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臨時牌照過期了怎麼辦
臨時車牌過期解決方式:
1.連續辦理臨時牌照
2.辦理正式牌照: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對臨時號牌的使用時間、機動車質押辦理等方面做了規定: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分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節假日。其中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若機動車屬於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准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另可在工作所在地辦理正式牌照,也可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准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三)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五)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因號牌製作的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核發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對具有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三次。
『貳』 臨時車牌過期怎麼續期
臨時車牌過期的可去車管所辦理續期。臨時車牌有效期的需提交車主憑身份證明、車輛購買發票、新車合格證、交強險憑證、或進口憑證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等即可向公安機關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辦理時應講明車輛行駛起止地點和使用臨時號牌的時間。
臨時牌照的申領條件是什麼
1、從車輛購買地駛回使用地時,需在購買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
2、車輛轉籍,已繳正式號牌時,需在當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以便駛回本地;
3、在本地區未申領正式號牌的新車,需駛往外地改裝時,需在本地申領臨時號牌,改裝完畢,在當地申領臨時號牌駛回原地區;
4、尚未固定車籍需要臨時試用的。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新車出口銷售的;
(四)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五)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准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叄』 臨時車牌過期了怎麼辦
一、臨時車牌過期了怎麼辦
1、臨時牌照過期的可以再次申請臨時車牌,但申請不得超過三次。因號牌製作的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核發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三次。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號牌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換發號牌期間,申請人可以申領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補領、換領機動車號牌的,原機動車號牌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二、臨時牌照怎麼辦理
1、辦理臨時車牌時,車主需要根據自身信息填寫一份臨時車牌申請表;
2、填寫完畢後,工作人員會給號碼牌,根據此號碼牌排隊辦理臨時車牌業務;
3、等排到後,走到臨時號牌業務專用窗口,進行辦理時,把需要的證件資料和填寫完的臨時車牌申請表提交給工作人員即可。
『肆』 臨時車牌過期怎麼辦
方法一:繼續申請臨時牌照,在上海地區,每新購一輛車最多可以申請三張臨時牌照,每張最長可以有一個月。方法二:使用正式牌照,但如果臨牌已經過期,也不能帶著臨牌去辦理正式牌照。方法三:如果臨時車牌過期了,且來不及辦理新的臨時車牌或正式牌照,可以將車停在車庫不開車出來。
相關內容
臨時車牌就是紙質的機動車號牌,是准予機動車臨時在道路上行駛時的機動車號牌。一般情況下指新買的車輛在沒有正式辦理車牌前由車管所發放的車輛行駛證明。
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如果正式牌照還沒到手,只能再去辦一張,每輛車最多能辦理3張臨時牌照,即為最長期限不超過45天。
注意事項
如果過期後還開沒有牌照的車子上路,會面臨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決定。車子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可能會拒接理賠,不在有效期內或者假冒的臨牌更無可能順利理賠。
『伍』 臨時車牌過期車輛怎麼辦
臨時車牌過期了那就不可以上路,上路的,一次性記12分,罰款200元,可以扣留車輛。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臨時牌照到期則應當懸掛正式牌照。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第一款第五項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1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陸』 臨時車牌過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臨時車牌過期了處理如下:
1、繼續申請臨時牌照。每新購一輛車最多可以申請三張臨時牌照,每張最長可以有一個月;
2、使用正式牌照。前提是已經拍到正式車牌了,但是如果臨牌已經過期,也不能帶著臨牌去辦理正式牌照,千萬不能帶著已經過期了的臨牌車上路;
3、把車停在家裡不開。臨牌過期了,新的還沒有辦理,先把車停在家裡不要開,等新的臨牌開好後再開車;
4、使用第四張臨時牌照。車管所給車主開三張臨時牌照,如果這三張臨時牌照過期,可以去外地開別的省市的臨時牌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四十五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注銷登記事項,收回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對於因機動車滅失無法交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應當公告該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作廢。
『柒』 臨時牌照過期怎麼辦
疫情期間車輛臨時牌過期的,考慮到人員聚集的風險,交管部門通過「交管12123」平台,新增了申請新車臨時牌、申請轉出車臨時牌和直轄市申請臨牌郵寄地址等功能,大家只需在網上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捌』 臨時牌照有效期過了怎麼辦理
臨時牌照過期了可以到車管所繼續申請臨時牌照,每新購一輛車最多可以申請三張臨時牌照,每張最長可以有一個月,也就是說,新車都可以有三個月的臨時牌照期限,但是要切記,過期一天沒有申請,這一天都不能開車,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否則上路便會扣除12分。重新辦理臨時牌照的方法如下:1、臨時號牌有效期15天,可以申請辦理三次;2、《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情況,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3、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玖』 臨時車牌過期了怎麼處理
臨時車牌過期了的解決方法就是補辦,方法如下:1、請帶好車主本人的身份證、機動車發票、合格證原件;2、到核發地的車管所,按照現場要求補辦一張;3、每部車最多隻能辦3次臨時車牌,3次之內必須上好牌照;4、每次臨時車牌,其有效期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