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正確使用汽車燈光
1、大燈閃一下或兩下
在路口等車,當綠燈亮時,有時候會遇到前車不動的情況。也許是新手緊張,起步慢,也許是前車駕駛員沒有留意指示燈的變化。這時,後車通常都會採取一點措施,給對方一點提示。
不少人選擇狂按喇叭,然而這種可能會起到相反的作用。可以用大燈閃一下或兩下,提醒前車司機注意,切記不要過於頻繁。超車也是一樣,可以適當的閃大燈一到兩下提醒前車司機避讓或者注意。
2、夜晚會車時遇強燈閃眼,大燈閃兩下
在會車前較遠距離時閃兩下大燈,提醒對方會車時切換燈光。如果閃燈還沒有得到回應,也可以直接打開遠光燈,迅速關上,以提醒來車司機要變換燈光。
3、好心提醒對方司機注意自車狀態,大燈閃三下,並輔助喇叭提醒
在行車過程中,如果發現前車車門沒關好,或者輪胎的氣壓明顯不足等情況。可以向前車連續閃三下大燈,等前車駕駛員注意到燈光時再閃三下大燈。如果有人閃三下大燈,也要引起注意,也許車子出了什麼問題,後車正在善意的提醒。如果有些駕駛員沒有領會的話,還可以用喇叭提醒。
4、對面來車或前車並道忘記給出轉向指示,大燈閃一下或兩下
行駛過程中,碰到對面來車並且沒有紅綠燈的情況,如果對面來車不給出轉向燈提示,我們很難判斷他直行或者轉向。這時候,可以閃一下或兩下大燈,詢問對方司機的意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一些人喜歡一車跨兩道,或者並道不打轉向燈,更有一些駕駛員左一下右一下。這時,可以用燈光來提醒或者警告前車。
5、遇到車輛並道時,大燈一閃「同意」,大燈連閃「拒絕」
在並道或者車流交匯的路段,相互搶道是很危險的,需要並道的車子絕對不能直接強行變道,而遇到有車子提示需要變道時,是同意對方變道,還是拒絕對方的要求,後車一定要給對方明確的提示。如果後車同意變道,就會減速讓行,並閃一下大燈,表示「同意」;如果後車不同意,或條件不允許,會連閃幾下大燈表示「拒絕」。
6、提醒行人或非機動車注意,連續閃爍大燈,突然近光變遠光
夜晚,隨意橫穿馬路的行人以及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給行車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這時候,只能用頻閃大燈方式,或者以近光燈變遠光大燈方式進行勸阻。以避免橫穿馬路的行人和非機動車與汽車碰撞。
7、出入小巷或視野盲區需要小心,閃三下缺拍大燈,輔助鳴喇叭
行駛在小巷、胡同或易產生視野盲區的地方時,來車或行人都無法感知胡同口或小巷口的來車情況。所以需要進入司機,小巷口的最好閃三下大燈。以提醒來車或行人注意。
注意事項
1、前照燈要有足夠的亮度及強度,汽車前照燈發光強度高、亮度充分,才能保證駕駛員夜間行車時辨認道路情況,才能使在第一時間觀察到道路突發情況,遠離危險。一般來說每行駛五萬公里或者兩年左右,大燈燈泡的亮度就會減弱,此時如果發現車燈亮度不夠,便需要及時更換燈泡。
在更換汽車燈泡時要注意的是,切勿使用劣質產品,而應該選擇原廠配套的車燈羨改,因為只有原廠配套車燈,其品質與安全性才能有保障。
2、要注意照射的方向(前照燈主光軸方向)問題。前照燈照射方向不僅為本車駕駛員提供可靠的照明,而且還要防止夜間會車時給對方駕駛員造成眩目。因此,前照燈的照射方向,也是影響汽兄扮判車夜間行車安全的因素之一。
Ⅱ 汽車燈光使用的方法
汽車的燈光包括行車燈、近光燈、遠光燈、霧燈、轉向燈、倒車燈等幾種。很多人不知道怎樣洞山正確地使用汽車燈光,也有很多人以為燈總是越亮越好,以為只要自己的燈光亮了,自己就是安全了,其實不然。
1、行車燈: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小燈」,一般都是燈光開關的第一擋,這時車內的儀表燈全部點亮,車頭和車尾也會點亮兩盞小燈,這兩盞燈的亮度不大,主要是為了讓車身叢扒四角能被看見。一般在天色漸暗、雨天或在地下停車場等陰暗地方,都應該亮起這個燈。
2、轉向燈:轉向燈最基本的用途便是在車輛轉彎時給出其它車輛和路人轉彎的信號,以提醒別人注意。有時候轉向燈也可在狹窄的地方充當照明作用,以便司機觀察兩旁的障礙物。兩邊轉向燈同時開啟的時候起警示兼示寬作用。 當在沒有中央隔離帶的道路上左轉駛出所在公路,調頭或者靠邊停車時,應該提前打轉向燈,並且把大燈切換到近光燈,因為如果開著遠光燈打轉向燈,對面的行人和車輛受大燈的炫目,很難看到轉向燈的閃爍。
3、近光燈:夜間在市區行車時使用。一方面城市的道路都有路燈照明,不需要遠光燈來探照遠處的路面,只需看清車前的路面狀況即可;另一方面市區道路車流量大,開遠光燈的話不僅在會車時造成對方車輛眩目,而且對馬路兩邊行人的視線也有影響。 在大雨、大雪等能情況下,不僅能見度非常低,而且車輛的制動距離也會增加很多,所以此時最好打開近光燈,讓其他車輛在最遠的距離就能發現自己。
4、遠光燈:遠光燈亮起時,車內儀錶板上會亮起醒目的`藍色燈號以作提示。 在荒郊野外或是沒有路燈納鄭中照明的公路上比較適合使用遠光燈,但要記住會車的時候應該換回近光,以免造成對方司機眩目。如果道路上車輛很多,在靠近前方車輛時最好切換到近光模式,這樣可以減少對前車駕駛員的干擾。
很多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超車時喜歡按喇叭,其實由於在車速較快時車輛的發動機噪音和風噪都很大,按喇叭前車是很難聽到的,尤其是那些貨車,所以在超車時按喇叭,不如把燈光撥桿向上撥動幾下,用遠光燈提示前方的車輛。
{拓展閱讀}
車主夜間行車應遵循一條原則,就是安全第一。而在行程的安排上,則是不到萬不得已,不走夜路。當然不是害怕所謂的夜裡出沒的鬼魅,那麼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夜間行車燈光如何使用?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2,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3,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4,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5,如有違反以上行為者,處罰款,並扣分。
Ⅲ 汽車燈光怎麼使用
汽車燈光的操作一般是通過燈光操作桿來調節的。
燈光操作桿通常在方向盤左側下方,其長度與方向盤半徑相當,便於在手握方向盤時操作,可控制遠近光切換,左右轉向燈和燈光開啟和前後霧燈的開啟與關閉(多數車輛)。其使用方法是
開關:在控制桿上,有轉動開關,一般有兩個,靠外側的是燈光開啟開關,有三個檔,分別為關-(示寬燈)小燈-大燈(遠、近光燈);內側的轉動開關可控制前後霧燈的開啟和關閉。
轉向:三個檔位,左-關-右,以方向盤為表盤,順時針方推控制桿,為開啟左轉向燈,轉向結束後可隨方向盤回位,也可手動拔回,逆時針拔動,為開啟右轉向燈。
遠近光切換:兩個檔位,通常放在近光位置,以方向盤為參照,打開大燈開關後,向下推動,為開啟遠光燈,此時,開啟遠光,儀表盤上藍色燈圖標常亮。向上提動,開啟近光,儀表盤上,藍色圖標滅,在近光位置,向上提動,為會車提醒燈(遠光燈亮)起到提醒作用。手鬆開後,自動回到近光位置,(若燈光開關未開啟,燈光關閉)。
Ⅳ 汽車燈光怎麼使用
在方向盤左下方會有一個撥桿,用大拇指和食指抓住這個撥桿,先向後撥一下,就是自己的方向撥一下,再向反方向撥一下,就是車頭方向撥一下,來回撥2下,這樣遠近燈光交替完成。簡單一句話,碰灶燈光控制桿往內拉,控制桿會自動回復原位。
大燈處於遠光燈:首先將燈控桿撥回近光燈,此時,繼續拉撥兩下(一拉一鬆手,一拉一鬆手),即總共撥回三次。
實際上,交替使用遠近光燈,先變遠光燈再回近光燈的包括以下情況:急彎、坡路、超車(同時打左燈)、拱橋、人行橫道、沒有信號燈的路口。
(4)汽車怎麼燈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准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如吵差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渣皮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六十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Ⅳ 汽車燈光的正確使用方法
許多新手不會正確使用汽車燈光的原因一方面是很少在夜間學車,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駕校的不負責任。簡單來說,他們覺得事少就好,只要等保證您安全通過考試他們的任務就算完成了,關於後面你真正學到了多少,說真的人家壓根就不在乎。培養的都是速成班。下面就跟大家說說如何正確使用汽車燈光吧。
1:燈光開關右扭一下,打開的是示廓燈。
打開此燈,在前面,有兩個小燈會亮,在後面,尾燈會亮,在車內,儀表盤燈會亮,音響、空調背景燈亮。
使用范圍,用此燈照明是「照不明」的,因此,此燈的作用並不是車外照明,而是車內照明,如在夜間要看行車電腦數據等等,另外,根據規定,如果車輛在夜間出現事故,停在路邊時,應設立警示牌,打開此燈及緊急報警燈。
2:燈光開關右扭兩下,打開的是大燈。
所謂大燈,也就是遠近光燈,原車的遠近光不可以同時打開,也就是遠近燈光的切換,切換手柄在方向盤左下側,上下撥動可以切換遠近光。經改裝了的燈,打開近光時近光亮,打開遠光時遠近光同時亮。
使用范圍,按照要求,車燈的開啟隨同路燈的開啟,也就是當路燈打開時,必需開啟近光燈。如遇沒有路燈的路段,應當在晚七點開啟燈光。根據要求,有路燈的路段只可以開啟近光燈,不可以開啟遠光燈(因為遠光燈晃人眼睛)。如遇沒有路燈的路段,原則上可以開啟遠光燈,但我一般也不開啟遠光燈。因為打開遠光燈後會晃前方車輛、對面車輛前排人員的眼睛,也會晃對面行人的眼睛。相信很多人都被晃過,真的很難受。所以,在這種路段上我的做法一般是打開遠光看清楚前方路段的情況就切換到近光,走一段,如有必要,就再小開一下遠光,然後及時關掉。
3:把燈光開關向上拔(BA,不是BO)一節,開啟前霧燈。
打開此燈,前面的兩個霧燈亮。此燈不可以在燈光開關關閉時拔起,但可以在示廓燈段拔起,也可以在大燈段拔起。
使用范圍,故名思義,霧燈應當在有霧的天氣開啟,當沒有霧的晴天夜晚,不應開啟霧燈。好多司機都有個不良習慣,就是一開燈就把前後霧燈一起打開了,其實這樣做並不能增加很多的照明,但卻很嚴重地晃了前方、對面車輛前排人員的眼睛,造成光污染。這種做法是很不對的。但同時再補充一句,霧燈不應和遠光燈同時使用,而是可以和近光同時使用。因為真的在霧里的時候,越是開遠光燈越是晃得你眼前一片白,什麼都看不到,這時,穿透力強的霧燈才真的起了作用。
4:把燈光開關向上拔兩節,開啟後霧燈。
打開此燈,後霧燈同時亮起,使用范圍同前霧燈。不過補充一點,好多新同學都不知道絕大多數車都只有一個後霧燈。因為後霧燈有眩目的作用(就是會晃後面車輛的人的眼睛),所以後霧燈只設計了一個。極少數車型現在也有雙後霧燈,但像寶來的大眾車型,都只有一個後霧燈,在左側。
5:說說轉向燈光組合。
向下撥是左轉,向右撥是右轉,上下撥是切換遠近燈光,向上抬一下,是「變換」遠近燈光(就是大家常說的拿大燈晃一下)。 說說使用范圍,拐彎的時候要打轉向燈是人人都知道的,不過好多路上的.司機好像不知道變換車道也要打轉向燈(要不然就是他們明知故犯)。變換車道,必須打轉向燈,要不然很不安全,也容易挨罵,再補充一點,就是現在交法規定不可以連續變換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車道,也就是一次只能並一個道,不能一下並兩個道。同時,再補充一點左轉向的作用,這個不是交法的規定,而是司機們的約定俗成,真的有人不知道,就是在高速公路的最左道上,打左轉向的意思是要前車給讓路。
大家都知道左轉向燈是要超車,但有時最左道的人還打左燈,他要到哪兒去呢?他不是要並到對面車道上去,而是在讓你給他讓路。當然,如果你開得的確夠慢,遇到後車在打左燈,你應該向右並道,給人家讓路。同時,在高速上,如果前車很慢,你也可以打左轉向,請求他給你讓路。常跑高速的人看到這種燈,一般都會給你讓路的。再說一下變換遠近燈光的使用范圍,就是提醒對方車輛注意。一般來說,遇到會車的時候,如果對方持續開著遠光,晃了你的眼,你就應該變換遠近光燈,提醒對方注意,一般來說,對方看到後,就會改成近光。但也有那狠人,就是不肯換近光。根據交規,你應該靠邊變成近光,讓他過去。當然了,這裡面會有一口氣的問題。我的做法也不是這樣,如果對方是遠光,我會晃兩次,給對方個時間改成近光,如果對方不改,我也改成遠光,讓他也知道一下被人晃的感覺。雖然交法規定不是這樣做的,但感覺生活中好多人都是這樣做的。
6:說說緊急報警燈。
一般在中控台中間,有一個紅色三角標記,按下去,左右轉向同時亮。
使用范圍,緊急報警就是告訴別人你處於異常狀態。一般來說,出現事故後應該開啟緊急報警燈。當車壞了,或是有緊急情況,也應當開啟緊急報警燈。其實這個燈對新手最有用了,因為新手一般都很容易憋車,如果憋火了,後面的車看你不走,就很容易按喇叭,但如果你按下了緊急報警燈,一般來說,後車就不會狂按喇叭了,因為他知道你「處於異常狀態」,一般會繞過你,或是等你啟動。另外,根據交法,當你處於臨時停車時,也應開啟緊急報警燈,並於車後豎立警示牌。
最後我說一點自己也很討厭的汽車燈光用法。夜間行駛兩車相會時一般都會把遠光燈改成近光燈才不會照射到對方駕駛員的眼睛影響駕駛,一不小心容易出事故。不管是有意還是無心我都覺得應該把這個壞習慣改掉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