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審車時間規定是什麼
審車時間規定主要是:
(1)非營運轎車(包括非營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麵包車和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6年內免檢政策。
(2)「6年內的新車免予上線檢測」,每兩年申請檢驗標志;在2012年9月以後注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私家車可以享受免檢政策,以後每年驗車一次。6至15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上線檢驗1次。
(3)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5)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流程:
1、辦理送檢申請後,先進行上線檢測。將車輛駛入自動檢測區域,依次檢測尾氣、車速、燈光、側滑、底盤是否符合標准,所有項目合格才能通過。
2、外觀檢測,核對車輛號牌、類型、車身顏色、發動機號、VIN代碼、車架號的正確無誤;檢驗車身外觀:對保險杠、發動機艙、後視鏡、下視鏡、車窗玻璃、漆面、發動機運轉狀況及客車內部和車輪等細節進行檢查。
3、最後,車主可以從檢驗員處索取檢測報告和檢驗申請表,若檢測項目全部通過,就可以去支付檢測費,領取行駛證和合格證標簽;如果有不合格的項目,車主要自行修理後則參加復檢,直到合格才能去辦理簽證手續。
4、機動車年審首先應該先看一下車子是否有違章,如果有違章那就必須先處理好違章再去年審,不然如果違章沒有處理完是不能辦理年審的。
5、年審意為以年為單位的例行審查。年檢通常是指某些正規的IC卡等進行檢查,而年審通常在生活中用的比較多。如飯票、購物會員卡等物件進行審查通常說作「年審」。
車輛在長時間的運作過程中必然會有相應的損耗而可能讓汽車出現質量的缺損問題,國家也為防止有汽車因為質量問題而在道路上發生意外就要求每一輛車都應該及時到期去相關的機構進行相應的檢測,只有在檢車是合格的基礎上才可以繼續駕駛。
② 審車提前多長時間可以審
機動車年審最多可以在行駛證有效期的前三個月進行年審。最好提前兩個月或1個多月,別等到距離年檢到期只剩不幾天才想起受檢。其次,每月10日前,檢測站業務量相對偏少,是過線免排隊的良機,中旬開始車子增多,下旬是扎堆期。個人審車需攜帶車主身份證、行車證、有效期內的交強險副本(裡麵包含車船稅)並保證車輛無違章記錄。如非6年內免上線檢車車輛,需注意車輛的號牌是否污損,並保證隨車攜帶有三角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裝大包圍、尾翼,改排氣管,換大輪胎,都無法通過年檢。車容車貌等一些細微之處也不能忽視,例如有些舊車後補的漆色和原漆不一樣,一些車的輪胎花紋被磨平了也不更換等,都有可能成為年檢時的「攔路虎」。車輛的滅火器和警示牌都是年檢時的必備物品,有些車在出廠時並不隨車配備滅火器,趕緊去配一個吧,也是為安全著想。汽車年檢注意:拆除車輛一切外加裝置,保持車身外觀與行駛證一致,像車牌的固封、螺絲、雨刷、車漆等部位也要事先作一下自檢。按規定每輛車還應配備有滅火器和警示牌。
③ 審車時間規定
審車時間規定:一般的汽車,駕駛人需要六年內每兩年審一次機動車。超過六年的,駕駛人需要每一年審一次機動車。超過十五年的,駕駛人需要每六個月審一次機動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④ 汽車審車日期在哪裡看
摘要 審車時間在行駛證附頁上都會標識,上面明確標注了檢驗的有效期,審車通常可以提前兩個月進行,如果錯過了審車時間是需要繳付罰款的。
⑤ 汽車多久審車一次車
法律分析:不同的機動車年審時間規定不同。營運客車5年內一年一審,超過5年的,每6個月審一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⑥ 汽車審車可以提前多久審車
年審車輛可以提前三個月申請年審。但是不能逾期進行汽車年檢,如果逾期的車輛繼續上路行駛,是會被處於200元的罰款並記三分的處罰,且車輛也會被暫扣。保險方面,逾期沒有進行年審的車輛,如果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的話,保險公司也是不會賠付的。
車輛檢驗周期規定如下:
1、第一種車型: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6年以內免上線檢測,雖說不上線檢驗,但是每2年還需要定期領取檢驗標識。
2、第二種車型: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半年檢驗1次。
3、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半年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半年檢驗1次。
4、以上兩種情況檢車時都需帶好車輛行駛證正副本、有效期內交強險保單、在檢驗有效期前三個月隨時檢車。
5、比如十二月份到期的車輛十月份就可以檢車了而簽注的有效期還是下個周期的十二月份。也就是說可提前檢車、簽章時間不往前。
6、檢車時請帶好車輛行駛證正副本、三角架、有效期內交強險保單。⑦ 汽車年檢一般在什麼時候啊
有三個地方可以查詢。
第一,行駛證。看下行駛證,正本最下面登記日期,注冊日期的月份就是車輛年檢的月份,最後期限是這個月的最後一天。同樣在行駛證副本有列印一份寫的XXXXX檢驗有效期至XXXX年XX月,可以提前3個月年檢(包含審車月份)。
第二,年審標。年審標志白色那一面,列印著XXXXX檢驗有效期至XXXX年XX月,這個就是年檢的最後期限月份。同樣可以提前三個月。
第三,強險保單。強險保單上面有車輛的登記日期,同第一條,登記日期的月份就是車輛需要年檢的月份。
⑧ 轎車審車年限最新規定
2020審車時間新規
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7座以下)享有6年免審政策,2020年11月20日起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
2020年11月20日起,超過6年不滿10年,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10年以上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1次。
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1次。
驗車日期為機動車注冊的月份,在行駛證附頁上有標注。建議提前3個月驗車,提前驗車不會影響下次驗車的時間。而一般月末年檢人數是最多的時候,會出現擁堵,建議大家在月初進行。如果審車晚了一個月,則不能繼續上路行駛,即使是晚一天,也屬於脫審行為。一旦查到,會受到扣3分,罰款200元,並扣留車輛的處罰。
一個月未審,可以申請補檢,需要車主本人到交警隊遞交補檢書面申請,並盡快到車輛檢測所進行年檢。如果駕駛未年檢車輛上路行駛,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拒絕賠償,一切有當事人負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通過年審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會被注銷,將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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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怎樣查詢什麼時候審車
方法如下
1、行駛證附頁上面的檢驗有效期是最准確的!審車可以提前2個月! 舉例:如果您行駛證上時間是2016年8月,那麼審車時間是在2016年6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內就要去審車了!
(9)汽車什麼時候審車擴展閱讀
內容
1、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
2、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要求;
3、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所有登記是否與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
4、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塗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
5、大型汽車是否按照規定在車門兩邊用漢字仿宋體噴寫單位名稱或車輛所在地街道、鄉、鎮名稱和駕駛室限坐人數;貨車後欄板(包括掛車後欄板)外側是否按規定噴寫放大2~3倍的車號,個體或聯營戶的汽車,門的兩側是否噴寫有"個體"字樣;字跡要求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特殊情況需經車管所批准)
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後,方予檢驗:
1、車輛狀況與行駛證、檔案記載不符者;
2、號牌、行駛證破損不全、字跡不清或自行仿製號牌者;
3、車輛改裝、改型、技術改造未辦理審批和變更手續者;
4、未按照規定噴寫單位名稱和號牌放大字樣者;
5、不按照規定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者;
6、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路費和保險者。
手續
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並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夠,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託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後,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
其它
1、年檢的不合格車輛,應限期修復,逾期仍不合格的,車管所應收繳其行車牌證,不準再繼續行駛;
2、無故不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行駛,也不準轉籍;
3、符合報廢條件或使用超過規定年限的車輛,不予檢驗,並收回牌證,注銷檔案,予以報廢。
驗車手續(私戶):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保險單
3、委託書
驗車手續(公戶):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保險單
3、單位法人代碼證書原件或復印件
4、單位申請書(加蓋公章)
5、委託書
⑩ 小轎車的審車周期是幾年
小轎車的審車周期是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0)汽車什麼時候審車擴展閱讀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中規定:
5.1.2.2在用機動車檢驗時,應提供送檢機動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和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1.1.2在用機動車檢驗時,送檢機動車的號牌號碼/車輛類型、車輛品牌/型號,應與機動車行駛證簽注的內容一致。
6.3.2.1注冊登記檢驗時,機動車的軸距應與機動車產品公告、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相符,且誤差不超過±1%或±50mm。
6.3.2.2在用機動車檢驗時,機動車的軸距應與機動車登記信息相符,且誤差不超過±1%或±50mm。
6.7.5其它部件
其它部件應滿足以下要求:
(a)發動機的固定應可靠;
(b)排氣管、消聲器應安裝牢固、不應有漏氣現象,排氣管口不得指向車身右側(如受結構限制排氣管口必須偏向右側時,排氣管口中心線與機動車縱向中心線的夾角應小於等於 15°)和正下方。
專門用於運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險貨物運輸車,排氣管應裝在罐體/箱體前端面之前、不高於車輛縱樑上平面的區域,並安裝機動車排氣火花熄滅器,機動車尾部應安裝接地裝置;
(c)電器導線應布置整齊、捆紮成束、固定卡緊,並無破損現象;
(d)燃料箱應固定可靠,不應漏油;燃料管路與其他部件不應有碰擦,不應有明顯老化;
(e)承載式車身底部應完整,不應有影響車身強度的變形和破損;
(f)輪胎內側不應有嚴重磨損、割傷、腐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