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新能源汽車購買條件
深圳新能源汽車購買條件如下:
個人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持有效身份證明並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可直接申請深圳市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取消對非深戶籍人員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近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及外國人連續滿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條件限制。
擴大個人增購新能源小汽車車型範圍,對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或僅持有1個有效的深圳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僅持有1個深圳小汽車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個人消費者,將其增購新能源小汽車車型範圍由純電動小汽車擴大至純電動小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小汽車。
對個人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對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其中新購純電動高級型或經濟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車、新購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車。
所新購的新能源小汽車須為在深圳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的新車,且機動車銷售發票中銷貨單位須為深圳市注冊登記企業。
所置換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車須為在深圳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的新車,且機動車銷售發票中銷貨單位須為深圳市注冊登記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