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發生車撞人後到交警處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撞到人之後,交警會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盡快恢復交通;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Ⅱ 車撞傷人怎麼處理
一、車撞傷人怎麼處理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准是什麼
1、肇事者對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索賠包括: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及其伙食費、誤工費用等等,若導致被害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者嚴重殘疾的情況,受害方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後續康復護理治療費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導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賠償搶救的相關費用外,還要賠償相應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和對其受害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過與侵害人協商約定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解委員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
Ⅲ 開車門撞到人交警怎麼處理
一、開車門撞到人交警怎麼處理
1、開車門撞到人,交警處理方式如下:
(1)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
(2)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3)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
(4)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二、開車撞到人了怎麼處理
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雙方對事故的責任沒有異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賠償的問題,將車輛撤離事故現場;
2、發生交通事故後,有造成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等情形的,要報警處理,警察到現場後,會對現場進行圍閉,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調查事故的責任;
3、當事人如果對事故的賠償的爭議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者提起訴訟解決。
Ⅳ 人被車撞了,交警隊應該怎麼樣處理
1、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盡快恢復交通;2、屬於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3、交通事故現場圖繪制完畢後,勘察員、繪圖員應簽名或蓋章。當事人在現場的應當簽名或蓋章,不在現場或無能力簽字的,應由見證人簽名或蓋章;無見證人或當事人拒絕簽字的,應當記錄在案;4、交通事故當事人逃離或駛離現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布置追緝,必要時可以向有關地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生協查通報;5、因檢驗鑒定需要暫扣交通事故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20日;6、詢(訊)問當事人、證人和有關人員;7、採集、提取交通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8、對不預付或無力預付搶救治療費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扣交通事故責任者的車輛,暫扣車輛期限可以至損害賠償調節終結;9、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15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評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級公安機關在接到申請書後30內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10、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死者屍體,經檢驗鑒定後,向死者親屬送交《屍體處理通知書》,逾期不辦理喪葬事宜的,經上級負責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機關派員強制處理屍體。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七條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需要派員到現場處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第三十條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當立即進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現場安全防護有關標准和規范的要求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志,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中斷或者現場處置、勘查需要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還應當視情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提前組織分流,放置繞行提示標志;(二)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三)指揮救護、勘查等車輛停放在安全和便於搶救、勘查的位置,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和證人,控制肇事嫌疑人;(五)其他需要立即開展的工作。
Ⅳ 車撞到人了怎麼處理流程
發生了開車撞到人交通事故要立馬停車保護好現場並撥打報警電話等待交警出責任認定書,如果有人員受傷的話要撥打120來搶救受傷人員,最後就等待裁決處罰和相應的損害賠償調解。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過往車輛駕駛人等應當予以協助具體為立即停車,及時報案,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在交通事故中遇到有人受傷了,報110是必須的,因為這樣的事故容易產生糾紛,所以一定要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出現場的事故證明必須有5張以上的照片,沒有現場照片的事故證明,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人傷事故原則上,交警出警後一定會扣車處理的,主責以上的機動車當事司機還要罰款。在交警隊處理事故的時候,你要注意,一定要心裡有底,怎麼賠,責任怎麼分擔。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強險部分是只要有責任就要全額賠償的,誤工費只賠由於病假而造成的收入減少部分,不是對方想要多少就多少的。在實際處理事故過程中,你如果按照保險公司賠付標准去談,肯定談不攏的,為了早點了結事故,你肯定要多付一部分賠償金,所以一般牽扯到誤工費的客戶自己去理賠肯定是賠不足的。只有保險公司資深人士有辦法盡量解決,但也不是所有案子都可以做到100%賠足的,不過比自己去理賠肯定可以多賠很多。要注意責任分擔和賠償費的協商。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強險部分是只要涉及到責任就要全額賠償,次責和全責後果是一樣的。誤工費,只賠由於病假而造成的收入減少部分,不是對方想說多少就多少的,超過1600是需要提供納稅證明的,如果對方提供不出納稅證明那麼只能按行業最低標准賠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Ⅵ 車撞傷人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車輛把人撞傷的處理:車輛把人撞傷時,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並保護現場,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及時報警。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當事人對該責任認定沒有異議的,責任人則依此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Ⅶ 車撞到人了怎麼處理流程
一、開車撞到人怎麼處理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二、流程是怎樣的
(1)立即停車。
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信號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後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保持頭腦清醒,要鎮定,切記不要慌張。
(2)及時報案。
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應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必要時,在報警的同時也可以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門呼救、求援。
(3)搶救傷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立即送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於能現場採取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在無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並要留人員看護現場。
(4)保護現場。
保持現場的完整性,能夠獲得事故發生時的原始證據,對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因為交通法規規定:擅自移動現場者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除非因搶救傷者和財產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物品等,如果遇此情況特殊必須移動時應當在現場標明車輛與行人在出事時的位置。如遇下雨、刮風等天氣,應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將痕跡蓋起來保護好。如有必要,當事人可以用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避免現場遭受人為破壞。標圍現場時,應盡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後,再行疏通。
在交通隊處理完現場,安頓好受傷人員後,再抽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只要在事發後的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就可以。
看了上述文字,相信您應該大致了解到了遇到此類事情的解決方式了。首先最主要做的事情就是停下車,查看傷員情況,並且馬上撥打110,如有需要應該立即撥打120,要搶救傷者,並且保護好現場,之後的事情就交給交警處理。
Ⅷ 車子開車撞人後怎麼處理
車子開車撞人後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1、可以根據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依法向法院起訴對方賠償損失;如果對方是機動車的,則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2、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標准,具體如下: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另一方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Ⅸ 車禍撞了人交警怎麼處理
生活中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一般是需要交警來進行處理的,那麼發生車禍之後撞了人的情況進行處理,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正確的處理方式是什麼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車禍撞了人交警怎麼處理
(一)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1、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盡快恢復交通。
2、屬於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
3、交通事故現場圖繪制完畢後,勘察員、繪圖員應簽名或蓋章。當事人在現場的應當簽名或蓋章,不在現場或無能力簽字的,應由見證人簽名或蓋章;無見證人或當事人拒絕簽字的,應當記錄在案。
4、交通事故當事人逃離或駛離現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布置追緝,必要時可以向有關地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生協查通報。
5、因檢驗鑒定需要暫扣交通事故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20日。
6、詢(訊)問當事人、證人和有關人員。
7、採集、提取交通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
8、對不預付或無力預付搶救治療費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扣交通事故責任者的車輛,暫扣車輛期限可以至損害賠償調節終結。
9、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15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評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級公安機關在接到申請書後30內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10、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死者屍體,經檢驗鑒定後,向死者親屬送交《屍體處理通知書》,逾期不辦理喪葬事宜的,經上級負責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機關派員強制處理屍體。
(二)責任認定
1、交通事故等級劃分:輕微事故,一是造成輕傷1-3人或財產損失機動車損失不足1000 元 ,非機動車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級公安機關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消的決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決定書》後,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
4、責任推定。
⑴、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損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⑵、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辦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處罰
1、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警告、罰款、弔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拘留)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①逃逸;
②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③隱瞞事故真相;
④嫁禍於人;
⑤其他惡劣行為。
3、對軍人、武警給予弔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發的,由軍隊、武警警察部隊執行。
(四)賠償調解
1、調解期限為30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2、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期限內只調解兩次。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3、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節,當事人可以象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
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直接財產損失費。
5、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評定不服的,在接到評定後15日內,申請重新評定。公安機關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如果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最好撥打交警電話,這樣對事故來進行認定,才好確定雙方的責任,通常情況下撞了人需要對現場的一些證據進行收集,然後對責任進行認定之後會進行處罰。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2019
Ⅹ 車碰人的交通事故應該怎麼處理
一、車撞人的交通事故應該怎麼處理
1、車撞人的交通事故應該處理如下:
(1)撞人造成人員傷亡,應當立即撥打120搶救傷員,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2)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後可以取回自身的車輛和駕照;
(3)等傷者出院後,雙方到交警隊的調解室進行賠償的調解;
(4)交警會按照規定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是什麼
1、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