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輛報廢後,車牌怎麼處理
車牌可以保留的,但是要以條件的。
1、保留車牌的申請需要在車輛報廢後6個月內提出。
2、所有人擁有原車達3年及以上。
3、車輛的交通違章及事故均已處理完畢。
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可以保留原車牌。
保留車號牌只能用在新車上的規定也有所改變,將來,原車主可以將保留號牌在新車或者二手車上使用。原使用的原機動車超過3年的可以保留該車號牌的要求,將調整為使用1年後即可申請保留。同時將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由「自原車轉讓或報廢後6個月內提出」,調整為一年內可以提出。
車輛報廢後,車牌還可以繼續使用的,但是要在機動車所有人擁有3年以上(含3年)的機動車辦理車輛報廢注銷登記後,機動車所有人新購的車輛,可以書面申請繼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要注意的是,機動車所有人自辦理機動車報廢注銷登記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提出申請使用報廢機動車號牌號碼的,車管所收回並重新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