army」(英軍);「BF」代表英文臟話「Bloody Fool」,但不少市民均戲稱是代表「British Fool」,意即「英國人很愚蠢」。
隨著香港主權移交,發行者也抽起一些「FV」及「FU」牌,供需穿梭中港兩地的內地車輛使用。此外,運輸署也於2003年中開放「BA」及「BF」牌予公眾競投。
還有一些特定地區專用的字頭:長洲、南丫島及其他地方的鄉村車輛的登記號碼是「VV」(Village Vehicle)牌。但小部分有關字頭已於2018年10月下旬開放成為普通民用車牌(首架VV牌公共車輛為VV357,為城巴12.8米三軸雙層巴士)。
一些字頭也被抽起,供特別車輛使用,「AM」是供政府車輛使用,「LC」是供立法會車輛使用。2000年前,「RC」及「UC」分別供區域市政局(Regional Council)及市政局(Urban Council)使用。
截至2022年3月下旬,香港車牌已發行「XY」字頭。
電單車
香港電單車的登記號碼最初是與一般車輛分開發行,也是從無字母的號碼開始,當無字母號碼發行完畢後,發行者使用了單字母配數字(如圖中的「E259」(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有別於一般的雙字母。及後電單車的發牌也與一般車輛合並,原有已發出的的登記號碼繼續沿用,直至車主取消登記。時至今日,仍有少量的電單車使用舊有的專用車牌,因此香港便會有兩輛車使用相同的登記號碼。每當車輛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被警方發告票時,告票會列明其車型,因此在檢控上不會牽連另一輛車及其車主。
特別車輛
單字母
「A」:消防處救護車、流動傷者治療車、輔助醫療裝備車及救護電單車(其中兩輛流動傷者治療車使用「F」字頭車牌,其餘兩輛新款的流動傷者治療車則使用「A」字頭車牌;鄉村救護車曾使用「F」字頭車牌,後來改為「A」字頭車牌[4];醫療輔助隊救護車使用「AM」字頭車牌;醫院管理局以及聖約翰救傷隊救護車則使用民用車牌)。
「F」:消防處其他車輛。
「T」:分為字頭及字尾。字頭屬於白底紅字的臨時車牌,供沒有正式車牌的車輛使用,本來是用於運送汽車、車輛營銷商的顧客試車及車輛維修商測試維修後的車輛上,但近年卻有被濫用的趨勢,例如將不能登記車牌的左軚車掛上該等車牌作私人用途,政府於2012年修例,推出左軚車專用的白底藍字臨時車牌,並只限於轉口貿易之用。字尾則供掛接車輛的拖架使用,因為只需在拖架的尾部展示,所以只有黃底黑字(政府車輛拖架使用「AM」字頭車牌)。
「A」字頭包含最多3個數字(現時,A412至A426為轉院救護車、A6XX為救護電單車使用、A70X為鄉村救護車使用、A71X為快速應變急救車使用、A721至A738為訓練用救護車使用、A81X為輔助醫療裝備車使用、A80X為流動傷者治療車使用),「F」字頭包含最多4個數字(到F79XX),而「T」牌無論屬於字頭還是字尾可包含最多5個數字。
雙字母
「AM」[a]: 普通政府車輛(包括警察車輛、郵政車輛及香港電台屬下的車輛等等)。
「CJ」:(Chief Justice)主權移交前的香港首席大法官,主權移交後的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專用車輛,車牌中沒有數字。有數字者則為普通民用車牌。
「CS」:(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港英時期的布政司,主權移交後的政務司司長專用車輛(英治時期布政司英名為 Chief Secretary;主權移交後政務司司長則為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車牌中沒有數字。有數字者則為普通民用車牌。
「FS」:(Financial Secretary)1995年後的財政司,特區時期的財政司司長專用車輛,車牌中沒有數字。有數字者則為普通民用車牌。
「FV」:(Foreign Vehicle)進入香港的內地左軚小型載客汽車原則上核發FV車牌。但由於開放內地汽車進入香港時間並不長,故亦早有大部分1、7字頭的3位數字的車牌和1、5、7字頭的4位數字的車牌為香港右軚車也注冊了FV車牌。
「HA」:(Hospital Authority)醫院管理局。但亦發給普通民用車輛。
「LC」:(Legislative Council)立法會車輛(LC 1通常是立法會主席專車、LC 2是立法會秘書長專車,而LC 3是立法會法律顧問專車)。
「RC」:(Regional Council)前區域市政局車輛,曾於1986年4月至1999年12月使用,區局解散後被並入AM。於2011年10月成為民用車牌。
「SJ」:(Secretary for Justice),律政司司長專用車輛,車牌中沒有數字。英治時期的律政司使用 AG(Attorney General),有數字的SJ車牌於2013年11月成為民用車牌。
「UC」:(Urban Council)前市政局車輛,曾於1983年至1999年12月使用,在2000年解散後被並入AM。於2016年5月成為民用車牌。
「VV」:(Village Vehicle) 鄉村車輛。通常發給離島區(長洲、喜靈洲、南丫島、坪洲)的小型機動車輛。但市區及其他地區如嘉道理農場、雙魚河鄉村會所、沙田馬場等亦偶有特種小型車輛以鄉村車輛名義登記。該字頭已於2018年10月下旬開放成為普通民用車牌。
「ZG」:(Zhù Gǎng)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車輛,為普通話 Zhù Gǎng (駐港)的漢語拼音縮寫。此等號碼不受運輸署管轄,亦非由運輸署發出。根據官方所提供的資料,自中英香港政權交接解放軍駐守於香港後,一直使用「ZG」車牌至今,發牌前已經與相關的政府部門溝通,惟詳情不便透露[5]。駐港解放軍所使用的ZG車牌,其字體及車牌大小均參照中國大陸汽車牌號格式附加解放軍汽車牌號專用水印,採用西德字體,與香港一般車牌的字體和車牌大小不同;但顏色則按照香港車牌規格,前方白底黑字,後方黃底黑字。
在主權移交前,駐港解放軍曾一度使用曾經發行過的AD7×××字頭車牌。
「ZM」:(Zhuhai Macau)經港珠澳大橋進入香港的澳門車輛(港珠澳大橋車輛)。
⑶ 香港的車牌號是什麼樣子的
香港所有車輛的牌照必須在前面的白色,尾部的黃色:
1、這些顏色和反射能力符合BS AU145A規范,並且車牌上必須顯示BS AU 145A這字眼;
2、香港車牌白色或黃色都是反光的,如果你用大燈拍照,它會反光;
3、要求反光是有作用的,很多地方晚上沒有路燈,如果有一輛黑色的車停在路邊,其他車輛的大燈在過去,可以看到反光,而知識上有一輛汽車停在路上,即使汽車是黑色的車牌,這個牌都反光;
4、這個牌照規則是英國規定的。
5、車牌數字方面不以「0」為頭。一些車牌沒有英文字母,另一些則沒有數字。為免與數字"1"及"0"混淆,字母不會使用"I"、"O"及"Q"。
解放軍駐港部隊車牌:
駐港英軍車輛的登記號碼是2個數字配2個字母及另外2個數字,例子: "15KL44"。在香港主權移交前,駐港解放軍曾一度使用未發行過的AD7xxx字頭車牌,現已改用"ZG"車牌。
「ZG」: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車輛,為漢語拼音ZhuGang(駐港)的縮寫。此等號碼不受香港運輸署管轄,亦非由運輸署發出。
根據官方所提供的資料,自中英香港政權交接解放軍駐守於香港後,一直使用「ZG」車牌至今,發牌前已經與相關的政府部門溝通,惟詳情不便透露。駐港解放軍所以使用的ZG車牌,字體及車牌大小參照中國內地汽車牌號格式,採用西德字體,與香港一般車牌的字體和車牌大小不同;
但顏色則按照香港車牌規格,前方白底黑字,後方黃底黑字。而該等車牌不受運輸署管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香港車牌
⑷ 香港車牌是什麼樣子的
在香港行走的車輛需要在車頭以及車尾各展示一張車牌。牌面由反光物料製成,字體為黑色,長闊介乎8至11厘米間。
車頭採用白底黑字,而車尾則採用黃底黑字。規格是參照當年英國的BS AU145a標准而製成,因此每個車牌上規印有BS AU145a的細字。 車牌數字方面不以「0」為頭。一些車牌無英文字母,另一些則無數字。為了避免和數字"1"及"0"混淆,字母不會使用"I"、"O"及"Q"。
(4)香港的汽車牌是什麼樣的擴展閱讀:
特別車輛(單字母)
"A": 消防處救護車與救護電自行車(流動傷者治療車及鄉村救護車使用"F"字頭車牌;醫療輔助隊救護車使用"AM"字頭車牌;醫院管理局及聖約翰救傷隊救護車則使用民用車牌)。
"F": 消防處其他車輛。
"T": 分為字頭及字尾。字頭屬於白底紅字的臨時車牌,供沒有正式車牌的車輛使用,例如購買汽車時的試車或者不能登記車牌的左軚車。字尾則供掛接車的拖架使用。
"A"字頭包含最多3個數字(最新是A59X),"F"字頭包含最多4個數字(到F22XX),而"T"牌無論屬於字頭還是字尾可包含最多5個數字。
特別車輛(雙字母)
"AM": 一般政府車輛(包括警車、郵政車、香港電台的車輛等,為英文 Administration 的縮寫)
"LC":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會車輛(LC 1 通常是立法會主席的專車)
作為數字車牌之首的1號車牌卻不參與拍賣,也正是因為這塊車牌,香港的警務處處長被喚作「一哥」,雖然名字足夠霸氣,但「一哥」的座駕比較低調,只是一輛大眾輝騰。看來香港跟中國大陸一樣,不怕奧迪和路虎,就怕大眾帶字母!
2號車牌原為港英政府財政司長麥高樂擁有,有人認為,財政司長是香港的「財神」,這也讓2號車牌頗受關注,但2號車牌行蹤成謎,至今沒有被拍到過照片,甚至至今是否懸掛在車上也是未知數。
3號車牌原本的主人為周錫年爵士,在社會階級明確的英國統治時期,周爵士是首位被允許定居在山頂區的華人,身份顯赫,後來,據傳其使用的3號車牌被地產商人鄭公時獲得,但始終未有圖片流出。
4號車牌為富商趙世曾擁有,他於1978年以14.7萬港元拍得。該牌照原屬香港醫務處長。在粵語裡面,「4」與「死」音近,意不吉利。但趙祖籍上海,其家族經營航運業,「4」的上海話與「水」同音,水即是財,且有「生意興隆通四海」之意,故趙頗為喜歡。
5號車牌的車主劉鑾雄是香港知名富豪之一,其為人高調,據傳其豪車、私人飛機及遊艇的總價高達30億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