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行駛證使用性質是貨運,是營運還是非營運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行駛證上寫的是貨運,是屬於營運車還是非營運車
相關資料:1.貨車行駛證上使用性質的營運和非營運是沒有本質區別的,非營運還是營運是需要另外到當地的運管處辦理虧灶姿營運證及上崗證。2.營運車輛就是以拉貨或載人的方式跑運輸,以盈利為目的的,就叫營運車輛,比如計程車,個人所有的載貨汽車等。這種車輛上路前,除了需要駕駛證行駛證以外,還需要在運辯擾管部門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並繳納相關的費用。擴展資:」非營運汽車指的是單位或個人所有的小轎車或貨運汽車,不以出租拉貨載人盈利為目的,而是作為一般內部使用的車輛。這種情況下,個人所有的小型轎銷絕車無需辦理營運證和上崗證。
『貳』 汽車行駛證是干什麼用的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法定證件,是證明汽車合法可上路行駛的重要證件
《機動車行駛證》的具體作用如下
1.車輛上牌憑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
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機動車行駛證》上記錄有車輛的號牌號碼、車輛類型、所有人、住址、品牌型號、使用性質、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注冊登記日期、發證日期、總重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外廓尺寸、檢驗記錄等信息。
相當於車輛的身份證明
2.產權權屬證明
《機動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
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3.保險索賠憑證
《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所有人進行保險索賠的重要且必要的憑證。
對於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機動車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悔衫度檢驗的),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
如果不能出示有效《機動車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內,保險公司也將拒絕賠償
另外要注意,車主買新車時即使同時購買機動車輛保險,部分保險項目也要在機動車入戶和領取《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起才能生效
4.新車保修憑證
《機動車行駛證》還有一個特殊的功能,就是能夠確定新車「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在汽車碧扒腔生產廠家的保修時間及范圍內,用戶可以憑《汽車保修卡》、《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在該廠的特約服務站免費接受保修服務。
汽車的保修期根據《機動車行駛證》來確定
溫馨提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三章第十七條規定
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機動車行駛證》,方准行駛。
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
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行駛證》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此森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4)《機動車行駛證》是極為重要的汽車產權、保險理賠、新車保修憑證,應妥善保管,隨車攜帶,不得轉借與偽造。
如有丟失、損毀的情況發生,應及時到當地車管所進行補辦
以上信息來源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機動車登記規定》
『叄』 機動車行駛證使用性質是什麼
機動車行駛證使用性質指車輛的用途貨運、客運、營運,出租等用途,使用者須在此標注的性質范圍內使用。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高源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戚侍態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談帶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肆』 機動車行駛證上使用性質寫的是非營運,請問是什麼意思會不會影響車輛的正常駕駛
非營運指的是不能參與商業運輸,只能自家使用,但是不影響正常駕駛。
行駛證上使用性質的營運和非營運是沒有本質區別的,非營運還是營運是都需要另外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
兩者在載運方式和上路標准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載運方式不同:
營運車輛就是以拉貨或載人的方式跑運輸,以盈利為目的的,就叫營運車輛,比如計程車,個人所有的載貨汽車等。
非營運汽車指的是單位或個人所有的小轎車或貨運汽車,不以出租拉貨載人盈利為目的,而是作為一般內部使用的車輛。
2、上路標准不同:
營運車輛上路前,除了需要駕駛證行駛證以外,還需要在運管部門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並繳納相關的費用。
非營運車輛包括個帶握塵人所有的小型轎車無需辦理營運證和上崗證,個人所有的貨車需要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在無法界定「自用」和「營運」的時候,需要繳納營運費。
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該法在《道路交通安蠢禪全法》出台後已經作廢。且根皮洞據新的《侵權責任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准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惟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說,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正因如此,《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幾個重要的功能:
車輛上牌憑證。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准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
產權權屬證明。《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車輛行駛證只是車輛合法上路的資格證,並不具有證明權屬的作用。《物權法》規定動產的所有權變動以交付為准。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才是證明車輛權屬的最好憑證。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伍』 汽車非營運和營運有什麼區別
營運車和非營運有什麼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營運汽車是指以洞纖收取運輸費用和結算費用為目的,向社會提供運輸服務的汽車;非營運車輛首顫塵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機動車。
2、有行駛證的車輛使用性質不同:有營運車輛行駛證的車輛使用性質為'營運',只有運管部門核發的u003C道路運輸證u003E(營運證)和營運車輛駕駛員要求的u003C從業資格證u003E(上崗證)才能從事營運;非營運車輛行駛證屬於『非營運』性者禪質,不需要辦理相關營運手續。
『陸』 行駛證是什麼證啊
行駛證是汽車合法上路的法定證件,行駛證是由主頁跟副頁組成,主頁的內容包括是個人信息以及汽車信息,比如說汽車的使用性質以及車架號等等,還有車輛的照片,而副業是記載車輛的質量一尺寸等。
如果行駛證丟失了,那麼,要及時的去車輛注冊地的車管所補辦,補辦的時候需要車主提供的資料,包括車主的身份證,車輛的照片,以及登記證書,保險單等等,及時辦滾野理,否則被交警查到會按照無證處理的。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
1、駕駛證主要記錄的是駕駛員信息,內容包括駕駛證號、有效日期、准腔行駕車型等,是司機駕駛機動車輛的駕駛證明,證明持證本人可駕駛相應車型的證件。
行駛證主要記錄的是機動車信息,內容包括車牌號碼、車型、車主姓名以及車輛信息等,是車輛的證明,證明車輛以及車輛所有人的有效證件。
2、駕駛證需要通過考試獲得。考試內容包括四個科目,只有考試合格後,交管部門才會發放相應車輛類型的駕駛證。行駛證是在購買車輛進行登記後獲得。購買機動車後,攜帶汽車出廠合格證、完稅證明、購車發票以及交強險保單等資料,到車管所進行辦理。
行駛證主頁正面是已簽注的證芯,內容包括車牌號、車輛類型、品牌、使用性質、所有人名字、地址、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注冊時間以及發證時間等,背面是機動車相片。副頁是已簽注的證芯,內容包括檔案編號、車輛的號牌、伍備嘩重量、尺寸信息、核定載人數以及年檢記錄等。
『柒』 行駛證使用性質有幾種
行駛證和行車證有什麼區別:沒有區別,行駛證又叫行車證,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中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跡枝褲證件姿簡,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由車輛管理中心辦理,用於辨別車輛信息的真搭首偽。
『捌』 我的車行駛證上寫的是貨運,不知道是不是非營運還是營運。C1的本能開嗎
行駛證上貨運是營運。營運車輛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專門貨運或客運的車輛。在經過工商祥塵穗行政管理機關批准登記和運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取得道路運輸許可證才能上路經營。
車輛使用性質從非營運改為貨運後,行車證上是貨運就要按照貨運車買保險,保險花費會增加。比如非營運貨車2噸以下交強險基礎保費1200元,而營運貨車2噸以下交強險基礎保費1850元。如果兄拆要買下商業保險也會增加,各保險公司有所分別,具體可詢問相應的保險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謹卜交符合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玖』 汽車行駛證上有哪些信息都寫有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字體為12pt黑體,位置居中;
行駛證上信息有: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使用性質、所有人、住址、品牌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注冊日期、發證日期等文字。
(9)汽車行駛證性質有什麼擴展閱讀: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注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注的證芯。
辦理地點
(一)使(領)館、外籍號牌機動車到車輛管理所辦理。
(二)其他機動車到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所屬車輛管理所分所辦理。其中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在遠郊區縣的京B號牌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輪式自行機械到本區縣車管站辦理。
辦理團緩時限
(一)補領、補換機動車行駛證的,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補領、補換機動車號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結。
收費
汽車反光號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車反光號牌收取70元副,掛車反光號牌收取50元副,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反光號牌收取40元茄吵副,單獨補領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收取1元個,機動車臨時號牌收取5元張,機動車行駛證收取工本費15元本。
提交的資料
(一)《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二)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機動車號牌辨認不清的或丟失一面號牌的應將原號塌納模牌交回。
(四)補領機動車行駛證的,還需提交機動車標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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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營運與非營運有什麼區別
性質不同:營運車輛行駛證使用性質一欄載標明為營運;非營運車輛行駛證使用性質一欄標明了非營運。
所需證件不同:營運車子必須在物備瞎流運輸管理部門辦理汽車的路面運輸許可證;非營運車子不需辦理路面運輸許可證。
駕駛員要求不同:營運車輛駕駛人不僅需要可以安全駕駛該准駕駕照外與此同時需要辦理職業純鍵資格證;非營運汽車的駕駛員僅做滾巧需要安全駕駛該准駕駕照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