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改裝輪轂交警怎麼處理
【太平洋汽車網】改裝輪轂屬於非法改裝機動車,將會被處以500-1000元罰款,並且還會被責令恢復原狀。改變已登記機動車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改變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否則將被依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規定:
1.對改變車身顏色,變更車輛發動機(不包括發動機類型)、車架,未在十天內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2.對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後導流翼,增加車輛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對國產車輛更換輪胎規格,加裝車身大包圍防護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李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