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年檢時間規定是什麼時候
汽車年檢時間根據新車入戶的時間而定。同時,按照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如6月參加年審的車輛,可在4、5、6月前往檢測線參加年檢。各類汽車年檢時間:車輛年檢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可免檢2次,需每兩年申領一次年檢標志;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可向機動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如果逾期年檢,則機動車所有人將會被處以200元,記3分的處罰。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每月將校車標牌的發放、變更、收回等信息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
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自取得校車標牌之日起,每月查詢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核發校車標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每月匯總轄區內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和交通事故等情況,通知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
② 汽車什麼時候年檢
一、汽車什麼時候年檢
1、汽車什麼時候年檢,需視情況而定:
(1)新車前五年每年行駛證審核一次,超過五年每半年審核一次;
(2)載貨大中型汽車,十年內每年審核一次,超過十年每半年審核一次;
(3)小型非營運小汽車和摩托車,前六年免上線年審,超過六年到十年每兩年上線年審一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二、機動車行駛證審驗內容是什麼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2、身體條件情況;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③ 汽車年檢時間規定是什麼時候
一、汽車年檢時間規定是什麼時候
1、汽車年檢時間規定是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在及處理完機動車相關的違章事故後,才能按照法定流程,申請機動車年檢。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除大型載客汽車、校車以外的機動車因故不能在登記地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二、車輛年審的流程有哪些
1、進行尾氣檢測;
2、查詢有無違章,有違章的,拿著違章告知單盡快處理違章;
3、交押金;
4、進行外觀檢測;
5、上線檢測;
6、總檢審核;
7、交費,領標。
④ 機動車什麼時候進行年檢
機動車一般都是在機動車年檢有效期滿前三個月進行年檢。具體如下:
1、對於私家車,比如6年以內的非運營小型、微型車輛,購買新車後前6年時間可以免上線檢查,只需要相隔兩年時間申請年檢合格標志即可。車輛使用年限超過6年,沒有達到10年,每兩年年檢一次。超過10年,沒有達到15年,每年年檢一次。超過15年,相隔6個月年檢一次;
2、對於運營載客汽車,新車在5年時間內,每年都需要年檢一次,超過5年時間,相隔6個月年檢一次;
3、對於7到9座的非運營小型和微型客車,都被納入到6年免檢的范圍之中。同時超過6年,沒有達到10年的非運營小型和微型客車,從之前的每年一檢,更改為兩年一檢。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持有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⑤ 機動車年檢時間是什麼
機動車年檢時間如下:
1、新車,審車每年檢驗1次;
2、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
4、超過6年每年檢1次;
5、超過15年每6個月檢驗1次。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強制報廢。
檢驗車輛的流程是什麼
1、申請人提出申請,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到年檢錄入窗口,審查材料,錄入;
3、檢測員進行車輛的外檢,打開車前蓋,查驗車架號,檢測員給檢測合格簽字頁,然後去檢測繳費窗口,給發票;
4、到檢測登錄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該窗口處;
5、排隊等待檢測;
6、拿著檢測報告單回業務廳,領取所有資料,並按要求簽字;
7、到指定窗口,並交上行駛證,辦事員發給年審車貼,並在行駛證副本的反面打上新的年審日期;
8、年審完畢,把車貼貼在前車窗的右上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