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購車稅費怎樣計算
一、購車稅如何計算
從2018年1月1日起又要多掏錢了,1.6升及以下汽車購置稅將恢復10%的稅率,而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國家對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按7.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新車購置稅=新車價格(含稅價)÷1.17(增值稅率17%)×購置稅率。假設你要買1.6L排量或以下的新車,售價10萬。
2018年正常購置稅政策(10%):根據購置稅的計算公式:購車款÷增值稅率×10%=車輛購置稅,也就是說老張要交的購置稅:100000÷1.17×10%=8547元。
2017年購置稅政策(7.5%):假設我在2017年又買一輛價格10萬且符合優惠條件的車子,那麼購置稅的公式則是:購車款÷增值稅率×7.5%=車輛購置稅,也就是按100000÷1.17×7.5%=6410.2元,比起2018年購置稅新政策,可以少出2136.8元。9萬的車,你要多出1923元稅錢,11萬的車,你要多出2350元稅錢,13萬的車,你要多出2778元稅錢,15萬的車,你要多出3205元稅錢,20萬的車,你要多出4274元稅錢。
二、買車需要交哪些稅費?
1、裸車價、汽車購置稅。
首先說說裸車價,顧名思義,裸車價就是車輛本身的價格,不過這其中由於車型的差別有大小不一的優惠金額,所以裸車價會在車輛的基礎價格上有不等的降低。
其次大家都知道,購買汽車時都要繳納一定的汽車購置稅,這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等於裸車價格÷(1+17%)×10%,比如購買一輛10萬元的車,則需要繳納8547元的購置稅。
2、車船使用稅。
1.0L-1.6L排量車型,每年稅額在300元,1.6L-2.0L排量車型,每年稅額在360元,2.0L-2.5L排量車型,每年稅額在720元。
3、保險費。
在購買新車交完汽車購置稅後,就要立刻購買車險,新車的保險費一般由交強險、商業險和車船使用稅三部分組成。家庭自用汽車6座以下的交強險價格為950元,6座及以上則為1100元。車船使用稅則要根據不同排量的車型來交納,不同的省份繳費標准會有不同,不過目前購買新能源車型可以免徵車船稅噢;商業險是可以由車主自主選擇購買的一種車險,種類有車損險、三者險、盜搶險等系列險種。
4、驗車上牌費。
繳納完畢購置稅和各種保險費用後,最後一項必要的費用就是去車管所上牌要交納的驗車上牌費了,這里要告訴大家一下,如果自己去驗車,費用大概為300-400元左右,如果圖省力,讓4S店代做這部分的話,則需要600-1000元的費用,辦完這項,拿到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後,這輛車就算真正屬於自己。
Ⅱ 汽車稅收怎麼算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
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例:李群購買一輛小轎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價稅合計」為22.6萬元,「不含稅價格」為2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本例中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為20萬元,應納車購稅為20×10%=2萬元。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例:某企業從境外購買一輛自用的小汽車,報關進口時繳納關稅7.5萬元,繳納消費稅12.5萬元,《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關稅完稅價格為30萬元。該企業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時,該進口車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30萬元)+關稅(7.5萬元)+消費稅(12.5萬元)=50萬元,應納車輛購置稅為50萬元×10%=5萬元。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汽車稅徵收對象有
1、汽車
包括各類汽車。
2、摩托車
1)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時速不大於50km/h,發動機氣缸總排量不大於50的兩個或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2)二輪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或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大於50的兩個車輪的機動車;
3)三輪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大於50,空車質量不大於400kg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3、電車
1)無軌電車:以電能為動力,由專用輸電電纜供電的輪式公共車輛;
2)有軌電車:以電能為動力,在軌道上行駛的公共車輛。
4、掛車
1)全掛車:無動力設備,獨立承載,由牽引車輛牽引行駛的車輛;
2)半掛車:無動力設備,與牽引車共同承載,由牽引車輛牽引行駛的車輛。
5、農用運輸車
1)三輪農用運輸車:柴油發動機,功率不大於7.4kW,載重量不大於500kg,最高車速不大於40km/h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2)四輪農用運輸車:柴油發動機,功率不大於28kW,載重量不大於1500kg,最高車速不大於50km/h的四個車輪的機動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購置稅
Ⅲ 車稅是怎麼計算呢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自用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計稅價格×10%;購置稅額是徵收汽車售價(不含稅價)的10%,公式為: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乘以10%。
法律依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第九條: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滾段(二)納稅人進口自用大昌譽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三)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四)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五)國家稅務總局未迅旅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六)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有效價格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七)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價格以免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計稅價格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