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稅是怎麼計算呢
您好!對於您所提出的車稅是怎麼計算的這一問題,我現在對您進行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汽車購置稅的計算正常是車價的百分之十。但是這個車價不一定你買車的時候的價格。這個車價有兩種標准。
一是車輛出廠的時候廠家往稅務 系統報備的一個車輛銷售最低標准(主要是為了防止前些年有些人買高配的車故意低開發票價格少交稅)。這個價格一般人查不出來,只能通過個人經驗判斷,或者稅務系統上的登記,才能得到准確的數值。
二是如果你的發票價格高於這個廠家報備的價格的話,就按照發票價格扣除消費稅的基礎上的百分之十來徵收。比較常用的估算公式是:發票價格/11.7,然後再乘以10%,就得出來一個大概的數值。與實際去交的數值相差不會超過一百塊錢。
簡單一點來講就是這兩個價格哪個價格高,稅務系統就按照哪個價格來徵收這輛新車的購置稅。
其次還有影響的就是現在的國家政策。比如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1.6L及1.6L排量以下的汽車,按照原交稅數值的75%徵收。公式就成了發票價格/11.7×75%。
[法律依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主管稅務機關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確定計稅依據時,計算車輛不含增值稅價格的計算方法與增值稅相同,即:
不含稅價=(全部價款+價外費用)÷(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B. 新車購置稅怎麼算
新車購置稅怎麼計算: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汽車購置稅還是針對買車的單位和個人而徵收的一種特殊稅種,它是購買汽車的價格為基礎進行的徵收,價格高,則徵收額高;價格低,徵收額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C. 汽車上稅怎麼計算
購車時繳納車輛購置稅:
1、購置稅:小排量車(1.6L以下)的減半徵收購置稅;大排量車(1.8以上車)的沒有優惠。
2、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
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也可以用公式購置稅=(購車價格÷117%)×10%。假如一台車實際成交價是8萬元,購置稅就是6837.6元。
(3)汽車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針對每種車型設定了一個最低計稅價格,這個價格平均每2個月調整一次。一般來說,最低計稅價會低於車輛廠家公布的市場指導價,採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如果購車價格高於最低計稅價,以實際購置價為准;如果低於最低計稅價,則以最低計稅價為准。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是10%,一般情況是以購車發票價格(或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該車最低計稅價格),扣除增值稅後作為計稅依據,按10%稅率計征車購稅。
如果您購入一輛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車價格(或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該車最低計稅價格)是11.7萬元,扣除增值稅後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是10萬元,原來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1萬元(10萬元×10%)。按5%稅率減征後,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0.5萬元(10萬元×5%),減了一半的稅。
D. 汽車稅收怎麼算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
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例:李群購買一輛小轎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價稅合計」為22.6萬元,「不含稅價格」為2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本例中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為20萬元,應納車購稅為20×10%=2萬元。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例:某企業從境外購買一輛自用的小汽車,報關進口時繳納關稅7.5萬元,繳納消費稅12.5萬元,《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關稅完稅價格為30萬元。該企業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時,該進口車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30萬元)+關稅(7.5萬元)+消費稅(12.5萬元)=50萬元,應納車輛購置稅為50萬元×10%=5萬元。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汽車稅徵收對象有
1、汽車
包括各類汽車。
2、摩托車
1)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時速不大於50km/h,發動機氣缸總排量不大於50的兩個或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2)二輪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或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大於50的兩個車輪的機動車;
3)三輪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大於50,空車質量不大於400kg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3、電車
1)無軌電車:以電能為動力,由專用輸電電纜供電的輪式公共車輛;
2)有軌電車:以電能為動力,在軌道上行駛的公共車輛。
4、掛車
1)全掛車:無動力設備,獨立承載,由牽引車輛牽引行駛的車輛;
2)半掛車:無動力設備,與牽引車共同承載,由牽引車輛牽引行駛的車輛。
5、農用運輸車
1)三輪農用運輸車:柴油發動機,功率不大於7.4kW,載重量不大於500kg,最高車速不大於40km/h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2)四輪農用運輸車:柴油發動機,功率不大於28kW,載重量不大於1500kg,最高車速不大於50km/h的四個車輪的機動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購置稅
E. 汽車購置稅怎麼算
買新車購置稅是按照車價的10%來計算征繳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規定:
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十條車輛購置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第十一條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二條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三條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應當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應稅車輛完稅或者免稅電子信息對納稅人申請登記的車輛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依法辦理車輛注冊登記。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F. 汽車增值稅怎麼算
購車增值稅計算方法如下:
購車增值稅=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期間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銷 售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產品稅前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分攤後的銷售稅金及附加-分攤後的期間費用
產品銷售收入= 國內銷售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產品銷售成本是指與產品銷售收入相對應的銷售成本。
分攤後的銷售稅金及附加 = 企業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分攤比例(按照銷售額進行分攤)
分攤後的期間費用= 企業期間費用合計×分攤比例(按照銷售額進行分攤)
分攤比例(%)=該種產品銷售額/企業生產全部產品銷售額(包括該種產品)×100%。
(6)汽車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購車增值稅稅率:
改革之後,原來繳納營業稅的改交增值稅,增值稅增加兩檔低稅率6%(現代服務業)和11%(交通運輸業)。
根據上海試點的經驗,改革之後企業的稅負有所降低。營業稅是按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稅金的,改成增值稅之後,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費用,實際上可以降低稅負。
由於引入增值稅抵扣,與原營業稅全額徵收相比,稅負會有所減少甚至大幅降低;對8.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實行3%的徵收率,較原先營業稅率要低2個百分點。改革的確存在個別企業稅負增加的情況。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增值稅
G. 汽車購置稅應該怎麼計算
汽車購置稅這樣算: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購置稅額公式: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10%。
【法律依據】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第九條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三)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四)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五)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