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大本丟失如何補辦
車輛大本丟失補辦流程如下:
1、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車主需攜帶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提交相關的材料,並辦理機動車查驗記錄表交驗機動車;
3、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號牌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換發號牌期間,申請人可以申領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補領、換領機動車號牌的,原機動車號牌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車輛大本補辦需要什麼材料
1、 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3、相關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別人代理。
⑵ 汽車大本丟了如何補辦
汽車大本丟失這樣補辦:1、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車主需攜帶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2、提交相關的材料,並辦理機動車查驗記錄表交驗機動車。3、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要注意的是,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三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屬於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補發、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⑶ 汽車大本丟了如何補辦
法律分析:汽車大本丟失大,補辦大本其實很簡單, 1:需要原車主本人開車攜帶身份證、行駛證去附近車管所辦理補辦,一般不排隊的情況下10分鍾即可補辦出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第十條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⑷ 汽車大本丟了如何補辦
汽車登記本丟了可以前往當地車管所進行補辦。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除外。
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代理申領。車輛登記證書丟失補辦的方法如下:車主攜帶所需資料,將車輛開往車輛注冊地車管所及各服務站辦理;
車輛通過專門的查驗通道,直接到查驗點,開始查驗車輛;車管所工作人員對車輛進行查驗,查驗完成後,車主到查驗服務處確認信息;
接著車主到業務大廳導辦服務台辦理手續,排隊等待辦理;辦理手續後,在等候區等待叫號辦理業務,然後到對應窗口進行辦理;攜帶受理憑證到收費窗口交費;車主到取證窗口列印機動車登記證書,補辦完成。
⑸ 汽車大本丟了如何補辦
汽車大本丟了補辦流程如下:
1、機動車所有人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車主需攜帶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以及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提交相關的材料,並辦理機動車查驗記錄表交驗機動車。車主到達車輛管理所後,通過查驗通道到達查驗點,待車管所的工作人員對車輛進行查驗完成後,車主去查驗服務處確認信息,再去業務大廳排隊等待辦理裝訂手續,裝訂手續完成後等待叫號,再帶受理憑證到收費口繳費,最後去取證窗口列印機動車登記證書;
3、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
要注意的是,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如果車輛是公司的,那麼要准備的補辦材料有: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要注意委託書上面要蓋單位的公章。總的來說,汽車大本就好比車子的戶口本,是車輛所有權的一個法律證明,如果一旦過期或者丟失,就要及時的去辦理換證、補證工作,避免帶來一些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三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屬於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補發、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⑹ 車大本丟了怎麼補辦
車輛大本丟失補辦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2、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屬於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
3、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補發、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三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屬於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補發、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啟用機動車登記證書前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未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但屬於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變更、轉移或者抵押登記的,應當在申請前向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⑺ 車子大本丟了可以補辦嗎
車子大本丟了可以進行補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依據】】規定的內容可知,補辦需要攜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輛到機動車輛注冊登記地的車輛管理所來辦理補辦手續,一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補辦的時候需要繳納工本費。
汽車大本丟了補辦流程是什麼
汽車大本丟了補辦流程如下:
1、機動車車主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
2、車主需攜帶機動車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3、提交相關材料並辦理機動車查驗記錄表,交驗機動車;
4、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
5、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於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七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按照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還應當採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屬於機動車使用性質變更為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實現與有關部門聯網核查道路運輸許可信息、車輛使用性質信息的,還應當核對相關電子信息。屬於需要重新核發機動車號牌的,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因改變車身顏色申請變更登記,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並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復核並核發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