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被法院查封怎麼解除
法律分析:如因拒不執行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確定的法律義務,導致車輛被查封的,被執行人只能積極履行法律義務或等待凍結期限屆滿。如與他人共有的財產因他人成為被執行人而查封的,當事人可以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的,可以解除查封措施。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十四條 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
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❷ 車子被法院查封怎麼申請解封
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所查封的車輛,不得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不得變更車輛現有財產權屬狀態。如果要解封車輛,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由法院下達解除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解封。車輛查封狀態即為解除。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所查封的車輛,不得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不得變更車輛現有財產權屬狀態。如果要解封車輛,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由法院下達解除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解封。車輛查封狀態即為解除。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後,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才能夠加以執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屆滿,如果沒有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的效力將消失。財產保全期限過了,如果對方沒有提出續封的申請,就會自動解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八條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❸ 車輛所有人不知道車輛被法院查封了怎麼辦
車輛所有人不知道車輛被法院查封了應該採取以下方法:
1、到車管所調檔(必須提供車輛行駛證、車主、身份證);
2、到法院執行庭查檔。查封車就是由於經濟債務糾紛等原因被法院禁止辦理注冊、變更、轉移、抵押解押、注銷、質押解除質押的車輛。
車輛解封需要法院出具解封的法律文書,由法官去車管所辦理;法律規定的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❹ 抵押車被法院查封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以出買方違約為由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❺ 名下有車被法院查封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所查封的車輛,不得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不得變更車輛現有財產權屬狀態。如果要解封車輛,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由法院下達解除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解封。車輛查封狀態即為解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❻ 汽車被法院查封了怎麼辦
已經被查封的車是不能買的,除非是法院拍賣。查封的車輛未經法院處理,不能買賣、過戶。至於之前為購買該車所支付的費用,可以選擇另案起訴出售方。但如果當時明知對方的車輛是被法院查封的車輛還繼續購買的,行為構成違法。
法院解封或者經法院評估拍賣的,可以過戶;法院為減少損失,一般查封車輛不影響其運營,當然,要是運營導致車輛價值明顯減少的,未提供擔保,法院也會限制其上路,違反了,要進行拘留罰款的。
1、被法院查封的車輛,不能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已經辦理了的,屬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
2、若購買被法院查封車輛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收回被查封的車輛。
非法買賣法院已查封車輛屬違法行為,當事人可能會被法院處以罰款或拘留,情節嚴重的還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而且,買來的查封車輛往往脫檢脫險,一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害方將無法獲得保險賠償,所有損失得由買車人或者使用人承擔,將會蒙受巨大損失。
(6)汽車解壓被法院查封怎麼辦擴展閱讀:
查封:對涉案人員的財物或場所就地封存的強制措施。
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的機動車,不予辦理注冊、解除抵押、質押登記。關於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並未規定法院查封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因此,法院查封的機動車是可以上道路行駛。但是,不允許買賣、抵押或者挪作它用。
如果要進行處置,必須經法院同意,辦理解除查封手續後方可,否則,就要追究法律責任。查封也就是被司法監管了,不能正常使用。
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物對抵押權人(債權人)來說其實就是享有變價受償權,不能夠使用與辦理年檢,債權人妥善保管的義務。當然車輛如果同時被扣押了的話,就不能上路了。單純查封可以。
❼ 汽車被法院查封後如何解封
法律分析: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1、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2、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3、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且對該財產又無法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4、債務已經清償的;5、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6、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且對該財產又無法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❽ 汽車被法院保全了怎麼處理
一、汽車被法院保全了怎麼處理
1、汽車被法院保全了可以向法院提供財產擔保後申請解除保全。如果不申請解除保全的.則車輛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不能進行買賣、抵押等活動。財產保全是指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二、被法院保全的車能開嗎
被法院保全的車如果屬於申請保全人自身提供的擔保的,只要不損壞車輛價值的,仍然能開;如果屬於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的車,一般不能開,不能對抗申請執行人。根據法律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❾ 小車被法院查封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要解封車輛,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由法院下達解除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解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❿ 車子被法院查封怎麼申請解封
法律分析:如果要解封車輛,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由法院下達解除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解封。車輛查封狀態即為解除。解封需要法院出具解封的法律文書,由法官去車管所辦理;法律規定的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